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 | 伍涵代表: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政务   2025-01-22 14:50   贵州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是人民法院保障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司法公信力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建立和维护司法中的信任关系,树立司法权威,实现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
“司法机关是否有公信力,是否为人民所信赖,关系到司法解决社会矛盾的效力和能力的问题,关系到法律能否被社会生活所吸纳接受。”省人大代表、贵州契正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伍涵认为,当司法裁判过程和结果得到民众的充分信赖、尊重与认同,法律在整个社会的权威与尊严便得以树立,这有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信仰,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司法公信力平稳提升、上访闹访事件逐年减少。
“但还存在地方司法机关办案能力水平不足、办案理念不新、司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伍涵表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不断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力才能稳步提升。
为此,她从“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便捷诉讼途径,拓展司法服务普惠化宽度,提升司法温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不断增强司法公开透明”“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几个方面提出建议,希望能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作为一名长年扎根基层的法律工作者,伍涵更能体察民情、汇聚民意。在她这里,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变成了一件件沉甸甸的建议。
2024年省人代会,她提交了《关于多举措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全力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建议》《关于持续优化我省营商法治环境的建议》等代表建议。而在今年的省人代会上,伍涵继续聚焦民情,提出了《关于帮助老年人搭上互联网“快车”,弥合数字鸿沟的建议》《关于帮助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难的建议》《关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建议》等代表建议。
明责于心,扛责在肩,践责以行。近年来,伍涵深入基层为各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参与“法治体检”“惠企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把社会服务、参政议政与乡村振兴结合起来认真履职尽责,为推动法治贵州建设发出了“律师好声音”。


记者甘玥 王运果

编辑:甘玥

编校:吕跃

审核: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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