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起潜川】“天降电线”谁担责?诉前调解化纠纷

政务   2024-12-05 17:24   安徽  

近年来
高空抛物、物件坠落事件常有发生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日
金牛法庭通过诉前调解
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悬挂电线致人损害的案件


案情回顾:2024年初,王某驾驶一辆电动二轮车经过庐江县金牛镇某村一段道路时,被路边一处悬挂而下的电线绊倒,造成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王某经治疗后报警,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记载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但对电线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未作记载。王某遂将某公司诉至法院,并提供证人张某的书面证言。该公司认为该段电线是李某接拉,李某却表示自己与本起事故无关,并提供与张某作证内容相反的书面证言。



案涉电线杆



对于王某受伤的原因、经过事实清楚,但电线是归谁所有?又由谁来管理、使用?王某自身是否有责任?是三方争议的焦点,如果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让三方都不满意,矛盾也没有得到真正的化解。
于是,承办法官包玲亲自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勘验,详细了解事发经过,并动员事发地和王某所在的村委会参与调解。最终经过几轮协调,原告王某与被告公司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

诉前调解,是司法审判职能的延伸。金牛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诉前调解上下功夫,努力实现调解指导常态化、调解服务精准化、诉前解纷高效化,将矛盾化解在源头、萌芽状态。

END


供稿:金牛法庭 葛弈书|编辑:刘形阳
二审:张震终审:邢亚东

庐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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