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建国 林孝文:中央苏区群众性民生运动的社会建构功能

文摘   2024-11-02 10:32   江西  

  [摘 要]中央苏区积极推动合作社、工会和平民学校等群众性组织建设,调动和发挥工农群众改善自己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群众性民生运动打破以宗族统治和宗法关系为基础的社会结构,开创新的劳动互助关系、经济合作关系,创建男女平等、群众的阶级互助,锻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人格,形成了民生建设与社会建设的同步并进局面,初步奠定了建构一个新国家、新社会的社会基础。

  [关键词]中央苏区;民生运动;社会改造

  [作者简介]方建国(1968—),男,湖北黄冈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林孝文(1972—),男,福建古田人,博士,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贸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思想史。

  文章来源:《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4年第4期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剥削与压迫是民生痛苦之源,改善民生必定是一场反帝反封建的国民革命,在完成民族独立、民主自由和民生幸福的历史任务中,争取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在经济上的实现,“使中国大多数穷苦人民得享有经济幸福”[1]P16。对于这样的革命,如果不深入、不发动、不组织群众,不依靠群众,不关心群众痛痒,不调动群众积极性,甚至害怕群众起来革命,就注定要失败。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就确立了“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宗旨和目标,并把它作为贯穿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红线,确定以改善民生为中心塑造和构建一个新社会、一个新中国、一个美好未来的宏伟目标和宏大设想。轰轰烈烈的苏维埃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将理想付诸实践的开始,苏维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以彻底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为目的”和“以消灭封建制度及彻底的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2]P6-7因此,中央苏区积极开展一场群众性的民生建设运动,实质上也是党的宏伟目标和宏大设想的初步性探索性实践,在人民民主专政和民生建设的实践上,实现了在民生建设中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在人民民主政权建设过程中改善民生的融合与互动,这本质上是在创建一个新的社会治理模式,以达到创建一个新社会的实验目的。可见,中央苏区群众性民生运动不单纯是一个经济行动,而是具有人格塑造和社会建构的深层意义,蕴含着通过改造旧社会、塑造新人格探索建设新中国、新社会的宏大建构意图。

一、通过合作社运动塑造新型社会关系基础

  人民群众是历史进步的主体,群众性运动在特定时空下能够产生超强的爆发力和革命效果。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建设中利用群众性运动来解决最为困难的现实问题,通过解决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产生同心同德的社会效果,通过“平田运动”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产生“万众一心”的社会生产力。这些经验都是群众路线思想的重要来源。

  合作社的创立与推广,本身自带群众性运动的色彩,合作社“以群众性的股份集资为‘轮带’,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集体经济”[3],是经济能力薄弱的民众,以平等原则、互助精神,合理调节生产要素、互惠互利的一种群众性组织。合作社的目的是消除小生产的落后性,通过资源优化组合提高效率,实现群众的阶级互助,乡里邻里的团结和睦。中央苏区最早创办合作社的榔木乡顾岭村,1931年群众合股筹集80元做生意,第二年初从村社改为乡社,半年之后又扩为区社,资金增加到400股。1933年3月,四百多元本钱赚了六百多元,7月,发展到二千股一千元了。[1]P305合作社形成了平等、互助和互利的新型社会经济关系,社员们在解决现实经济困难的同时,还学会为长远将来的发展着想,还考虑提留公积金、奖励金、文化教育费之类的发展资金问题。合作社运动有效缓解了根据地经济困难,改善了人民生活。在第三次反“围剿”胜利之后,中央苏区在为人民谋福利的目标下迅速大力地推广合作社运动,并把它作为苏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任务来推进和完成。

  对合作社运动,中国共产党还有更深刻的考虑和长远的意图。在中央苏区党政主要领导人特别是毛泽东看来,实现“耕者有其田”不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最终目的。中央苏区的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发展农业生产是根据地经济建设中头等重要的任务。然而,在大批农村青年参加红军和耕牛十分缺乏的情况下,如何发展生产保障供给?苏区政府的做法是,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互助合作运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调剂生产要素的合理使用,“这是发展苏维埃经济的主要方式”。[4]P2461930年5月,毛泽东在闽粤赣三省交界的寻乌一带进行调查,深入了解中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所在,对广大劳动群众所遭受的剥削、压迫有了透彻的认识。他深切感觉到,要使小生产者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除了推翻剥削制度之外,小生产者还要自主、自觉和自愿地组织起来,打破小生产者先天的缺陷,走合作经济的发展之路,组织群众的经济生活。在他主持工作期间,极力发动农民组织各种合作社,尤其是劳动互助社在农业生产上起着极大作用,在村、乡之间相互调剂劳动力,解决了青壮年当红军之后农业劳动力相对不足的困难,结果参军规模和生产都得到更大发展。劳动力有组织的调剂,成为生产的中心问题,因此群众热烈地欢迎劳动互助社。在苏区政府的努力下,通过互助社开展优待红属、社员互助与帮助孤老的工作目的均完全达到。

