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全流程指南

2024-11-13 21:44   北京  


第一,专项债适用领域


1、铁路

(1)支持范围:高速铁路、城际铁路、货运铁路及铁路专用线。


(2)审核重点:项目是否为政府主导。


2、收费公路


(1)支持范围:主要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改造。


(2)审核重点:普通公路、市政道路。


3、民用机场


(1)支持范围:干线机场、支线机场。


(2)审核重点:通用机场。


4、综合交通枢纽


(1)支持范围:客运枢纽,重点包括改扩建高铁站、城市轨道交通站、城市综合客运站等独立枢纽项目。


(2)审核重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不得包含商业综合体、绿地等非交通建设内容。


5、城市轨道交通


(1)支持范围:主要是地铁、市域(郊)铁路。


(2)审核重点:一般由省轨道交通集团统一申报;财政预警高风险地区不能申报;市域(郊)铁路是否有规划依据。


6、城市停车场


(1)支持范围:独立停车场项目,可含充电桩(此类项目县(区、开发区)可以统一规划、统一申报)。


(2)审核重点:项目是否为独立停车场项目,不得作为住宅小区、商业等配建的停车场;


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不得包含周边广场、绿地等非停车场的内容。


7、水运


支持范围:内河航运枢纽、港口。


1.2能源


1、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1)支持范围:


① 天然气管网:主要是管压4.0MPa以上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首站到门站的管道),主要包含国家干线管网和省级干线管网(从国干网中连接的一级支线或二级支线);


② 储气设施:主要是天然气在各城市建立的带有储罐的储气设施。


(2)审核重点:投资主体必须是政府部门或政府控股的企业;天然气管网必须进入国家或省市的油气专项规划,是否已核准。


2、煤炭应急储备设施


(1)支持范围:承诺由国家相关部委调度的战略性枢纽型煤炭储备项目,投资覆盖广、项目规模较大的新增煤炭储备能力项目。


(2)审核重点:投资主体必须是国有企业性质,采取核准备案制,是由各市发改委向省级部门进行申报并经国家批准的项目。


3、城乡电网


(1)支持范围:


①农村电网改造(国家电网统一向各省市发改委报送);


②城市配电网;


③边远地区离网型新能源微电网。


(2)审核重点:城市配电网必须是公共电网,不支持景区、园区等内部专用电网。


注意:涉及供区争议项目需取得双方明确同意意见后填报;农网项目涉及国网省电力公司、省水电集团供区的,请地方上报前与相应电网公司取得一致意见。


4、新能源项目


(1)支持范围:


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②村镇可再生能源供热


③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审核重点:大型风光基地不包含年度保障性并网规模、整县光伏。


1.3农林水利


1、农业


(1)支持范围:高标准农田建设,渔港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农作物、畜禽、水产育种创新能力提升;


制(繁)种能力提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农作物病虫害区域应急防治中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2)审核重点:屠宰加工、水土保持、灌溉类项目,单纯农业产业发展项目不能报送。


2、林草业


(1)支持范围:国家储备林项目,储备饲草基地。


(2)审核重点:防护林项目、绿色长廊、人工造林。


3、水利


(1)支持范围:水库工程(包含水库除险加固)、引调水工程、配调水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乡镇、农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审核重点:河道治理、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处理。


1.4生态环保


1、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及处理


(1)支持范围:县城及建制镇污水收集及新建处理设施或提标改造(重点支持城市新区、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空白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污泥处置;


垃圾焚烧发电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分拣中心、垃圾资源化利用(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等。


(2)审核重点:工业污水处理厂、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农村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新建填埋场等。


注意:不在申报范围内,或打捆项目涵盖其他内容较多的项目;没有收益,或收益较低的项目;不支持PPP项目;


乡村污水垃圾治理项目不支持前置要件不齐项目,包括用地、选址、能评、环评、审批文件。


1.5社会事业


1、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


(1)支持范围: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其中县级也可以支持县级医院分院。


(2)审核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提升改造(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血站等公共卫生设施项目。


2、教育


(1)支持范围:


①职业教育:公办中职、公办高职、技工院校。


②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


③普通高校学生宿舍。


(2)审核重点:小学、初中、本科高校项目。不安排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干部学院、社会培训机构等项目。


3、养老托育


(1)支持范围:


