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债的三点增量信息 ——人大常委会审议议案点评
事项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11月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
01
谁来化债?
“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显示化债主体仍是地方政府,即本轮化债并非中央通过增发国债/特别国债直接下场兜底,而是沿用此前路线:中央继续开制度绿灯,让地方继续“以时间换空间”。
定性看,对应《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省负总责”的表述(“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
定量看,截至2023年末,地方债结存限额(即人大已批、财政未用的地方债发行空间,财政可依法安排)为1.4万亿,结合2023年财政部安排的2.2万亿化债额度中或有约7000亿已下达(当年特殊再融资债加特殊新增专项债发行仅约1.5万亿)、以及财政部今年安排4000亿结存限额化债(详见《财政五个数据的理解》),结存限额或所剩无几,因此需人大审批增量举债。
02
怎么化债?
相比2015~2018年存在“边化债边新增”,本轮或不会给地方不合理发展权,会更强化政府债务纪律。
2015~2018年化债,地方加杠杆一度出现乱象。期间,财政部共发行12.2万亿置换债券(迄今我国最大规模一轮化债安排),但城投有息负债快速新增,PPP也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对社会资本兜底回购、固化收益承诺等乱象。
本轮,或细化监督、更重纪律。本次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增加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内容(据当前监督法,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仅审查预算执行,而无需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03
化什么债?
当前市场对化债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下称“清欠”)仍混为一谈,本次议案名再次明确了一次性增加债务限额的对象是“存量隐性债务”,未提到清欠,资本市场对从中安排清欠的预期或需调整(后续清欠可能更依赖于地方合理发展权下的经济良性循环和资本流动,而非从一次性增加债务限额中直接、大幅安排)。
定性看,清欠和化债是两个概念,清欠或非后续重点:10月12日财政部发布会上,清欠和化债是分开、并列提及的两个概念(如,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4000亿元……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对于后续化债,蓝部长的表述没有提到清欠(“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本次议案名同样没有提到清欠。
定量看,我们测算2024年末财政口径隐债或仍剩9万亿要化,留给清欠的空间或不多:未来三年若是一次性增加6万亿债务限额+每年1万亿特殊新增专项债的化债安排,大致刚好财政口径隐债化完(给清欠的余量或有限)。
一、培训收益
本课程围绕当前政府投融资领域重点和难点,授课老师通过政策实务讲解、案例分析、答疑互动方式,帮助参会领导和代表获得以下收获:
(一)最新国家财政、金融和投融资政策的解读
(二)35号文背景下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化债的实务和案例
(三)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存量债务化解和投融资合规运作
(四)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治理能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及谋划实务
(六)PPP新机制和特许经营政策及操作实务
(七)新政下“三大工程”合规运作及金融支持实务
(八)新导则下EOD项目实施及案例
(九)重大产业投资项目的投融资谋划和决策分析
(十)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整合升级和市场化转型
二、培训对象
各级政府发改、财政、环保、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林草、文旅等部门工作人员;城投公司为代表的各类融资平台公司相关人员;污水垃圾处理、城乡供水供气供热、仓储物流、新能源、环保及建筑施工等企业有关人员;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专业人员。
三、拟邀师资
张朝元: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培训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投融资系列总裁研修班客座教授。
林晓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特聘授课专家,中国投资协会项目投融资专委会特聘专家、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小文:住建部海绵城市试点考核专家,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与管理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研究中心主任。
温来成: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
张鹏:财政部政策实验室宏观经济部主任、经济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干部学习网特约专家。
朱静: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中国政信(政务)研究中心专家,中能国和产业投资发展集团合伙人首席专家。
吴亚平: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原主任、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兼任中国社科院大学投资经济系教授、博导,中国社情民调百名经济学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专家。长期从事经济和投资形势分析、投融资政策和政府投融资管理研究,参与投融资政策法规研究起草。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2024年11月08日—11月11日 长沙市 (08日全天报到)
2024年11月15日—11月19日 合肥市 (15日全天报到)
2024年11月22日—11月25日 海口市 (22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05日—12月08日 无锡市 (05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13日—12月16日 武汉市 (13日全天报到)
2024年12月20日—12月23日 成都市 (20日全天报到)
2025年01月10日—01月13日 厦门市 (10日全天报到)
五、收费标准
A.3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及培训期间午餐、结业证书),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8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证书及培训期间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中国投资协会颁发《投融资规划师》证书,需提供申报表、二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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