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日常合规随笔
在2024年11月期间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共公示处罚案例141个,涉及103名个人,10家企业,2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罚没金额10,558.56万元。
从处罚金额看,最高处罚金额为3073.12万元,为崔**非法买卖外汇,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文印发)第三十二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三十条,国家外汇管理局日照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五条给予其处罚。另有一笔1285.71万元的罚单也涉及个人,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菏泽市分局发出,违规内容和处罚依据与第一个案例相同。
此外有14笔罚单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涉及9名个人、2家企业、3家银行。
个人案例
个人违规主要为:当事人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存在(一)未按规定向外汇局申请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二)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注销登记;(三)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外汇登记下发生资本金汇入;非法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该银行违反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规定办理购汇提钞业务负有直接责任;变相买卖外汇。
企业案例
企业违规主要涉及: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规定;逃汇。
银行案例
1.**银行来宾分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业务未尽职审查,被罚款20.54万元。
2.**银行广州分行,未遵循《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号文印发)第四条第四款,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罚款4万元。
3.**银行莱芜分行,未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点第一项和第五点第二项,违反规定办理结汇,被罚款21.73万元。
4.**银行曲靖市分行,未遵循《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文印发)第十二条第二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三条第三款。,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10万元。
5.**银行湖州分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1.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入,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2.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罚款140.56万元。
6.**银行满洲里市分行,未遵循《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文印发)第七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被罚款6万元。
7.**银行天津分行,未遵循《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10万元。
8.**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未遵循《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文印发)第七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被罚款6万元。
9.**银行芒市支行,未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一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通知》(汇发〔2024〕12号)附件《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中“7.2.2.1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1)书面申请,并附《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2)营业执照。……”和“7.2.3审核原则7.2.3.1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新设、并购)……(5)银行应区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办理登记;……”,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7万元。
10.**银行辽宁省分行,未遵循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二十三条第三款;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第(二)项;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七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第七条8.1审核原则第二点5;5.《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2审核原则第一点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三点第(三)项、《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4审核原则3;6.《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汇发〔2013〕21号文印发)第十二条,1.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2.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3.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4.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被罚款201.63万元。
11.**银行赣州开发区支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印发)第十一条,办理经常项目付汇业务未对交易单证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70万元。
12.**银行玉山县支行,未遵循《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印发)第十二条,违规办理资本金收汇业务,被罚款42.24万元。
13.**银行瑞金市支行,未遵循《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印发)第四条,违规办理经常项目资金结汇业务,被罚款61.21万元。
1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40万元。
15.**银行辽宁省分行,未遵循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二点第(一)项;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6.10审核原则一1,1.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2.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被罚款6万元。
16.**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二七广场支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规定、《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规定。,为客户办理货物贸易进口付汇业务,未按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贸易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40.23万元。
17.**银行丽水分行,未遵循《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五条和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五十六条,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罚款41.95万元。
18.**银行扬州分行,未遵循《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八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版)》(汇发〔2024〕12号)第八部分第五条,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被罚款50.05万元。
19.**银行杭州武林支行,未遵循《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八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42万元。
20.**银行杭州分行,未遵循《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八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罚款53.07万元。
21.**银行周口分行,未遵循《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14万元。
22.**银行鄂尔多斯分行,未遵循《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被罚款55万元
23.**银行西安分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未尽职审查,被罚款40.22万元。
24.**银行陕西省分行,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未尽职审查,被罚款74.38万元。
25.**银行上海分行,未遵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八条,违反规定办理服务贸易项下收支业务,未被罚款。
26.**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第八条、《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综发〔2020〕89号文印发)7.3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审核原则中“一、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第2点、第3点、第5点、7.5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与利润汇回-审核原则中“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第4点、10.1资本项目收入结汇-审核原则第6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外汇管理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第一条第(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第三条第(三)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第三条第一款、《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年第3号)第三十二条和《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银发〔1997〕416号)第四十三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付汇、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和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罚款645.5万元。
27.**银行玉溪分行,未遵循(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第十一条;(二)《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汇发〔2023〕10号)第一部分第四条第四项。,(一)办理经常项目业务时,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被罚款46.62万元。
28.**银行安庆中兴路支行,未遵循1.《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十八条2.《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印发)第四条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第五条,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被55.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