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产品|民政部门遗产管理第三方法律服务

学术   2024-11-30 11:04   河南  

第一章 政府与公共服务
第一节 法治政府建设

(五十二)民政部门遗产管理第三方法律服务

【产品适用】

适用于希望通过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处理与遗产有关的物权、债权纠纷的民政部门客户。

【产品价值】

为遗产管理人(民政部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依法解决与遗产有关物权、债权纠纷。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

1.律师接待客户,听取客户对于遗产有关物权、债权争议等案情陈述;

2.律师结合案件情况,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与客户就遗产纠纷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交流,明确客户的合理目标以及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

3.与客户签订委托合同;

4.收集当事人的主体信息、产权证明、亲属证明、债权证明等材料;

5.代表民政部门(遗产管理人)参加下列工作:

1)非诉法律服务

2)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对民政部门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以电话、微信、电邮等快捷、简便的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为民政部门正在处理的遗产纠纷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提供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事件的法律依据。

6.出具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1)必要时参与案件决策方案合法性和可行性讨论,为民政部门处理的案件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论证。

2)受民政部门的指派,对案件进行调查、协调,并向民政部门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3)受民政部门的指派,配合信访部门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

7.出具律师函

受民政部门的委托,向特定对象发出确认、敦促、谴责的律师函,为民政部门之权益增强保障。

8.起草、审查及修改合同

根据民政部门的需要,随时接收民政部门提供的遗产纠纷相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根据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法律专业判断,进行审核及提出修改意见。

9.诉讼法律服务内容

1)整理证据材料,准备答辩书或代理意见以及出庭、答辩材料,提出具体的应诉方案;

2)代表民政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质证、出庭应诉,进行庭审辩论,提交代理意见;

3)代为领取法院裁判文书。

将法律服务过程的所有材料制作卷宗存档。

【工作期限】

视情况而定。

【工作方式】

团队服务,2名以上律师。

来源:深圳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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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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