  在当时的农业技术条件下,耕牛是农业中最重要的生产工具。但是,25%的农户没有耕牛,这是一个大问题。解决方法就是组织犁牛合作社,每家照分田数出资集股买牛,这样一来,“不但解决贫苦农民一大困难,对于增加农业生产更有大的意义”[1]P303。对解决个体农户的困难,合作社的优越性十分明显。于是,苏区政府倡导推动创办了许多合作社,有生产合作社,如劳动合作社、犁牛合作社、农具生产合作社、耕田队、变工队;有消费合作社,如油盐合作社、布匹合作社,还有豆腐、糖果、猪子合作社;有信用合作社,后来各乡的粮食调剂局也改名为粮食合作社,有的地方有“贩米合作社”,等等,着实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形成了相互帮助的新风尚。

  合作社是中国农村发展中的一个新兴事物,是将分散的个体的小农经济联合起来,形成劳动协作以提高生产率,形成互助互济以改良生活的有益探索。“这种经济战线的成绩,兴奋了整个群众,使广大群众为了保卫苏区发展苏区而手执武器上前线去,全无家庭后顾之忧。”[1]P340毛泽东通过对长冈乡、才溪乡、石水乡的深入调查研究,发现自大力推广合作社运动以来,苏区群众生活有了极大的改良,青壮年都愿意和积极当红军,合作社运动创造性地解决扩大红军和农业生产的劳动力问题。中央苏区大力推行的合作社运动,以铁的事实击破了革命战争与经济建设不可兼顾的错误观念与说法,证明在进行国内革命战争的同时发展经济建设不仅是可能的,更是必要的。中央苏区的合作社运动不仅彻底改变了传统乡村社会关系,而且还推动了人们在平等自愿、合作互惠基础上结成新型的社会关系,奠定了工农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基础。

  苏区的合作社运动是人与人的新型关系改造的伟大实验,它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宗法关系及其利益结构,塑造了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合作组织和经济关系的新结构。党的二大就已经确立了最低纲领——打倒军阀、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统治、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最高纲领——实现共产主义。显然,中国共产党建党伊始就不仅把自己看成一个革命党,亦把自己当成一个致力于社会建设的党。因此,平分土地给农民,目的是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及建立在其上的权力结构,宗族统治的经济基础被破坏了,宗族关系让位于阶级平等关系,姓氏的区别被阶级的区别所取代。原来宗族的首领,除了在经济上丧失了剥削者的地位以外,也丧失了政治上的统治权力。农民获得了土地,在短期内快速地激发出生产劳动积极性,从而有力地保障了军事斗争的需要。到1934年2月,中央苏区就有消费合作社1140个,社员295993人,股金322525元;[5]粮食合作社10712个,社员243904人,股金242079元。[6]P79合作社经济是一种因地制宜的集体经济形式,在发展苏区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和壮大苏区力量方面, 发挥了巨大作用, 成为当时苏区经济的重要力量。

