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答精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有的组织者、领导者虚列层级,该“层级”是否计入传销犯罪的层级中?

学术   2024-12-01 00:00   河南  


问题: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有的组织者、领导者虚列层级,该“层级”是否计入传销犯罪的层级中?


答疑意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要求“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对于“层级”认定应当进行实质审查。传销犯罪中的层级认定不能仅根据名称、形式进行判断,而需要把握层级认定的核心,即身份、层级关系的认定应当关联计酬或者返利。如有的传销组织虽然设置了负责人、总店长、店长、A级、B级、C级等不同层级,但实际上负责人、总店长、店长之间并不发生返利,均各自负责自己发展的下线,虽然称谓上有所不同,但实际处于同一层级,虚列两个层级,该两个层级不应计入传销组织的实际层级;又如,有的传销人员用自己的身份重复设立多个层级以营造组织假象,实际其用一个身份设立的多个层级并不发生实际返利,亦属虚列层级,应自层级中扣除。

咨询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  古丽洁米莱·赛皮丁
答疑专家: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  黄明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除原创外,部分信息收集整理自网络,仅供参考学习,如侵权请及时告知删除)

王律师辉
律师便利信息|法律法规 | 知识产权 | 律师推荐 | 实用信息 | 原创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