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庐江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政务   2024-12-06 17:47   安徽  

为依法严厉打击
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
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现将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被执行人公开曝光
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欢迎大家转发扩散
或拨打电话 0551-87960110

向法院举报以上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一处失信
处处受限
诚信是立身之本
那么
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库的失信被执行人
会被实施哪些联合惩戒呢?
一起来看看吧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曝光不是目的

自觉履行义务才是坦途

期待更多被执行人
失信走向诚信

END

庐江县人民法院
发布庐江县人民法院重要司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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