  从长远目标来看,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新中国,必须引导个体农民走上集体经济发展的道路。小生产规模小,剩余少,积累更少,年复一年地不断重复简单再生产的方式,无法与大地主经济和资本主义大生产相抗衡,从而极易遭受来自地主和资本家的剥削、压迫,难以为继。因此,只有将众多的、分散的个体家庭经济适度集中起来,用合作社形式集中一定的资金规模、劳力规模和经营规模,并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才可能改变不断遭到剥削和压迫的情势。1933年11月,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中高度赞扬和阐述了群众性合作社的建构功能及其深远意义:一则它是群众生活的组织者,并且是组织群众生产和提高群众消费水平的新型经济形式;二是合作社的伟大成绩,充分地证明了革命战争中经济建设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是革命根据地建设的主要内容;三是苏区群众生活改良需要有效的组织提供保障,创造机会;四是只有苏维埃政权找到有效的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的途径和道路,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五是苏区的建设包括武装建设、政权建设和经济建设,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合作社应该成为在经济上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和“改善他们的生活的武器”[4]P176,使他们更兴奋地参加革命战争与苏维埃建设的一种组织。“合作社的发展,在我们工农民主专政下面,不但对于群众生活的改善,工农联盟的巩固,而且对于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与将来革命转变的保证,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7]P604苏维埃把合作社作为最基本的经济社会组织来建设,目的是使它能够发挥帮助和促进苏区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为将来过渡到社会主义奠定基础。

  1933年12月17日发布《目前消费合作社的中心任务——中央苏区消费合作社大会决议》,对合作社如何改善经营、战争动员、文化教育、加强组织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人员的生活等进行全面规划,揭示了苏区合作社建设的真正意图——一方面把合作社作为苏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的一个基层单位来建设,积极培养工农在新国家的“主人翁”精神,培养革命主力军;一方面把合作社作为小农经济向未来社会主义农业经济过渡的形式来发展,为彻底消灭剥削、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奠定生产力基础。

二、通过工会建设把工人阶级培养成为管理社会的“主人翁”

  从工人运动史来看,工会起源于保护工人利益的目的,是反对资本家剥削、维护工人利益的无产阶级群众性组织。无产阶级政党的最高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和“劳动的解放、人类的解放”。一个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党,注定不会只把工会作用停留在反对剥削和维护自我利益的层面上,还要把工会作为协调工厂生产、参与企业管理、塑造新的劳动关系和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单位而发挥建构性功能。

  1931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职工运动决议案”,指出苏区更要注重工会工作而不是忽视工会工作,批评了那种忽视工会工作、把工会当成空谈机关的行为和做法,“没有领导工人斗争,及大大的改良工人生活,甚至劳动法及八小时工作也不能充分实行”,实质上是“战争紧急时期必须放弃工会工作的理论”在作怪。因此,严格训令苏区“按照产业的原则来建立和改组苏区的工会,发动工人斗争来大大改良工人生活,实行劳动保护法,增加工资,八小时工作,救济失业及社会保障等,在苏区应训练大批工会干部,尤其注意雇农工会的组织和建立”[8]P517。1931年12月21日,《中央关于苏区赤色工会的任务和目前的工作决议》指出,苏区工会的经济斗争必须与农民土地革命、反对帝国主义利益、巩固扩大苏维埃的任务联系起来,不要使工人与农民发生对立,罢工斗争也不得妨碍红军的行动,但绝对不能取消工人的经济斗争。在苏区建设实践中,工会是作为“苏维埃政权的柱石”和“保卫工人利益的堡垒”[9]P769来建设的,实质上是要求赤色工会发挥出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双重作用。实际上,工会在苏区建设中起到的作用远不止于此。赤色工会的无产阶级属性及其作为创造先进生产力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在追求和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能够发挥无产阶级的政治觉悟,在“帮助苏维埃政府切实实行保障工人的利益”[8]P544和改善工人生活状况的重要任务之外,苏区工会还应组织工人实行监督雇主企业的生产以及经营状况,防止资本家投机商人怠工和破坏苏维埃经济,以及参与国有企业的管理,“积极的帮助苏维埃工业的发展与巩固,并应提出积极分子到国有企业及一切工业中去作领导工作”[8]P544,工会积极发挥着在人民民主专政中的社会建构功能。

  在民主革命的不同阶段,“人民”阶级阵营在动态变化,因而民生建设绝不是哪个人的问题,而是一个或几个阶级的集体问题。只有人民自觉、自主并团结起来,才能有效地改善民生,并最终实现自我发展和自我解放。因而无产阶级政党及其领袖面临着一个艰巨的挑战,就是有计划地教育无产阶级认识到他们的“真正利益”。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民族、民主和民生革命是绕不过去的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独立、民主和富强的新中国,因此中国共产党利用更为通俗的方法来争取那些未经启蒙的群众的信任与追随。中国共产党绝不仅仅将工会看成维护工人利益和教育工人阶级觉醒的工具,而是赋予工会“工人基层组织”的社会性功能:“团结和组织苏区工人,积极参加土地革命斗争,巩固和保卫苏维埃政权,贯彻落实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劳动法令,积极参加苏维埃国家的经济建设,改善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文化知识水平”[9]P769。把工会建设成为工人阶级当家作主和社会治理的群众性平台,这个平台在未来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将把工人阶级团结在一起,积极发挥工人阶级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人翁精神”,为发展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等社会主义经济成份奠定人力、智力和组织基础,为最终过渡到未来社会“自由人联合体”作好准备。