①养老:省、市、县级的公办老年养护院,包括社区居家类的养老服务设施。


②托育:公办托育机构。


(2)审核重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高端养老项目。


4、文化旅游


(1)支持范围:旅游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道路、智慧旅游服务设施等。


旅游道路须为短距离的通景区道路、“断送路”、景区内必要的游步道。


(2)审核重点:酒店、民宿、工人文化宫等楼堂馆所类的项目;文化庆典、景观提升、大型雕塑、园林绿化、街区亮化等形象工程;主题公园等商业设施项目;红色文化旅游类项目。


注意:原则上不支持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职工书屋等;


不支持收益难以覆盖还本付息的博物馆、图书馆等;不支持大型人造景观、仿古建设、拆真建假和异国风情等项目。


5、其他社会事业(体育和民生)


(1)支持范围:


①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中的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地、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公共服务设施等。


②殡葬、残疾人康复、精神卫生、优抚医院等。


(2)审核重点:未成年保护机构、农村幸福院、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疾人托养。


1.6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1、城乡冷链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肉类、果蔬、蛋奶、医药等农业设施。


2、粮食仓储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成品粮仓库、原粮仓库。


3、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


支持范围:国家物流枢纽设施,地方物流园区。


4、应急物资仓储物流设施


支持范围:应急物资中转站、生活物资城郊大仓基地。


5、农产品批发市场


支持范围:农产品或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及信息化提升。


注意:不支持内容:不支持建设内容含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公寓等楼堂馆所及绿化、亮化等。


不支持名称为物流项目但是建设内容为建设厂房、安置房、办公用房等,或者是单纯的交通、城建设施建设等此类项目。


1.7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市政基础设施


(1)支持范围:


①供排水:主要支持城市含县城自来水厂建设、供排水管网建设,不支持纯乡镇的农村饮水工程。


②供热:长距离供热管网。


③供气:主要支持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燃气管网及相关场站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等项目。


④地下管线管廊:建设内容应主要为地下综合管廊、管沟、管线。


(2)审核重点:市政道路、桥梁、纯园区道路等无收益项目。


2、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主要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支持范围: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仓储、供排水、供热、停车场、污水处理厂、重点支持已签订入驻协议及跟企业有合作意向的标准化厂房和科创孵化器;


对没有招商引资成果的项目不予安排债券发行以及配建的少量辅助用房(包括研发中心、科研楼、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


(2)审核重点:产业园区内的办公楼、公寓、酒店、商场、会议中心等涉及楼堂馆所或商业地产的项目。


注意:应明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辅助用房),不能以建设孵化器、加速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园区生活基础设施等或项目建设意义代替建设内容;


不支持园区内单纯的道路、桥梁建设项目,不支持园区内产业项目,不支持园区内酒店开发项目。


1.8新型基础设施


1、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


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文旅等及水电气暖等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


2、云计算中小型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


提供云计算数据服务和人工智能服务支撑的相关产业发展基础投资。


3、轨道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等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聚焦传统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用于数据采集、传输、智能化的应用及软硬件设备投资。


4、第五代通信移动通信5G融合应用设施


利用5G传输特性,支持5G信息采集、监测预警、通信指挥、应急服务等融合应用;


PPP新机制与特许经营项目操作要点、万亿国债申报与使用;包括公共服务管理、环境管理、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以及枢纽管理等。


5、国家级、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国家部委、省级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公共数字化转型平台,包括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认定的公共技术服务和数字化转型平台。


注意:以设备软硬件投资为主,不包含办公用房、房屋建设。


不支持内容:


①含有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写字楼、厂房、产业园等纯粹的土建项目;


②企业投资的产业化项目;


③建设内容主要为宽带网络、广播电视、移动通信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


1.9国家重大战略


1、 京津冀协同发展


2、 长江经济带发展


3、“一带一路”建设


4、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5、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6、 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7、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8、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具有鲜明战略要素和属性的项目;要求项目支撑服务战略实施,不能仅仅是项目名称中冠名,还要在建设内容中充分体现相关要素和属性。


不支持范围:未纳入相关规划,不属于重大战略明确的重点任务或投向,对推进重大战略作用不重要。


若项目属于其他投向领域的,应优先按照相应行业领域申报;若较综合类项目,可在此专项里申报。


1.10保障性安居工程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支持范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明确改造多少个小区,多少户。


2、保障性租赁住房


3、公共租赁住房


4、棚户区改造(主要支持在建收尾项目,适度支持新开工项目)


(1)支持范围:必须是已开工在建的项目(明确是否纳入哪一年棚改计划、实物安置多少户)。


(2)审核重点:


①已开工在建的项目;


②包含独栋商业楼、医院、小学、征地拆迁等建设内容的项目;


