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发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国家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建立以来,共遴选三批413个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入库项目分高新技术创新开发与应用推广类、精品内容制作能力与衍生开发项目类、智慧广电生态体系建设与网络融合类、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类、其他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和促进作用的项目五大类。
现第四批项目库申报工作已开始,这些申报要点需注意↓
(一)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类
1. 超高清产业贯通发展
2. 数智视听产业开发应用
3. 新型广电网络建设发展
(二)精品内容衍生开发和海外传播类
1.精品内容衍生开发利用
2. 海外传播“走出去”拓展推广
(三)产业资源整合和产业链延伸拓展类
1. 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
2. 新产品新业态新服务开发拓展
3. 产业协同机制和经营模式创新
申报单位净资产规模一般不低于300 万元,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申报项目分为具有直接投融资需求的项目和具有引领作用的项目两类,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类,不能同时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税务登记证
(4)申报前近两个月的缴税付款凭证(含增值税、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5)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交经审计的 2023、2024 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的,需提交 2023、2024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6)根据所申报项目需要,申报单位应提供相关从业资质证明
(7)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已经明确意见的文件材料,有关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31日
详细申报流程及申报要求见附件↓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