  苏区政府坚持要把工会建设成为不仅仅是维护工人利益的集体,还要把它打造成为经济建设、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基石,实实在在发挥工会在文化教育、思想改造、生产管理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而发挥出其在塑造新社会和建构新中国的基础性作用。1932年底至1933年1月,中华全国总工会苏区中央执行局在瑞金成立并建立了中国农业工人工会(即雇农工会)、中华店员工人工会(即手工业者工会)、中国纸业工人工会、中国苦力运输工人工会、国家企业工人工会5大行业工会,基层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工会会员人数居苏区群团组织之首。[10]P204局限于经济斗争而不是社会改造,这样的工会组织显然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想和终极价值目标。因此,工会必须“一方面要争取改善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必须把发展苏区的经济,巩固工农联盟,巩固苏维埃政权,看成自己解放的根本任务”[11]P10。这些还只是初步要求,更为深刻和长远的设想就是期望工会能够在苏区社会建设中发挥出建构性影响,作为一个基层组织把工人阶级紧密地团结起来,作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和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创建者,催生出新型的劳动关系、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为建立新中国奠定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为此,一是要注意工会建设的群众性,发挥工人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一些具体事务上,工会领导机关注重地方性、特殊性和时间性,不是喧宾夺主代替工人,而是发挥工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让工人独立自主地处理合同关系,塑造工人“主人翁”人格精神。苏区工会就是要创建一个新型的工厂关系——在劳动创造价值过程中塑造新的社会关系,在新的社会关系中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二是要注意工会建设的社会性,积极创新劳动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而改造社会结构。1933年3月18日,《闽浙赣省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实行劳动法令决议案》要求各级苏维埃采取有效措施“有力的来保障劳动法的实现”[12]P117,从而切实地保护工人的利益。法制建设是政权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内容,苏区把工人利益上升到法制建设的层面上来,不仅仅是重视工人的问题,更是把工人阶级作为人民政权建设的基础力量来对待,因而把工会作为苏维埃柱石来建设的合理性、正确性是不言自明的。

  工会建设的群众性与社会性,说明中国共产党希望通过群众性运动来彻底改造旧社会、塑造和创建一个新社会,这个愿望和设想在中央苏区实践中就是通过民生的基础性建设与发展性建设的齐头并进和高度结合的方式来实现。在民生的基础性建设方面,党和政府关注人民群众的柴米油盐问题和基本民生权益问题,以及带有民生实践性质的机构、组织,如农会、工会、合作社等的建设。在民生的发展性建设方面,苏区重视文化教育、卫生运动以及妇女权益问题,特别是注重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的思想教育和组织培训,以及法制建设等。事实上,这是把民生事业和民生建设看成一项必须持续发展的人格塑造、国家塑造和社会塑造的伟大事业来看待的,绝不是简单地解决经济困难、暂时改善生活的短期行为,而是中国共产党以民生建设为主线改造旧中国和旧社会、塑造新中国和新社会的宏大理想的实践。

三、通过人民教育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

  塑造一个新社会,人性和社会结构的改造和重构是不可或缺的,与之交互伴生的是思想文化的解放、改造与重构。一场思想文化的革命对一个新社会的出现的影响是深远的、巨大的。接受五四精神洗礼的中国共产党人深知文化教育对思想解放和社会建构的非凡意义。为此,虽然苏区建设处于初创阶段,物力、财力和人才资源极其匮乏,但仍然十分重视文教工作,并把它看成苏维埃建设的重要内容。“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为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与发展,为着动员民众一切力量,加入于伟大的革命斗争,为着创造革命的新后代,苏维埃必须实行教育的改革,解除反动统治阶级加于工农群众精神上的桎梏,而创造新的工农的苏维埃文化。”[6]P329苏维埃坚持文化教育的大众化方向,相对旧的教育制度来说,大众化就是人民化、革命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地方戏剧、民族歌舞都登上苏区舞台,形成一片文化繁荣的景象,迎来“人类精神解放绝大的胜利”[7]P331

