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马克思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当今世界,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蓬勃发展,带动经济社会各领域持续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推动全社会加速迈向万物互联新时代,新技术驱动下的生产力变革不断催生数字经济新浪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搞好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的极端重要性,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历史上每一次重大技术进步都带来思想文化的重大变革,新技术革命已经越来越成为影响人类生活各个方面的强大支配力量,尤其是对社会思想文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深度渗透。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马尔库塞提出的科技意识形态理论认为,科学技术是一种没有文字的意识形态,科学技术“价值中立”假象的背后,实则政治与技术深度互嵌,“技术控制看来真正体现了有益于整个社会集团和社会利益的理性”。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西方意识形态数字化渗透加剧,在运用新技术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供新平台、新方法、新运用、新业态等诸多新机遇的同时,也给意识形态治理带来了复杂多变、去主导化、技术异化等风险挑战,因此,需要“化智为治”,不断提升新技术视域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成效,不断提高确保意识形态安全的能力。
一、新技术条件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新机遇
当前互联网已成为思想交互、价值观传播的主场域。尤其随着以认知科学为理论支撑的人工智能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其对网络空间的技术传输样态、信息数据的传输业态以及意识形态的政治生态等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对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设和巩固带来了新的“智能机遇”。
(一)成为意识形态建设的新平台,扩大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范围和精度
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的整合,在技术上建构起一种不受时空限制的信息传播模式。首先,拓展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范围。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即时通信、网络视频、短视频的网民规模分别超过10亿人。因此,每当出现伴随着谣言和片面真相的网络舆情时,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不同地域的网民就会通过互联网平台关注事态进展。人工智能就能够利用移动传播的速度优势和海量后台数据科学研判舆情走向,超越时空壁垒和身份差异快速占领舆论引导制高点,实现信息的全覆盖。其次,通过算法推荐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精准投放。依托大数据、机器学习、推荐算法等人工智能关键技术,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由过去的“大众传播”转变为“分众传播”,如通过收集和分析信息接收者的网络痕迹、社交媒体、知识图谱、行为偏好等数据,对用户“量体裁衣”,建立起用户“价值画像”和“个人日报”,并借助推送模式、受众分析以及传受互动等实现对信息接收者的精准供给和精细需求,实现“点对点”的价值内容的生产和传播。
(二)提供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方法,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呈现方式和引领力
新时代条件下,新技术实现了政治与技术、真实与虚假杂糅互嵌的媒介景观,对主流意识形态发挥着广泛应用性和超强渗透性。“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抽象的价值观念体系,不仅需要通过人们的抽象思维能力、话语生成能力的传统建构,更需要技术赋能下数据以图像化、视觉化的具象化形式显现以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引领力。首先,优化了目标受众的沉浸式体验呈现方式,实现意识形态治理的智能化。新技术兼具技术属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二者的联姻打破了时空和场景的局限,突破了传统的以文字、音频、动画和图片等“听、说、看”的单向、线性的意识形态呈现方式,以VR/AR/MR、ChatGPT等智能技术模拟“视、听、读、聊”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打破了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的静态传播方式,实现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亲历式、环绕式、立体式的场景渲染,调动起受众的感官感受和逻辑思维,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温度和效度,实现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由“硬宣传”到“软着陆”。其次,为增强网络舆情的引领力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当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超过10亿,加强网络舆情引导与管理成为一项艰巨任务。大模型是当前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大数据、大算力和强算法等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对网络舆情的深度学习和精细化分析,有利于信息发布主体对舆情传播及时发现、研判和处置,促使网上舆情处置由“灭火式”向“防火式”转变,使社会舆情危机预警成为可能,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塑造力和引领力。
