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工作措施》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今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第一个专门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
近年来,山东省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均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作为夯基石打基础的重要工作大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建强城市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在深入总结我省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此文件。
二、社区工作者的人员范围有哪些?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级或县级组织、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
三、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工程,主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强化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牢牢把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为民服务。把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作为基层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党的宗旨教育,着力引导社区工作者在情感上亲近居民群众、行动上服务居民群众。三是坚持专业化方向。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和精细的标准提升社区治理与服务效能。四是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在推动落实待遇保障、拓宽晋升通道、注重关心关爱的同时,强调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社区工作者有机会有舞台。
四、《工作措施》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工作措施》分为4个部分,共提出13条具体措施,对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行了整体性、系统性制度设计。第一部分是健全职业体系,从实行总量动态管理、规范多头设岗招聘行为、优化工作力量配置、完善岗位等级序列等4个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实现“进得优”;第二部分是加强能力建设,从提升政治素质、强化履职能力、健全培训机制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实现“建得强”;第三部分是完善管理制度,从严格日常管理、完善考核奖惩、强化监督约束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实现“管得好”;第四部分是强化激励保障,从健全薪酬待遇保障体系、拓宽晋升成长通道、加大关心关爱力度等3个方面提出要求,旨在实现“留得住”。另外,在文末就强化组织保障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五、《工作措施》在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方面有哪些要求?
为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对照《意见》有关要求,《工作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配备有标准。以设区的市为单位,按照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标准实行总量管理,2025年底前全面达标;市级党委组织、社会工作部门在总量内统筹确定各区(市、县)具体人员数量,定期动态调整、及时补缺。二是发展有通道。我省于2018年建立社区工作者3岗18级岗位等级序列,在此基础上,《工作措施》提出健全社区工作年限、职业水平、学历层次等与岗位等级之间的联动调整机制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成长链条;同时,要求拓宽晋升成长通道,既畅通体制内的发展路径,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又强化社会领域的认可,鼓励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开放大学聘请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特聘导师。三是待遇有保障。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工作措施》在规范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方面有哪些要求?
目前,社区存在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多支工作力量。为规范多头设岗招聘行为,《工作措施》从严格控制增量的角度明确要求,未经县级组织、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核和市级备案,一律不得自行招聘社区工作力量;从推动现有工作力量整合的角度明确提出,对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公开招聘、按程序纳入等方式择优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七、《工作措施》在完善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求?
管好才能用好,规范管理是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工作措施》主要从3个方面作出部署。一是严格日常管理。结合社区工作者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建立健全上门走访、代办服务、调休轮岗等各类工作制度,全面推行社区工作者“定岗网格”制度,对规范社区工作者人事档案管理和借调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完善考核奖惩。依据岗位职责特点,实行分类考核,考核内容以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居民群众满意度等为重点,基于向基层倾斜的考虑,提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5%左右,社区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社区工作者优秀等次比例可上浮5%;完善社区工作者退出机制,树立能进能出、优进绌退的鲜明导向。三是强化监督约束。落实“三务”公开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明确了开展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主体和指导部门。
八、《工作措施》在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方面有哪些要求?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