  建构一个新社会,最为重要的是塑造新人格、新思想、新文化,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国逐渐兴起了一些新式平民教育,但是这种教育的规模小,义务教育程度低。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共产党改造旧社会、塑造新社会的要求。文化教育属于人的发展权利之中最为基本的权利,中国共产党希望通过国民教育和义务教育来达到启发民智、解放人性和改造思想的目标,为革命事业培养接班人和打造主力军。因为现实情况是——以中央苏区所在的赣南和闽西地区为例,文盲人数占比较大,适龄儿童的入学率甚至只有10%左右。在这样的情况下,苏维埃政府坚持实事求是,设立各级教育局和创办各种学校,初步形成制度化文教体系,开辟了新的人民教育模式。据资料统计,从中央苏区成立到红军被迫长征的短短三四年间,苏维埃中央政府发布了涉及教育的政策训令法规达五百余份、数千条之多,遍及教育管理、红军教育、干部教育、国民教育(幼、小、专业教育)、社会教育等各个领域,对学校建设、教材、教法和教育经费等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形成了苏区文化教育的有效运行模式,为提高苏区军民的文化政治水平作出了贡献,也为改善苏区精神风貌奠定了发展基础。

  中央苏区政府积极推动“社会教育”,通过各种群众性的组织来发动群众进行文化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群众的识字水平和政治觉悟,为革命运动提供文化基础和政治动力,实际上是一个高度组织化、群众化、运动化的社会运作模式。“极大的发展社会教育,经过俱乐部,列宁室,识字班,工农剧社等的群众组织来提高群众的文化政治水平,是非常的重要。”[13]P22党政机关单位、红军部队、工会、农会、合作社、妇女会都是推动和落实文化教育运动开展的组织单位,苏区鼓励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积极创新和落实提升识字水平、政治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一个个群众性的识字运动被开展起来,各种识字比赛、歌咏大会被开创出来,活跃了文化气氛,提高了工农兵文化学习的积极性,形成了你追我赶、互相帮助,官教兵、兵教官的学习场景。社会教育的特色是“使教育与劳动有联系,使校内的学习与校外的活动很好的配合”[13]P22,“学以致用”的原则就是群众性文化教育活动的实践原则。这种实践的目的性极强,短期效果最好,有助于快速提升工农兵文化识字水平和政治思想素养,培育革命事业接班人和主力军,达到巩固与发展苏维埃的目的。社会教育深刻体现了苏维埃政府以人民为中心、为国育才的人民教育理念。

  践行人民教育的理念,苏区大力发展义务教育和创办平民学校,展现出苏维埃政府坚持平等、公平、普惠的人民教育理念和为国育人的人民教育方针。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发布宣言,指出一切工农劳苦群众及其子弟,有享受国家免费教育之权,教育事业之权归苏维埃掌管。“平民学校不要钱”[4]P238,是老百姓上得起的学校,为塑造社会新人奠定了发展基础。1933年4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员会发布第1号训令,要求“每乡建立一个识字俱乐部、一个识字委员会、一个夜校、一个……都要有实际的工作,不得挂空招牌”[13]P15。1933年9月15日,毛泽东发布苏维埃中央人民委员会第17号训令,指出文化教育在整个苏维埃运动中占着极重要的位置——“在目前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的战争运动中是不可缺少的一个力量,加紧教育工作来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启发群众的阶级觉悟,并培养革命的新后代,应成为目前我们的最主要的战斗任务之一”[13]P6。各县乡苏维埃政府积极响应号召,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苏区文教经费由政府统一财政支出,保障了各类学校的有效运行。随着根据地的扩大和革命事业的发展,党和政府创办了苏维埃大学以及各级各类学校、训练班等,兴办了各种类型的红军学校。这些学校教育经费由政府统一开支,各县整理财政、统一财政,按月预算,报告省苏政府批准支领。[13]P301934年3月,江西省第一次教育会议的决议案要求“实现小学经费由县区负完全责任”[13]P43,并要求各县想尽一切办法积极筹措地方教育基金。教育公办、平民教育、义务教育相结合构成了苏区文化教育的有效运作模式,充分体现出苏区教育的“人民性”和“群众性”。这和把教育作为阶级特权的剥削阶级教育思想形成鲜明对照,体现了苏区教育“以人民为中心”的阶级觉悟和思想境界。

