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更多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第1047号】花荣盗窃案——入户盗窃既未遂形态如何认定以及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是否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文摘
2024-12-08 20:39
湖北
【第1047号】花荣盗窃案——入户盗窃既未遂形态如何认定以及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是否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二、主要问题
1.入户盗窃既未遂的形态如何认定?
2.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是否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三、裁判理由
(一)入户盗窃但未窃得财物,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进行了修改,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事实情节。就入户盗窃而言,处罚的重点是“入户”这个情节,即在盗窃数额达不到普通盗窃的入罪标准时,以盗窃的手段行为“入户”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但同时,由于修正后的刑法将盗窃罪的罪状表述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如何认定入户盗窃既未遂形态存在不同看法。而本案作为一起入户盗窃案件,其特殊性还在于被告人是在群众的监视下实施了入户盗窃,后被人赃俱获,对被告人的犯罪形态是既遂还是未遂,争议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对于入户盗窃。即使未窃得财物,也应认定为犯罪既遂。因为刑法修正案(八)增加的“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二三类行为无数额及情节条件,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这三类行为,即在形式上具备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入户盗窃虽然存在未遂状态,但是界定既遂、未遂的根据不在于是否取得财物,而是是否完成入户行为。另一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但未窃得财物的,可以认定为盗窃未遂。盗窃罪是侵财犯罪,无论是要求数额的普通盗窃还是入户盗窃,既未遂的区分还是应当坚持以侵犯财产结果为标准。因此,仅有入户盗窃行为,但未窃得财物的,构成盗窃罪,但系犯罪未遂。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具体理由如下:
1.“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是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
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以单独的既遂犯为模式,刑法理论在讨论犯罪构成及其要件时,都讨论了成立犯罪既遂所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判断行为人实施的犯罪是否构成既遂,应当以其行为是否具备了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综合考虑该种犯罪的性质以及社会公众的一般认识,而不能仅以刑法分则的条文规定为依据。如故意杀人罪。若仅从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看,“故意杀人的,处……”,似乎该罪是行为犯,只要着手实施杀人行为,不论是否致人死亡,都已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然而,毫无疑问,故意杀人罪是结果犯,只有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才能认定故意杀人既遂。又如抢劫罪,若仅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看。似乎该罪也是行为犯,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的,不论是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都已构成抢劫既遂。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因此,不能仅以修正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得出只要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即使未取得财物也系盗窃既遂的结论。盗窃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补充解释为该罪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只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但未实际窃得财物的,由于被害人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其财产所有权没有实质被侵害,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2.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是两个层面上的问题