(三)促进意识形态治理的新效果,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共识感和归属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重视运用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现代化水平。”[6]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就是利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在一定程度上重构信息结构、信息配置方式和传播秩序,将现代科技的工具理性转化为价值理性,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价值认同的归属感。首先,提供了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新技术为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契机,人工智能借助网络大数据获取意识形态治理的客观数据,以扁平化传播格局取代科层化传播格局,实现了传播内容的个性化、呈现方式的立体化、效果反馈的精准化,为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策略选择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决策依据。其次,提升了意识形态治理的高效化。新技术通过对大数据和智能算法推荐的利用,通过数据分析、动态跟踪、及时反馈网络意识形态数据信息,运用“大数据思维”深层次、全时域、立体式分析,及时发现意识形态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网络主流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始终占据主导权,以最高的效率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比如,网民对于同一新闻事件产生的多种情绪和评论,传统的舆情分析方法很难解释网民评论的语义的具体内容,无法准确把握网络舆情的观点倾向和网民的情感变化。人工智能技术中的语义分析等技术则可以通过高频词统计、情感词聚类、语义消歧等方式对舆情信息内容进行深度分析,结合用户的身份信息、浏览、转发、评论等行为,进而探索网民对这一舆论事件的情感倾向,挖掘出有价值的舆情信息,从而准确分析当前的舆情态势,提前做好网络舆情应对方案,提高网络舆情的有效引导和舆情风险的及时化解。
二、新技术条件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风险挑战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各种社会思潮相互激荡,人们的价值取向、利益需求日益多元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依然严峻复杂。伴随着智能科学研究的纵深推进,新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既对社会各领域带来强大的赋能价值,又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带来诸多不确定性,使意识形态风险呈现出复杂多变、去中心化、技术异化的特点。
(一)杂糅互构的媒介传播景观使意识形态风险呈现复杂多变的趋向
新技术条件下多种高技术的综合运用使人类信息的交往方式、传播方式、传播动态、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使意识形态风险呈现出全域化、隐喻化、泛娱乐化等杂糅互构的媒介传播景观,重塑了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样态和方式,让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瞬息万变。首先,网络全域化趋向引发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人工智能时代“万众皆媒”到“万物皆媒”的发展使意识形态风险主体由人扩展到物呈现出全域化的风险趋向。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的推动下,万物皆媒的泛媒化时代正在到来,任何物体都能够成为媒介信息传递的终端,使得信息生产发生变革。相较于传统信息传播,在“万物皆媒”的物联网环境中,物体以数据为主体的传播方式延展了人的能力,以大数据处理技术为支撑的传播器代替人作为主要的信息“传播者”塑造了全新的信息分发形式,甚至智能家居也能够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介解决人与物(外界)的信息交换等。当前,物联网在提高信息采集与加工效率的同时,其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较弱极易受到入侵者破坏,造成信息泄露和价值渗透,构成个人信息安全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隐患。其次,网络隐喻化传播趋向引发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当今有一部分网民的交流互动不是在网络公共领域而是在由趣缘以及相同的价值观所维系的同质网络圈层中,通过隐喻的方式传播其思想倾向和价值取向,形成一套彼此认同的言说话术和网络视觉传播来隐喻传达意识形态,并熟知这些隐喻背后隐藏的深层次政治意蕴。尤其是随着视频、短视频平台的大量涌现,视觉媒介已经成为大多数网民获取信息、表达观点的生活常态。图像专家米歇尔认为以视觉为中心的传播,“(文本语言)就在图像内部,当它们显得最彻底的缺场、隐藏和无声时,也许就在图像的最深处”。其网络视觉传播的实质就是通过视觉图像符号隐蔽地传达给受众,以达到某种价值观念的渗透。当前,反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者利用圈层言说话术或网络视频传播的隐喻特点,以柔性方式巧妙地渗透和传播各种错误思想和社会思潮,在潜移默化中试图侵蚀影响网民思想,成为当前主流意识形态传播面临的新挑战。再次,网络“泛娱乐化”引发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近年来,在文化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娱乐借助于网络新媒体向社会各个领域渗透造成“娱乐至上”“万物皆可娱乐”的现象,不少网民通过“玩梗”、发弹幕等方式娱乐化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在这一背景下,网络空间出现娱乐化言说意识形态的倾向,一些人通过戏谑、调侃的方式娱乐化地解读党的理论政策,误导部分网民正确的认知和判断。同时部分媒介素养缺乏者借助娱乐化包装的外衣,模糊言论自由和传播边界,虚无和解构红色经典,消解主流价值,引发主流意识形态安全隐患。
(二)“信息茧房”导致意识形态传播呈现“去中心化”倾向
