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坚决不拍照、不录视频。”广东普宁一中学“反对校园欺凌承诺书”中的这条规定,引发外界质疑和担忧。普宁市教育局责令学校收回承诺书,将“不拍照、不录视频”内容删除,更换为“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
承诺不拍照不录视频也好,禁止带手机进校园也罢,多少有些掩耳盗铃的味道。毕竟,学校要防范的是校园欺凌,而不是后续可能引发的舆情;学校要预防和制止的是校园欺凌出现的苗头和行为,而不是谁的手机拍下了事发过程。
学校身处反校园欺凌第一线,重要性不言而喻,责任更不能推诿。
防范校园欺凌,学校最应该做的是织密安全网。比如,加强监控等技术手段覆盖,确保校园没有看不到、够不着的阴暗角落;建立便捷的举报系统和快速响应机制,让学生遭遇欺凌时能及时获得帮助;强化反欺凌培训,强化日常巡视,及时为学生阻挡可能遭受的伤害,等等。
处置校园欺凌,学校最应该做的是依法惩治欺凌者、有效保护受害者。但要求所有学生承诺“不拍照、不录视频”,除了防范让外界知悉真相外,还会带来什么结果?是不允许家长和社会舆论监督?是为了给学校内部悄悄解决留下空间?“家丑不外扬”心态可以理解,但有的时候,这种做法恐怕只会助长欺凌者气焰,让受害者失去应有的保护。
学校也好,教育主管部门也罢,需要明白的是要防欺凌而不是防舆情。要真正做好防欺凌工作,就要发挥合力让教育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参与;就要切实履行各方责任,而不是祈祷事件不被外界知悉、假装风平浪静。
不论是“不拍照、不录视频”还是“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如果目的都是为了阻止真相还原与传播,那这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反校园欺凌的诚意,值得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撰文|李哲
主编|李锦
审核|朱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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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 | 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