  群众性组织是苏区躯体系统毛细血管的末梢节点,触及的是社会最细微、最敏感的神经。这些群众性组织作为最基层单位,同一般行政单位一样肩负着各种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职能。工会、农会、合作社、妇女会、儿童团、贫农团等群众性组织都肩负着推动文化教育发展的责任,工会有计划地设立工人学校及工人子弟学校,举行工人识字运动,使工人读书班、阅报组等组织普遍到一切工人集中的处所。[8]P546合作社加紧对社员及群众文化教育工作,各级合作社积极帮助建立各种文化教育组织,如俱乐部、列宁室、夜校、识字班、书报室等,让社员了解革命发展的形势,提高社员及群众的政治文化水平。合作社在其营业赢余中提出百分之十为文化教育基金。[14]P345在苏区,这些群众性的组织行动起来了,广大群众被动员和组织起来了,文化教育运动的“群众性”得到充分体现,卓有成效地提高了群众识字水平和政治觉悟,发挥出民生建设与社会建设同步并进的双重功效。

  中央苏区各级政府从实际出发,采取各种方式发展人民教育事业,大力提高人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觉悟,打碎反动统治者强加在民众精神上的枷锁,着重创造工人和农民的苏维埃新文化。“用共产主义武装工农群众的头脑,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7]P346党政工作人员、红军战士是推广识字运动的排头兵(不少的红军战士边行军边识字的故事至今仍传为佳话),工会、合作社、农会、妇女会、贫农团等群众性组织成为推广文化教育的得力助手,不仅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保护和拓宽了人民权利,而且通过自身组织的创新与完善有效地改造了社会关系进而改良了社会结构,摧毁了乡村庞大的宗族势力,还乡村社会以公平和公正。中央苏区文化教育成绩斐然,新文化、新思想、新观念如雨后春笋般地出现并塑造着苏区的精神面貌,为苏维埃事业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支持,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并且为未来创建一个新中国进行了带有理论检验性质的实践探索。

四、余论

  群众性运动的民生建设方式,对急需摆脱民生痛苦的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具有见效快、收获大的功效,它是群众路线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再创造,在革命时代和困难时期发挥出巨大的社会改造和建构功能。中国共产党领导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革命斗争和苏维埃运动,是一场剧烈的社会大变革运动,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与民众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全面展开,对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相互关系进行了改造与重塑,苏区被建设成为“一个自由光明的新天地”[7]P329。苏区群众性民生运动具有独到的社会建构作用,其意义和价值不应被忽视,值得深入挖掘和进一步开发。

  近年来,一些研究开始将视角转移到对苏区民生建设方面的历史史料再发掘上来,寻找它在单纯的政治或经济之外的社会建设意义,挖掘和开发民生建设的社会价值。从中央苏区的实践来看,民生建设的归宿不只在于改善人民生活,还在于改造旧的社会结构塑造新社会及其“主人翁”人格,从这个意义来说,民生建设也就是社会建设。在中央苏区那个特殊的斗争环境中,革命战争是中心任务,经济建设和民生工作必须围绕它进行,但同时党还把做好民生工作提高到关系革命战争胜负、革命前途成败的高度。“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因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15]P136事实上,中央苏区在广泛的社会动员中改善了民生、在民生建设中促进了社会动员,使二者实现了良性互动,共同推动了苏维埃运动的开展,实现了对社会的深入改造,为建设新中国、新社会奠定了社会基础。

  当前研究苏区民生建设的文献越来越丰富,大多是对历史文献作整理、分类、归纳的处理。今天,需要多角度、多维度、多层面的立体复合分析,挖掘史学的多面价值和理论再生产的意义。“历史的目的在将过去的真事实予以新意义或新价值”[16]P250,不能把苏区群众性改善民生的运动单纯地看作是一场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而应当把它看成“一点多面”的理论探索和社会塑造活动。坚持这样的“历史价值性认识”研究方向,会比那些直观的史实解读和归纳,更符合时代发展主题需要,也符合对史料挖掘的理论再生产的需要,可以丰富和夯实当代民生建设的历史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将成为历史研究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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