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开具发票增值税处理中英比较

文摘   财经   2024-12-28 18:16   辽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在《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据的当日;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日。

(二)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三)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增值税法推出之前,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增值税法在延用增值税暂行条例关于销售和进口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础上,新增加了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这是一条新规定。

国内增值税所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英国增值税对应的称谓是供应时间、计税时点。英国将计税时点区分为基本计税时点和事实计税时点。中英两国在计税时点处理机制上有所不同,特别是在先开具发票情形下。

英国增值税关于计税时点的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计税时点(Basic Tax Point)

供应货物的,基本计税时点通常是纳税人向客户寄送货物的日期,或者客户提取货物的日期。

供应既不能寄送,又不能提取的货物,基本计税时点是可供客户使用的日期。

供应服务的,基本计税时点是服务履行日期,一般是所有工作(不包括开具发票)完成日期。

纳税人供应货物或劳务,存在事实计税时点的,优先适用事实计税时点。

事实计税时点(Actual Tax Point)

基本计税时点之前开具增值税发票,或者收取款项的,计税时点是发票金额,或者是收取的款项金额,哪个日期在先,适用哪个日期。

增值税发票在基本计税时点之后14日内开具的,计税时点是发票开具日期。

例1

供应商向理发店销售一台剪发设备,4月2日,理性店支付预付款300元,4月17日,剪发设备送到理发店,4月18日,供应商向理发店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2400元,含增值税400元,4月20日,理性店支付剩余价款2100元。

计税时点为:

供应日期是4月17日。

4月2日支付预付款300,计税时点是4月2日。

4月20日支付剩余价款2100元,计税时点是发票开具日期4月18日,发票是在供应日期之后14日内开具的。

例2

8月2日,客户提取货物,8月12日,供应商开具增值税发票,8月31日,客户支付价款。

计税时点是8月12日。

例3

9月30日,电工在客户处完成一项工作,10月18日,电工开具发票,10月25日,客户付款。
 
计税时点是9月30日。10月14日开具发票最后日期,10月18日不是计税时点,因为这个日期已经超过供应日期之后15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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