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亿国债资金全部已投放,30+省市的1.5万个项目落地!

文摘   2024-10-19 15:08   重庆  

导语: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央财政在2023年第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集中力量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弥补防灾减灾救灾短板。

其中:资金中有5000亿元于2023年第四季度使用,剩余5000亿元结转2024年使用。此次国债资金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使用,全部列为中央财政赤字,还本付息由中央承担,不增加地方偿还负担。注:财政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此举缓解了地方的财政压力,多地工程建设进度得到了保证。

据统计,争取资金最多的省份是云南省,资金为1168.1亿元,其次是河北省,为1139.03亿元,再次是江西省,为925.26亿元,最少的是江苏省,仅为11.29亿元。

1万亿元增发国债资金安排到1.5万个项目,主要用于8个重点领域:

(1)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以京津冀为重点的华北地区等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促进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发展恢复到灾前的水平;

(2)以海河、松花江流域等北方地区为重点的骨干防洪治理工程;

(3)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

(4)其他重点防洪工程;

(5)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6)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

(7)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8)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附:万亿国债各省分配额度表

1

云南

1168.11亿元

2

河北

1139.03亿元

3

江西

915.26亿元

4

黑龙江

864.61亿元

5

四川

755.92亿元

6

湖北

723.79亿元

7

湖南

547.55亿元

8

吉林

454.65亿元

9

陕西

411.73亿元

10

北京

400.00亿元

11

新疆

391.75亿元

12

安徽

367.33亿元

13

浙江

337.38亿元

14

重庆

333.18亿元

15

河南

286.39亿元

16

广东

284.06亿元

17

贵州

242.51亿元

18

广西

223.52亿元

19

辽宁

219.38亿元

20

天津

209.81亿元

21

山东

204.82亿元

22

福建

177.87亿元

23

甘肃

172.51亿元

24

内蒙古

68.13亿元

25

宁夏

54.80亿元

26

山西

33.60亿元

27

海南

28.94亿元

28

西藏

21.43亿元

29

青海

19.59亿元

30

江苏

11.29亿元

政府投资是扩内需的关键一环,同时能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可以更好地稳增长、增后劲,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包括增发国债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他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地方财政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银行贷款、其他资金等类型。

注:在政府投资项目申请国债过程中,地方申请中央投资资金(中央预算内、国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不能超过80%,与此同时地方财政配套和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占比不得低于5%。换言之,项目资金最多有80%来自国债资金。

云南省





河北省





江西省





黑龙江省






四川省





湖北省





湖南省





吉林省





陕西省





北京市







新疆





安徽省




浙江省




重庆市




河南省




广东省




贵州省




广西




辽宁




天津市





山东省




福建省




甘肃省




内蒙古





宁夏




山西省






海南省




西藏




青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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