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152个特许经营项目信息清单

文摘   2024-11-24 07:55   重庆  

截至2024年1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信息显示的特许经营项目有152个。(后附项目清单)

从项目类型看,以环保类、公路水路港口、水利、城建这四大类项目新建为主,约有42%的项目采取BOT模式,37%的项目采取TOT模式。
从付费方式看,约80%的项目政府不提供运营补贴,有20%的项目政府需提供运营补贴,主要集中在环保类(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卫一体化等)和城建类(集中供暖等)项目。
2023年2月,自全国PPP项目核查以来,暂停近8个多月,当时为什么暂停呢?在以往的PPP项目中,社会资本获取收益主要存在三种方式,分别是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以及使用者付费。其中,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这又占全部PPP项目比例超过90%,这无疑还是主要增加了地方政府隐债负担(截至2022年底,财政部PPP管理库项目10346个,投资额大约16万亿元。央国企很大程度上扮演了“社会资本”的角色,结果就是左右手负债的事情,这不背离了要找社会资本的初衷么?

2023年11月8日,发改委、财政部新发《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后续新实施ppp项目,按照新规定执行。根据要求,PPP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具体实施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建设和运营期间的资产权属,清晰界定各方权责利关系。新规PPP模式“聚焦使用者付费模式”,解决原有过度依靠政府付费(补贴)的问题,完全市场化,防范新增政府隐债风险,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回归PPP本源。

按照最新要求,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PPP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PPP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少数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属性强且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PPP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关于财政资金能否补贴项目建设?政府在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在项目建设期对使用者付费项目给予政府投资支持,且只能按规定补贴运营、不能补贴建设成本。除此之外,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PPP新规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类型(2023年版)

一、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

(一)环保领域

1.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二)市政领域

2.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3.公共停车场项目

(三)物流领域

4.物流枢纽、物流园区项目

(四)农业林业领域

5.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6.旅游农业、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7.林业生态项目

(五)社会领域

8.体育项目

9.旅游公共服务项目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一)环保领域

10.污水处理项目

11.污水管网项目

(二)市政领域

12.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

(三)交通运输领域

13.城际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铁路客货运输商业类、延伸类业务项目

14.收费公路项目(不含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项目)

15.低运量轨道交通项目

(四)物流领域

16.机场货运处理设施项目

17.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项目

(五)水利领域

18.具有发电功能的小型水利项目

(六)新型基础设施领域

19.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农业、智慧能源项目

20.数据中心项目

21.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项目

22.民用空间基础设施项目

三、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一)交通运输领域

23.列入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国家批准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铁路项目

24.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收费公路等项目

25.城市地铁、轻轨和市域(郊)铁路项目

26.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二)能源领域

27.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

28.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

29.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

(三)水利领域

30.具有发电功能的大中型水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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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国家发改委PPP项目信息系统已公开的152个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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