犯罪既遂、未遂是在已经构成犯罪的基础上讨论犯罪是否得逞、客观危害结果是否出现。构罪标准与故意犯罪的既未遂形态是刑法上两个紧密关联但又本质不同的概念。说其紧密关联,是因为故意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多以犯罪既遂形态为标本而设定。论其差异,犯罪既未遂形态描述的是特定危害行为的停止形态,构罪标准表达的仅仅是不同行为构成犯罪的最低刻度。②立法者将达不到数额较大但有入户盗窃等情节的行为入罪,降低了入户盗窃等特殊盗窃行为的构罪标准,但是该修正并不等于一并修改了入户盗窃的既未遂标准。且通过对构罪标准的修正已体现了对入户盗窃等行为的严厉打击,在定罪基础上坚持以财产犯罪既未遂形态的一般评价标准“控制说”,对于入户盗窃没有窃得任何财物的认定为未遂,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也可以实现罪刑结构的均衡。
3.入户盗窃依然应当以行为人取得他人财物为既遂标准
盗窃罪是财产犯罪,是结果犯。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取得说)、失控加控制说。通说为失控加控制说。根据通说观点,③在行为人为了实施盗窃而入户的情况下,只有当行为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财物,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时,才能认定为盗窃既遂。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盗窃罪人罪门槛有过修正。即将“多次盗窃”补充规定为该罪的入罪条件之一。但刑法作出上述修改后,理论上、实践中并未因此认为盗窃罪的性质已发生变化。即认为盗窃罪已经从结果犯变成了行为犯,对于多次盗窃但未实际窃得财物的,也认定为盗窃既遂。而是仍然认为,盗窃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实际窃得财物的才能认定盗窃既遂。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将入户盗窃增加规定为盗窃罪的入罪条件之后,也应以行为人取得财物作为入户盗窃既遂的标准。
(二)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并不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本案中,被告人花荣实施入户盗窃时被被害人的邻居发现,但花荣并不知情,仍然进入被害人家中实施盗窃,并将窃得的财物放于口袋内,走出房门后被人赃俱获。在肯定入户盗窃仍然应当以行为人取得他人财物为既遂标准的情况下,如何评价花荣的犯罪形态,检察机关和一审法院持不同意见。
一审法院认为花荣系盗窃未遂,主要理由是:花荣在实施盗窃行为时已被周围群众发现并处于监控中,虽然之后他完成了盗窃行为,但是被害人对于被窃财物没有失去控制,且最终花荣被人赃俱获。
我们认为,当花荣进入被害人家中窃得形状、体积较小的现金和香烟放于口袋内,走出房门后就已经取得对被窃财物的控制,而被害人则失去了对被窃财物的控制,财产所有权已受到实质侵害。虽然花荣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被群众发现,之后处于群众的监视之下,但是群众在户外的监视不能等同于被害人对财物的控制;虽然最终花荣被人赃俱获,但是并不影响之前他已经取得对被窃财物的控制。
综上,花荣不仅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且已实际窃得财物并离开被害人住所。其行为系入户盗窃既遂。鉴于花荣具有“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两个事实情节。且被害人系独居老人,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二审法院认定花荣系盗窃犯罪既遂,改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是正确的。
①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08页。
②黄祥青:《盗窃罪的认定思路与要点》,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93集。
③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887页。
▌往期推荐,点下方链接即可查阅:
无罪案例:某诈骗案获撤案处理
无罪案例:奸淫幼女案获不起诉决定(强奸案)
无罪案例:在校大学生抢劫案获不起诉决定
无罪案例:开设赌场三案,一起无罪,一起罪轻(降档),一起罪轻(量刑建议接近“实报实销”)
无罪案例:某串通投标案获撤案处理
无罪案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撤案处理(跑分)
成功案例:抢劫案被人民法院判决为非法拘禁罪,量刑“实报实销”
成功案例:开设赌场案辩成赌博罪,量刑建议接近“实报实销”
关于立功的法律法规及刑事审判参考汇总
关于开设赌场罪常用法律规定汇总
关于“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汇总(附简要解读)
更多精彩,可在本公众号中查阅
……
法具
分享实务经验,普及法律知识。我们专注于财产、经济、赌博类犯罪辩护,以及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最新文章
关于盗窃罪的法律、刑事审判参考及常用证据汇总
【第1588号】杨某盗窃案——员工离职后利用公司未及时关闭系统使用权限的漏洞预订机票的定性及既遂和未遂数额认定
【第1514号】计某彬、付某生、阮某雨盗窃案——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漏洞非法办理电信宽带业务并对外出售应如何定性
【第1419号】程少杰盗窃、传授犯罪方法案
【第1417号】张金福盗窃案——将他人放在椅背衣服口袋内的财物盗走,能否认定为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第1393号】陈华增、梁锦仔、林冬明盗窃案——拾得他人遗失的医保卡,并在药店盗刷卡内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392号】朱纪国盗窃案——无直接证据的“零口供”案件审查要点和证据运用
【第1341号】蒲长才盗窃案——如何确定非数额型盗窃罪的罚金刑数额
【第1277号】许赞良、汤焯杰盗窃案——内外勾结获取电信公司内部免费宽带账户后转卖,构成何种罪名
【第1215号】张国群等盗窃案——盗窃案中书法作品价格鉴定意见的审查
【第1214号】翟高生、杨永涛等盗窃、抢劫案——共同预谋并实施盗窃后离开,对同伙的二次盗窃行为是否担责
