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的《第一交响曲》,被后人誉为贝多芬《第十交响曲》。这点即使不懂乐理,也能从末乐章那段和“欢乐女神圣洁美丽”一样著名的旋律中,听出贝多芬才具有的那种博大和深沉。
或许勃拉姆斯的凝重和严谨,使得他有幸成为乐圣的转世。但尽管如此,勃拉姆斯身上,还是有太多贝多芬不具备的东西,或者说截然相反。
首先,勃拉姆斯比贝多芬更细腻更从容。贝多芬的兴趣在铺陈,而勃拉姆斯的兴趣在雕镂。
贝多芬如大撒把,华彩的旋律一个接一个让人耳不下听;而勃拉姆斯似乎更喜欢把一个旋律,颠来倒去地绵延铺展,如后人评论吴梦窗之词时所说的,“拆碎七宝楼台”。
贝多芬如大江大河,一浪高过一浪,并且后浪推前浪;勃拉姆斯则如秀美的湖,优雅地倒映着世间的美景,虽说波澜不惊,但却难得这份坦然和宽广。
其次,勃拉姆斯在趣味上,似乎比贝多芬更有民间性。那首我们熟得耳朵起茧的《匈牙利舞曲》,其实仅仅是第五号。要知道这玩意老勃一口气写了 21 首。
而贝多芬呢,这个革命兮兮的民主主义战士,似乎对民间音乐不怎么感冒。他的曲子里真的很难找到什么民族舞曲之类的。贝多芬似乎念念不忘自己的贵族身份,而老勃却有一种向下看的悲悯。
有俩段子:一个小提琴手曾向老贝抱怨他的曲子太难,老贝怒道“你以为我作曲的时候,会考虑到你的这把破提琴么?”而勃拉姆斯呢,据说能听出弹钢琴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和老贝比起来,老勃真的是太婆婆妈妈了。
还有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就是爱情了。老贝是个失恋狂,但别忘了他爱过 n 个人,失恋的次数跟恋爱的次数,永远都是成正比的。
记得古龙说他每一部小说背后,都有一个女人,这话同样也适用于老贝。我们熟悉的《春天》什么的,背后都有这么一个春姑娘。
而勃拉姆斯则可怜的多,苦恋克拉拉,后来克拉拉成了舒曼夫人,老勃为之终身不娶。多情却被无情恼,情到浓时情转薄,人生自是有情痴,而今真个不多情。
大抵女人对于老贝来说只是春药,创作的春药,就像权力对于基辛格来说,是他的春药(这话是基辛格说的)。
而女人对于老勃来说就是宗教了,而且是一神论的宗教,不能拜别的神。永恒的女性,拎着我们走。诚然!
所以,贝多芬是贝多芬,勃拉姆斯是勃拉姆斯。即便从学理上讲,老勃继承了老贝的古典主义传统,那也只是形似神不似。
就如大红袍,你可以直接泡来喝,也可以学老外整成袋泡茶。只是这么一泡,风味已经全然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