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个人合伙人确认应税所得的类型
个人合伙人可能涉及申报的所得项目有三类:一是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是财产转让所得;三是经营所得。
合伙企业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合伙人就对应的划分份额缴纳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
创业投资型合伙企业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若采用单一基金核算方法,个人合伙人对应的划分份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若采用整体核算法,个人合伙人对应的划分份额按经营所得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除了前述情形以外,均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 纳税申报表
个合伙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按月或季预缴。
预缴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年度申报表:
个人在境内取得经营所得,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个人在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总纳税申报,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300 申报时间
个人合伙人在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个人合伙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依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
400 申报渠道
有三个渠道:一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二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三是合伙企业主管税务局办税厅。
500 创投合伙企业
创投合伙企业若采用单一基金核算法,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采取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创投合伙企业,办理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扣缴申报,填报《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600 常见问题
601 个人合伙人附加扣除信息能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确认吗?
答:不能。个人所得税税APP,只能填报综合所得信息,不能填报个人所得税其它所得项目信息。个人合伙人经营所得项目,有关附加扣除信息,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