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相关权益。
于是,最近有很多朋友问土砖家律师,成为公务员必然丧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是否也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