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北京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轻微事故可自行协商

汽车   2024-12-31 16:5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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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界12月31日消息,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4月1日施行。

根据条例,自动驾驶汽车包含按照国标具备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在如下领域开展自动驾驶汽车创新应用活动:

(一)个人乘用车出行;

(二)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客运服务;

(三)除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

(四)摆渡接驳、环卫清扫、治安巡逻等城市运行保障;

(五)国家和本市支持开展的其他应用场景。

对于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条例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应当与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衔接。可以通过改造现有路侧基础设施的方式,推进自动驾驶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

在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当考虑各种自动驾驶技术路线的需求。

条例指出,北京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设全市统一的自动驾驶汽车服务管理平台,自动驾驶汽车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平台上传数据。

条例规定:自动驾驶汽车上路通行期间,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和处理。

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救助受伤人员,按照规定放置警告标志,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条例同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自动驾驶汽车一旦“出错”,应立即进行人工干预:自动驾驶汽车发生故障,驶出可以通行的区域、道路,或者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驾驶人或者安全员应当采取人工接管、开启危险警示灯、降低行驶速度、将车辆行驶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等措施降低运行风险。

关注“电车界”,后台回复:北京。可以下载查看《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草案修改稿)》pdf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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