③不得用于棚户区改造的债务偿还,不得用于货币化安置,不得用于政策性补贴。


5、城中村改造


支持范围: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新建、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计划内的项目(明确纳入计划的情况)。


1.11特殊重大项目


1.12财政部后续考虑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促进房地产平稳发展,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二)可用作资本金的领域


1)铁路

2)收费公路

3)干线和东部地区支线机场

4)内河航电枢纽和港口

5)城市停车场

6)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

7)煤炭储备设施

8)城乡电网

9)新能源项目

10)水利

11)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

12)供排水

13)供热(含长距离供热管道)

14)供气

15)国家级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16)保障性住房


专项债券支持回收闲置存量土地、新增土地储备,以及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方面,财政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细则,推动加快落地。与此同时,结合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将实施更加给力的财政政策。


(1)积极利用可提升的赤字空间


(2)扩大专项债券发行规模,拓宽投向领域,提高用作资本金的比例。


(3)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4)加大力度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品种和规模。


(5)加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加强对科技创新、民生等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力度。

第二,专项债支持范围变化

1、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

2、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3、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

4、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

相关具体政策还未出,但2024年5月1日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特许经营项目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做项目资本金首次开了“口子”。

规定: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资本金管理的规定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执行。

此规定平息了之前,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能否用于特许经营项目的纷争。

5、支持有收益的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上述新的支持范围,可以作为新的储备项目。

第三,专项债支持导向的变化

1、加强对经济大省专项债券支持力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支持经济大省重大项目建设;


2、合理安排其他地区专项债券额度,推动在建项目续建完工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实施。


专项债券支持导向的变化,对非经济大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提出了挑战,对项目储备提出更高要求;


地方政府应积极适应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变化,紧紧抓住和使用好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


第三,专项债管理趋严的变化

1、责任主体:“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了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责任,明晰发改、财政和项目主管及实施单位之间的责任归属,更便于项目的管理和实施。今后在线监测、实地督导、现场核查等常态化;


2、项目资产台账和分类管理,未来可能会有同类项目综合负债和资产平衡,弥补单一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收益和负债难以平衡的困难。未来政策值得研究和期待;


3、建立偿债备付金制度,能否解决目前项目收益不及预期自身难以平衡的问题;提前偿还可以减轻地方政府负债成本,值得密切关注和跟进;


4、发改委提出的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这一新政策,财政部具体措施中未提及,这是比较大的政策变化,亦应密切关注。


在此,我们整理了2025年地方专项债项目申报流程及申报要点,以供参考:

1

前期调研

项目单位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2

项目申报

地方政府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地方政府债务信息系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3

方案编制

《事前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6

方案报送

本级财政部门报送省财政厅。

7

申报流程

信息来源:明树数据

一、培训收益

◆ 最新国家财政、金融和投融资政策的解读

1.二十届三中全会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点及财政体制改革对项目融资的影响;

2.我国当前经济形势、中央最新会议精神和财政金融政策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分析;

3.从基础设施相关领域政策(如PPP新机制、基础设施REITs、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等),看未来政府投融资的重点方向和区域;

4.重点政府投融资政策的详解,如《政府投资条例》,财预50号文,国办发19号文,国办发35号文、47号文和134号文,国办函115号文,财资108号文及四部委150号文等政策;

5.审计署最新工作报告、财政部最新债务报告等对地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和审计案例分析;

6.财政部最新通报八起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解析。

◆ 35号文背景下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的实务和案例

1.怎样理解地方国企的分类管理,针对名单内的融资平台融资“限制”、“福利”,以及存量债务借新还旧的要求及案例;

2.名单外参考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融资导向及实务,以及新增融资条件及案例;

3.融资平台公司产业转型标准(335指标)解析及主体选择,以及如何建立防范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4.处于高风险地区或财务指标不达标时如何开展融资,非高风险地区且达到相关财务指标的情况下如何开展融资。

◆ 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存量债务化解和投融资合规运作

1.我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分类、规模和现状,地方政府政府“红橙黄绿”债务等级的判定和影响;

2.如何辨析政府法定债务、政府隐性债务和城投经营性债务,以及分类管理对政府投融资的影响;

3.我国地方债务管理的政策的要点解析,如国发43号文,财预50号文,中发27号文,银保监15号文,国办发35号文等;

4.财政部认定的政府投融资涉嫌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24个典型案例分析和风险规避策略;

5.地方政府化债的模式分析,如财政资金偿还、资产处置、项目收益偿还、转经营性债务、债务重组、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盘活存量资产化债等;

