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最新刚制定出台实施的《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下面这个视频是其中的节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概念。这是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一项空间治理活动。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说,是当前我国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但是,我们普通老百姓一看到「整治」两个字,总是有点怕怕的。土砖家律师认真看了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全部内容。总的感觉是,这次新闻发布会,至少从中央层面,给农民朋友吃下了「定心丸」。
①到底要不要整治,由群众自己决定。遵循「上下结合,以下为主」原则,在方案编制、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环节中,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对于群众反对意见强烈的坚决不干。不搞行政命令,不搞政绩工程,不搞一刀切、齐步走。推进过程中,运用好村民议事决策机制,防范少数人说了算、多数人被代表的问题。
②如果想要整治的,要做好风险评估。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从实际出发合理划分整治单元,涉及村庄撤并的,要符合有关要求,做好社会稳定性评估和风险监测评估,妥善安排整治任务和实施时序,成熟一个,实施一个,防止形成新的地方隐性债务。
③实施的过程当中,要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拆旧建新中,妥善安置好群众生产生活,涉及拆除群众住房的,确保先安置、再拆旧,发挥现有土地经营权主体作用,保障其合法权益,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片面追求指标交易、损害农民利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