【第1202号】赵宏铃等盗窃案——非法侵入景点检售票系统修改门票数据获取门票收益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186号】尹林军、任文军盗窃案——盗窃后为抗拒抓捕实施暴力程度不明显的摆脱行为,能否认定为“转化型抢劫”
【第1175号】巫建福盗窃案——利用入户盗窃所得车钥匙在户外窃取摩托车的行为,是否属“入户盗窃”
【第1128号】张万盗窃案——盗窃罪中数额巨大与减半认定情形并存的如何适用法律
【第1108号】郭锐、黄立新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与盗窃犯罪分子事前通谋的收赃行为如何定性
【第1100号】孙善凯、刘军、朱康盗窃案——事先承诺收购指定的特殊产品并在事后低价收购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047号】花荣盗窃案——入户盗窃既未遂形态如何认定以及盗窃过程中群众在户外监视是否意味着被害人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
【第1011号】熊海涛盗窃案——明知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正在盗卖他人或者自己家中财物,仍然上门帮助转移并予以收购的,如何定性
【第1010号】关盛艺盗窃案
【第879号】饶继军等盗窃案——盗窃金砂后加工成黄金销赃,盗窃数额应当以所盗金砂价值认定,还是以加工成黄金后的销赃数额认定
【第849号】廖承龙、张文清盗窃案——帮助他人盗回本属于自己公司经营的财产,如何定性
【第848号】姜青松盗窃案——被害人陈述的被盗财物与被告人供述不一致的,如何认定
【第847号】卢文林盗窃案
【第796号】汪李芳盗窃案
【第795号】陈某盗窃案
【第766号】邓玮铭盗窃案
【第751号】孙伟勇盗窃案——伪造证明材料将借用的他人车辆质押,得款后又秘密窃回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740号】陈万学抢劫、刘永等人盗窃案——共同盗窃犯罪中转化型抢劫罪的认定
【第615号】郝卫东盗窃案——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案件中的“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第661号】李春旺盗窃案
【第602号】程稚瀚盗窃案——充值卡明文密码可以成为盗窃犯罪的对象
【第582号】杨聪慧、马文明盗窃机动车号牌案——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盗窃机动车号牌的如何定罪处罚
【第558号】李富盗窃案——开庭审理后发现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系自诉案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第557号】林燕盗窃案——保姆盗窃主人财物后藏于房间是否构成盗窃既遂
【第527号】詹伟东、詹伟京盗窃案——通过纺织品网上交易平台窃取并转让他人的纺织品出口配额牟利的行为如何定罪
【第508号】范军盗窃案——偷配单位保险柜钥匙秘密取走柜内的资金后,留言表明日后归还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
【第492号】朱影盗窃案——对以盗窃与诈骗相互交织的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刑
【第460号】陈建伍盗窃案——盗窃邮政局金库中存放的邮政储汇款是否构成盗窃金融机构
【第427号】张超群、张克银盗窃案——窃取他人挖掘机电脑主板后向被害人索取钱财的行为如何定罪处罚
【第420号】孟动、何立康盗窃案——如何认定网络盗窃中电子证据效力和盗窃数额
【第412号】张泽容、屈自强盗窃案——盗窃定期存单从银行冒名取款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97号】韦国权盗窃案——暗自开走他人忘记锁闭的汽车的行为如何处理
第339号,叶文言、叶文语等盗窃案——窃取被交通管理部门扣押的自己所有的车辆后进行索赔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325号】钱炳良盗窃案——盗买盗卖股票案件的盗窃数额如何认定
【第315号】沈某某盗窃案——对所盗物品的价值有重大认识错误的应如何处罚
【第246号】赵某盗窃案——如何区分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
【第191号】薛佩军等盗窃案——盗窃毒品如何定罪量刑
【第171号】李春林故意杀人案——为逃避债务故意杀人后又拿走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
【第160号】罗忠兰盗窃案——如何正确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分类
时事
民生
政务
教育
文化
科技
财富
体娱
健康
情感
旅行
百科
职场
楼市
企业
乐活
学术
汽车
时尚
创业
美食
幽默
美体
文摘
原创标签
时事
社会
财经
军事
教育
体育
科技
汽车
科学
房产
搞笑
综艺
明星
音乐
动漫
游戏
时尚
健康
旅游
美食
生活
摄影
宠物
职场
育儿
情感
小说
曲艺
文化
历史
三农
文学
娱乐
电影
视频
图片
新闻
宗教
电视剧
纪录片
广告创意
壁纸头像
心灵鸡汤
星座命理
教育培训
艺术文化
金融财经
健康医疗
美妆时尚
餐饮美食
母婴育儿
社会新闻
工业农业
时事政治
星座占卜
幽默笑话
独立短篇
连载作品
文化历史
科技互联网
发布位置
广东
北京
山东
江苏
河南
浙江
山西
福建
河北
上海
四川
陕西
湖南
安徽
湖北
内蒙古
江西
云南
广西
甘肃
辽宁
黑龙江
贵州
新疆
重庆
吉林
天津
海南
青海
宁夏
西藏
香港
澳门
台湾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日本
新加坡
英国
西班牙
新西兰
韩国
泰国
法国
德国
意大利
缅甸
菲律宾
马来西亚
越南
荷兰
柬埔寨
俄罗斯
巴西
智利
卢森堡
芬兰
瑞典
比利时
瑞士
土耳其
斐济
挪威
朝鲜
尼日利亚
阿根廷
匈牙利
爱尔兰
印度
老挝
葡萄牙
乌克兰
印度尼西亚
哈萨克斯坦
塔吉克斯坦
希腊
南非
蒙古
奥地利
肯尼亚
加纳
丹麦
津巴布韦
埃及
坦桑尼亚
捷克
阿联酋
安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