“信息茧房”概念是哈佛大学教授凯斯·桑斯坦于2006年提出的,源于互联网刻板认知导致的“回音室效应”,在网络空间内,“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东西和使自己愉悦的东西。久而久之,会将自己束缚于蚕茧一般的‘茧房’中”。大数据算法技术等按照信息交流参与者“喜好”的“投喂”方式造成的“信息茧房”状态,使个体只能看到和自己相同或相近的言论乃至内容失真、观点极化的信息,导致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的声音传不进来,固化的偏见得不到反思,在不知不觉中窄化自己的眼界和认知判断,长此以往可能导致价值观偏激和极端。现代信息技术时代以“算法+推荐”等人工智能方式为公众提供了多元化的意识形态选择,这种智能技术方式将公众的兴趣关注点锁定在特定领域,这种被窄化的信息输入使人陷入“信息茧房”之中,所接受的信息往往就具有特定的指向性甚至极端性,“个人极易沉浸在同一性和均质性信息的包围中,陷入相对封闭的信息链条”。在此情形下,由单一主体的“政治力量”主导的信息生产、传播和控制的运行模式转移到“社会力量”手中,导致单一主体把控网络意识形态导向的能力弱化。在算法编织的难以觉察的“信息茧房”中,如果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缺乏足够的倾向性,算法推荐就会自动过滤掉这些信息,为陷入其中的由于文化底蕴、认识思维能力等不足以支撑其做出正价值判断的人们营造一个自己亲自编织起来的价值“摇篮”里,作茧自缚毫无挣扎之力。通过“信息茧房”的强化效应,个人在这样的“摇篮”中被固化地封闭在某种“回音室”中,造成认知局限降低了对多元信息的接触程度,只愿意接触“短平快”的各类碎片化、娱乐化、戏谑化的非主流意识形态信息,并将其认为是事实的全部,而对主流意识形态这类理论逻辑性强、事实整体性丰富的信息缺乏兴趣和耐心,致使个人长期游离于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时空之外,造成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主导性和权威性被削弱乃至被忽视。
(三)技术异化导致主流意识形态被操控的风险
现代信息技术时代,资本凭借对其掌握的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算法、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智能技术和社交平台的深度嵌入,以精心设置舆论议题、引导舆论议程、推送舆论内容、演变舆论话题等策略持续隐蔽地影响意识形态,通过资本和技术操控实现对代表社会公意的舆论的强势把控,进而异化成一张严密的影响意识形态的技术之网,根本诉求在于实现自身利益的满足或增值。马克思曾尖锐指出:“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创新的主体,随着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重视赋予其越来越多的数字和技术权限,企业在技术为资本服务的逻辑下,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和用户,必然会利用资本操纵下的算法推荐等智能技术,构建一套适合资本增值的话语体系和价值体系,强势资本甚至会为了特定利益集团采取“无中生有”“移花接木”的策略和技术,为流量经济造势,冲击意识形态正流向,加剧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公益性和企业获利性二者之间的冲突,致使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被边缘化甚至“失声”。纵观全球数字化进程,在现代信息技术时代信息沟壑和数字鸿沟造成的信息落差在不同国家、地区、行业等之间越来越大,国际舆论场“西强我弱”总体格局没有改变,西方国家势必凭借其在算法推荐技术上的综合优势和在国际传播领域的优先发展地位,通过资本和技术的操纵实现其在国际上对传播权和话语权的强势垄断,企图达到经济掠夺、政治和文化渗透等最终目的。因此,资本导致的异化技术操控意识形态风险成为一种必然。
三、新技术条件下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风险应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互联网这个战场上,我们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权安全。”面对新技术条件下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挑战,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强化技术赋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规制资本成为推动意识形态治理的驱动力量,不断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成效,确保主流意识形态安全。
(一)巩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的指导地位
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基础,在促进社会变革和指导社会发展方面起着思想引领重要作用。抢占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制高点离不开科学的理论指导,“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当前,巩固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增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能力、抵御各种错误思想侵蚀破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意识形态的根本保证。要深化理论研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关于管网、治网的重要论述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要深入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将马克思主义的宏大叙事话语体系“翻译”成生活世界中的日常话语和大众话语,实现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向网络话语转化,用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将网络虚拟社会和现实社会纳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研究视野,既要立于网络社区、网络信息技术、网络意识形态的“云端”研究问题,又要立足社会现实,坚持问题导向,回答时代之问、群众关切,指导解决好各种社会矛盾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以技术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增强风险抗变能力
