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减资税务处理案例

文摘   财经   2024-12-29 23:25   辽宁  
公司法要求资本实缴,减资税务处理一下子成了热议话题,现将网友激烈争议的几个案例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例1

张三和李四设立甲公司,认缴资本分别是600、400,实缴资本均为零。过了一段时间,甲公司留存收益100。公司法要求认缴资本在五年内实缴,张三和李四决定同比例减少注册资本,减少金额分别为540、360,减资后注册资本100。减资过程中,张三和李四没有从甲公司收到任何现金或财产。

问:张三和李四就上述减资业务确认所得吗?

分析:

大宝意见:

张三和李四不需要就上述减资确认所得。大宝认为,张三和李四减资是为了满足公司法关于实缴注册资本的要求,这个目的具有合理性。张三和李四在减资过程中,没有收到甲公司任何现金或财产,只是减少了未实缴注册资本部分,这个行为也具有可信性。张三和李四在减资过程中没有收到对价,张三和李四的财富在交易中没有增加,不应该就减资业务确认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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