6.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约束下合规开展政府投融资项目的策略。

◆ 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盘活存量资产、化解地方债务及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的相关政策解读;

2.盘活存量资产与资源整合的方案设计与实施;

3.盘活存量资产的操作实务和典型案例。

◆ 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及谋划实务

1.超长期国债申报点要点及注意事项;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劵项目的支持领域、谋划要点和规范使用;

3.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要点及项目谋划思路;

4.连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背景分析;

5.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地方将带来哪些利好;

6.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7.最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流程及准备材料。

◆ PPP新机制和特许经营政策及操作实务

1.《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政策出台的背景和要点分析,如政府合规投资支持、合规运营补贴、特许经营新操作流程等;

2.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项目清单(2023年版)的分类解析,寻找新机制背景下项目投融资谋划的机遇;

3.《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17号令)的全文逐条分析和要点解读;

4.《关于建立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4]151号)指引下特许经营项目入库全流程;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要求下,特许经营方案的编制要点和特许经营模式的可行性论证分析;

6.《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范本(2024年试行版)》的重点条款解读;

7.特许经营新政策指引下投融资项目的谋划和操作全流程实务和特许经营项目最新案例分析;

8.存量PPP项目的规范处理和应对策略。

◆ 新政下“三大工程”合规运作及金融支持实务

1.“三大工程“政策解析与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2.政府投资+委托代建模式应用及案例;

3.政府支持+授权开发模式应用及案例;

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及案例;

5.“三大工程“能否应用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如何应用;

6.城中村改造投融资开发模式及案例(房票安置、回购安置、工业上楼、专项债券等);

7.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8.“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融资模式及案例。

◆ 新导则下EOD项目实施及案例

1.EOD项目最新“实施导则”重点内容解读;

2.EOD“实施导则”与《入库指南》主要变化要点;

3.EOD项目环境治理内容范围变化及“负面清单”;

4.EOD项目实施主体如何选择和确定?

5.“新版”EOD项目实施方案的重大变化;

6. EOD项目的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财务测算;

7.“新导则”下EOD项目实施模式选择及资金来源;

8.“新导则”下EOD项目合规要点把握;

9.EOD模式典型案例分析。

◆ 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融资谋划和决策分析

1.地方政府和国企产业投资的经典案例分析;

2.政府和地方国企股权类产业投资的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投资合规流程解析;

3.政府产业投资的全流程解决方案:“产业规划+招商服务+产业金融+资源导入”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转型

1.我国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的真实现状,城投信仰和投融资平台公司的分层分区理论;

2.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的现实要求和各地政策要点;

3.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工作的九大步骤;

4.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五种模式分析;

5.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重点和难点:

(1)定位转型:立足城市命运共同体,构建契约型政企关系

(2)业务转型:新业务模式的变革,如新能源、新基建等

(3)投资转型:产融互动,以产业投资促进区域经济

(4)管理转型:投融资平台公司集团管控和管理提升

(5)国资监管:国资国企改革与国资监管体系搭建

6.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的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发改、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文旅等部门工作人员;城投公司为代表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相关人员;污水垃圾处理、城乡供水供气供热、仓储物流、新能源、环保及建筑施工等企业有关人员;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专业人员。

三、拟邀师资

张朝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培训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投融资系列总裁研修班客座教授。

林晓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特聘授课专家,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专委会特聘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小文:住建部海绵城市试点考核专家,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管理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研究中心主任。

温来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

鹏:财政部政策实验室宏观经济部主任、经济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干部学习网特约专家。

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中国政信(政务)研究中心专家,中能国和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合伙人首席专家。

吴亚平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原主任、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社科院大学投资经济系教授、博导,中国社情民调百名经济学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长期从事经济和投资形势分析、投融资政策和政府投融资管理研究,参与投融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4年11月15日—11月18日  合肥市 (15日全天报到)

2024年11月22日—11月25日  海口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05日—12月08日  无锡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13日—12月16日  武汉市 (13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20日—12月23日  成都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5年01月10日—01月13日  厦门市 (10日全天报到)

五、收费标准

A.3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及培训期间午餐、结业证书),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证书及培训期间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中国投资协会颁发《投融资规划师》证书,需提供申报表、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

报名方式

电联或添加元老师微信好友索取word格式文件通知,填写报名回执表回复元老师。
报名联系人:元老
报名电话13832649285(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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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我方可提供从项目梳理与筛选、包装与策划、项目可研、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简称“一案两书”)、专项债绩效评价(简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等综合服务。详询邵老师:18201304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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