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人所得税申报与缴纳

文摘   2024-12-30 21:21   辽宁  

100 个人合伙人确认应税所得的类型


个人合伙人可能涉及申报的所得项目有三类:一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是财产转让所得;三是经营所得。


合伙企业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合伙人就对应的划分份额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


创业投资型合伙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若采用单一基金核算方法,个人合伙人对应的划分份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若采用整体核算法,个人合伙人对应的划分份额按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除了前述情形以外,均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 纳税申报表


个合伙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


预缴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6号


年度申报表:

个人在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在境内两处或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300 申报时间

个人合伙人在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合伙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400 申报渠道


有三个渠道:一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二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三是合伙企业主管税务局办税厅。


500 创投合伙企业


创投合伙企业若采用单一基金核算法,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采取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投合伙企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号


600 常见问题


601 个人合伙人附加扣除信息能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确认吗?


答:不能。个人所得税税APP,只能填报综合所得信息,不能填报个人所得税其它所得项目信息。个人合伙人经营所得项目,有关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确认。


602 合伙企业是个人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吗?

答:实操口径不一致。

个人合伙人少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务局罚款合伙企业案例并不显见。

也有税务局认为,合伙人少申报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无不具有代扣代缴义务。依据:合伙人个税,合伙企业无扣缴义务,银川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年度股权转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在次年3月31日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4号

个人合伙人2024年度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在即,有疑问,欢迎留言,以便撰文讨论。

相关链接:

    税捷
    推送财税原创文章、法规和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