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前屋后建庭院并非小事,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7宗典型问题!

楼市   2024-08-30 12:28   浙江  

8月22日,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2024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发现的80个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通报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单列一种违法违规类型,共涉及7宗属于农村村民在住宅的房前屋后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硬化地面、绿化景观、围墙通道等庭院建设的情况。

土砖家律师温馨提示,庭院是宅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需在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范围之内进行建设。如果庭院占用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需予以纠正、整改,特别是建筑物(构筑物)需依法拆除。

1.上海市崇明区中兴镇等10个乡镇18个村21名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崇明区中兴镇等10个乡镇的18个村21名村民违法占用村民住宅房前屋后耕地18.57亩(永久基本农田8.83亩)建设19处庭院,现场部分地面硬化,建有围栏、围墙、硬化步道、景观花园等设施,个别建有民宿配套的餐厅、泳池、花园、停车场等。崇明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乡镇政府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区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部门监管责任未落实。

2.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集贤村马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23年6月,奉贤区奉城镇集贤村村民马某违法占用住宅房前屋后耕地0.37亩建设庭院,现场建有围墙,部分地面硬化。奉贤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奉城镇政府对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区农业农村、规划资源等部门监管责任未落实。

3.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2名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21年4月和11月,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基田村、岭灵村2名村民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村民住宅房前屋后永久基本农田2.69亩修建2处庭院,实地建设有水池、观景平台、绿化景观等。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先后于2023年8月、9月对基田村问题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未有效制止违法行为。瓯海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泽雅镇政府未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瓯海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和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未进行查处。

4.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赤溪街道金桥村周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金华市兰溪市赤溪街道金桥村村民周某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住宅房前屋后耕地0.81亩(永久基本农田0.77亩)修建庭院,建有围墙、景观影壁、绿化景观等。赤溪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10月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但未有效制止违法行为。兰溪市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监管和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未进行查处。

5.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渡潭村黄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23年9月,南平市建瓯市东游镇渡潭村村民黄某在其住宅南侧违法占用耕地1.48亩(永久基本农田1.40亩)建设庭院,现场建有围墙、花坛、硬化道路、停车棚等。2024年3月东游镇政府责令其自行拆除,但现场未完成整改。建瓯市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没有做到“零容忍”。建瓯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监管和执法不到位。东游镇政府落实巡查责任不到位,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发现不及时、查处整改不到位。

6.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2名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19年12月至2023年8月,莆田市仙游县、荔城区2名村民在其住宅周边违法占用耕地2.29亩(永久基本农田1.92亩)建设2处庭院。其中,仙游县庭院现场建有围墙、附属房、硬化庭院,种植景观苗木;荔城区庭院现场建有围墙和大理石硬化庭院。仙游县、荔城区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没有做到“零容忍”。仙游县、荔城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监管和执法不到位。仙游县度尾镇政府、荔城区黄石镇政府巡查责任未落实,未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

7.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湘店镇三和村丘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问题
2020年3月至2023年10月,武平县湘店镇三和村村民丘某在其住宅周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38亩建设硬化场地和庭院。武平县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没有做到“零容忍”。武平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对违法占用耕地建设问题监管和执法不到位。湘店镇政府巡查责任未落实,未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行为。

土砖家律师
在这里,搞懂农村宅基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