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真的明文规定了「必须给农民审批宅基地建房」吗?事实并非如此!

楼市   2024-09-14 12:08   浙江  


最近,很多律师在网上作出解读,「法律明文规定必须给农民审批宅基地建房」。关注的人也非常多。但是,真的是这样吗?

我先申明,本人作为专注宅基地10余年的执业律师,也十分、非常希望和期待,法律真的有这样的明文规定。

如果真有的话,我办案就可以方便很多很多,法院也会收到大量的这方面的案子。甚至可以这么说,光帮别人打申请宅基地的官司,我就会有接不完的业务。

可惜的是,事实并非如此。宅基地审批为什么难,难就难在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他们说,可以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那我们来看下,这条法律的原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大家可以看到,这里的确是说了「一户一宅」,但说的其实是「一户只能有一宅」,根本没有说,必须落实「一户一宅」。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大家可以看到,这里虽然说了保障「户有所居」,但说的只是「可以采取措施」,根本没有说「必须」,甚至连「应该」也没说。

我们再看一下《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这是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方面最新也最全的政策文件。然而,里面只是规定了具体的审批流程,没有任何「必须审批宅基地建房」的字眼。

这样的解读,容易误导缺乏专业政策知识的农民朋友,可能会给大家造成金钱和精力等方面不必要的浪费,说得大点,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也正是因为没有明文规定,所以,一直以来我主张的是,申请宅基地一定要提前搞定申请资格和拟建地块,准备好充分的建房理由,然后主动与村镇沟通,与四邻处好关系,不到万不得已,别硬刚,别走司法途径,因为很可能解决不了实质问题。

大家要记住,宅基地审批的基本原则是「成员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而且要有合适地块、并要符合规划,可以说,它是一个涉及很多方面的事,具体办理过的朋友肯定深有体会,绝不是一两个法条就能解决的问题。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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