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中国,农民兄弟们一直是国家发展的坚实基石。最近,湖南省张家界市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鼓励农民朋友们进城买房,而且还保证他们在城里安家的同时,老家的权益一点都不会少。这个消息一出来,网上网下都是一片叫好声,不少朋友都说,这政策真是贴心,值得全国推广。
其实,不光是张家界,安徽黄山、阜阳,江苏南通,云南楚雄,湖北鄂州等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好政策。这些政策的核心就是,农民兄弟们进城买房,不仅能在城里落户,孩子们还能在城里平等地接受教育。同时,他们在村里的权益,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都还是稳稳的。
说起来,咱们国家的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了,农民进城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受保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里就写得清清楚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拿这个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意思就是,农民兄弟们想进城就进城,想落户就落户,至于要不要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看他们自己的意愿。可以自愿放弃,也可以把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人。
记得2019年两会的时候,就有领导说过,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会进城,法律已经明确了,不能强迫农民放弃承包经营权才能进城落户。这个决定权在农民自己手里。可以自愿退出,也可以把经营权转给别人。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说,农民进城买房可以落户,老家的权益也不变,这当然是好事。但是,把进城买房作为前提条件,是不是有点不太合适?难道不买房,农民兄弟们的权益就不该保护了吗?
有专家就提出,农业转移人口的住房问题,主要还是得通过租赁市场来解决。要推进租购同权,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增加适合农业转移人口经济能力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这样看来,在国家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大背景下,我们应该积极鼓励农民进城落户,但没必要非得买房这个条件。买不买都行,没钱买房,可以提供保障房,或者提供便宜的租房。
最近,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一组数据,说咱们国家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6.16%。还有领导说过,咱们国家还有1.8亿的农民工在城里没有完全市民化,这些进城的农民工中间购房的比例不高。购房比例不高,不一定是他们不想买房,很多时候是财力不允许。说到底,要推进城镇化,就得让进城的农民享受到城镇居民的待遇,让他们有工作,养老有保障。
中央已经明确提出,要着力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最关心的稳定就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问题,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政策,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农村权益维护政策。从这个角度看,农民进城是否购房都要接纳他们,统筹推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和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要落到实处,让进城的农民多一些安心和舒心,少一些后顾之忧。
总的来说,农民兄弟们进城买房,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既要鼓励他们进城,也要保障他们在城里和村里的权益。这样,他们才能在城里安心工作生活,也能在需要的时候回到村里,享受他们的土地和家园。这样的政策,才能真正让农民兄弟们感到温暖,也才能真正推动我们国家的城镇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