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的民间借贷问题,法官这么说

政务   2024-11-29 21:00   安徽  

       2024年11月29日,庐江县法院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灿走进安徽综合广播《法治安徽》栏目,向听众讲解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及风险防范知识。



主持人:别人借钱不还,向法院起诉该准备什么材料?



张灿: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及能证明原、被告身份信息的材料。除此之外,还要着重准备两方面的证据材料:一是债权凭证,也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借条、借款合同等,用来证明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二是支付凭证,比如微信转账、银行流水等,证明资金已经实际支付给借款人。




主持人:借条上写的借款人和实际收款人不一致,出借人该起诉谁?



张灿:通常情况下直接起诉借条上写明的借款人即可,但不排除存在间接代理的情形,也就是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只是代理实际收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签订合同时,出借人知道代理情况的,可以直接起诉收款人,就是实际借款人;二是签订合同时,出借人不知道代理情况,名义借款人事后披露真实情况的,则出借人可以二者择一起诉,也可以二者一并起诉。




主持人: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出具的借条,债务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张灿:夫妻一方出具的借条,如另一方追认的,或者款项用于共同生产经营、家庭日常开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另一方不追认,也没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或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直播中,张灿法官对借贷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夫妻共同债务等老百姓关注度较高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广播平台普法,增强公众对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认识,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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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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