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回顾 | 吴童立:随附性与规范解释

教育   2024-11-18 12:13   上海  

11月15日下午两点半,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吴童立教授做客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哲学系列讲座,在冯契学术成就陈列室作了题为“随附性与规范解释”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华东师大哲学系惠春寿副教授主持,来自哲学系、法学院的师生们聆听了本场讲座。

吴童立教授首先指出规范随附性问题中存在一种张力:一方面,规范性事实锚定或依赖非规范事实,另一方面,没有任何规范性事实可以用纯粹的非规范性术语完全讲清楚。规范的随附性是指如果两个事物的非规范属性没有差别,规范属性就不会有差别。随附性存在弱随附与强随附、个体随附与全局随附、形而上学随附与归因随附之别。随附性存在五种模态强度,分别是逻辑必然性、概念必然性、律则必然性、形而上学必然性和规范必然性。目前,对规范解释的结构与运作方式主要有四种刻画。

首先是本质主义刻画。本质主义都是还原论,无论是强还原论还是弱还原论,本质主义认为规范解释可以通过非规范词项得到完全的说明。规范随附性是形而上学必然的,甚至是概念必然的。但是本质主义无法说明为何是这些而不是那些非规范事实被视为某个规范事实的正确指称。

其次是一种实现刻画,这与心灵哲学中的功能主义与多重实现有关。在该模型中,非规范属性是低阶的,规范属性是高阶的,低阶属性实现了高阶属性,高阶属性“编程”了低阶属性。非规范属性具有因果效力,既为行为提供因果说明,也实现了规范属性。规范属性不具有因果效力,但具有因果相关性,因此具有解释力。规范属性必然与其可能实现者的非规范属性类别共变。因此,规范随附性是形而上学必然的。但是这种刻画仅限于在行为和信念之间建立相关性,无法对辩护意义上的规范性提供说明。

再次是一种奠基刻画。奠基关系是一种非对称的解释性形而上学关系,它不是一种因果依赖关系,而是一种关于构成性的解释关系,即什么构成了什么。规范解释中,一种最有代表性的奠基说明是这样的:每一个实例化的规范事实都由非规范事实和基础规范事实的组合所奠基。奠基结构解释了为什么规范属性的实例化必须与非规范属性的实例化共变,支持规范随附性的形而上学必然性或规范必然性。但是在这种刻画一方面需要表明基础规范事实自身为何可以免于进一步的解释,另一方面需要说明基础规范事实如何可以与某些非规范事实相联系以共同奠基某些规范事实。

最后是吴童立教授赞同的一种规范归属的刻画。这种刻画采用斯坎伦的理由基础主义刻画规范领域。理由领域不同于物理领域,在这里一个规范概念是通过对规范属性进行归属而具有规范性的,即,先通过一个规范概念形成一个纯粹规范判断(如给一个有感觉的生物带来痛苦是错误的),然后根据该规范概念把事实挑选出来,形成混合规范判断(如虐猫是错误的,因为这会给猫带来痛苦)。混合规范判断依赖于非规范事实,而它们依赖于哪些非规范事实则是一个规范性问题,由纯粹规范判断来决定。纯粹规范判断不依赖于非规范事实,也不与之协变。根据这种说明,随附性本质上是由于混合规范判断拣选了非规范事实而出现的,在纯粹规范判断中无所谓随附性。因此,规范随附性不是一种形而上学必然性,只是一种规范必然性。

在讲座提问与讨论环节,吴童立教授与在场的师生就事实与价值的关系、规范判断的固化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讨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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