当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正处在全球信息技术革命发展强劲和“两个大局”的重大战略转折期,国内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变革深度融合,各种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剧烈变动,来自国内外、各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重叠交织,我国意识形态风险面临长期高压态势。数字新技术成为信息传播的最现代化最大众化的载体,在深刻改变信息传播的速度、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也使得各种社会思潮网络舆论场激荡迭起,传统思维管理模式下孤立的风险应对方式已难以适应新技术新环境的发展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此情境下,运用新数字技术赋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势在必行,以此提升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前瞻性,不断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针对西方国家借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优势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的强势渗透和遏制,要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数字话语、数字技术和数字文化等新技术赋能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发挥数字新技术对网络舆情的精准治理、网络舆论的科学引导以及网络舆情危机的及时化解的优势,建立风险识别、研判、预警、监测、防控和评估的一体化机制,铸牢有效抵制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谣言以及外部势力恶意网络渗透和颠覆的信息防护网和数字防护墙,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三)有效规范和限制资本逻辑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扩张
随着互联网的大发展,资本力量凭借其强大的资本增值逻辑迅速成为网络技术的重要推动力,同时在逐利中通过算法工具等新技术力量转化为话语权,实现对意识形态方向和内容的资本化塑造,进而对主流意识形态造成威胁。运用法规有效规制资本建立的信息产生和传播机制以及对个体的伦理规范和引导,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和政府管控力,防止资本对意识形态的操纵。第一,规范资本逻辑在网络意识形态空间介入的范围和影响力。科技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力量,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地位使其在技术规则的制定方面拥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强势话语权。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社会空间的关键组成部分,国家和政府要在核心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上占据主导地位和拥有决定权,在网络技术和平台方面的权力就不能任由资本垄断。对具有公信力和国际传播能力的新型媒体实行国有独资或国家参股控股,加强对资本进入该领域的规制,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技术发展价值导向,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就明确了互联网信息服务者或非公资本禁止开展的相关新闻传媒业务范围。要规范资本对网络技术平台的无序扩张,创造促进网络平台良性发展的竞争环境,抵制资本平台为了逐利任意“删帖”“封号”“置顶”“热搜”等操纵和影响舆论的不良行为。同时要约束资本逻辑凭借强大算法技术对用户信息的垄断读取,加大网络空间生态治理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网络违法信息和违法行为,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信息安全保护。同时,还要辩证看待技术和资本的关系,在确保资本服从主流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的同时,增强对技术与资本管控机制的灵活性,重在提升制度的威慑性。第二,以技术的运用规制技术缺陷。大数据时代下,新技术的更新迭代过程出现的算法黑箱、算法歧视、隐私侵犯、高危漏洞、黑客攻击、数据泄漏等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增多。因此,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推荐等治理资本逻辑下不良技术的缺陷和漏洞成为必然。如适应大数据时代网络空间传播技术新变化,“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打造主流媒体“党媒算法”的互联网文化新业态、新作品和新的生产方式,增强技术与主流意识形态推送权重的深度融合;通过采用先进的信息加密、匿名化技术等保证数据安全和隐私安全,约束互联网企业平台过度收集甚至滥用网民的数据信息;强化信息溯源技术手段,对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追踪和监管;对用户遭遇的“算法霸权”带来的算法侵蚀和权力滥用,通过制定技术公约和行业准则,杜绝“算法污染”等违反技术伦理的现象发生。第三,加强算法技术人员向善数字伦理教育。科技企业在发挥技术向善方面居于主体地位,要引导科技人员自觉树立正确的数字伦理观和职业观,坚持算法的正确价值导向,正确认识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确保科技研发始终在增进人们福祉、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正确轨道上前进,确保算法技术始终支撑主旋律和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推送。同时,还要注意引导社会民众形成与新时代相适应的独立的理性思考和认知能力,突破“信息茧房”的限制,对资本主导的虚假信息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四、结语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道路和国家政治安全,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新技术迅猛发展的新时代,它在给我们带来意识形态建设的多重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意识形态治理的严峻挑战。在这一背景之下,我们要坚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科学看待新技术发展前景,顺应新技术发展趋势,深刻把握新技术赋能意识形态建设的新境遇,制定合理的规则对新技术的发展加以引导并强化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不仅改变了意识形态建设和斗争的传统方式,也深刻影响着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格局及网络舆论生态,如何利用新技术有效防控意识形态风险,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已成为学界日益关注的重大课题。
(作者:许宝健,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二级研究员;郭彦林,博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本文来源于《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