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将出台

文摘   2024-12-16 20:36   北京  

1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政策举措,指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要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防止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要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LP投顾点评: 国家发改委牵头的《创投国十七条》今年六月份发布之后,相关部门一系列落地政策正在紧锣密鼓制订当中。上个月底,国资委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的《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打响了今年创投政策落地的第一枪。而财政部牵头制订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随着今天国常会的讨论,有望在近期出台落地。

多方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政府投资基金已经成为壮大耐心资本,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主力军和生力军。LP投顾认为,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将对创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意义重大。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投资基金实践,对于中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至关重要。

2002年,我国第一只政府引导基金“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成立。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包括政府引导基金在内的各类政府投资基金,无论在规模和数量上、丰富程度上远远超过任何一个海外国家。这与中国各级政府在经济活动和产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高度关联,而海外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和数量相对较小,海外政府通过引导基金方式实现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十分有限。

我国政府投资基金政策体系和管理体系建设相对还比较薄弱。国家层面涉及政府投资基金的政策和文件,往往是非常粗线条的,非常原则性的。

目前,国家层面相关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

  • 《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税总局、工商总局、 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2005年11月);

  • 2008年10月,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首个引导基金规范运作规范《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116号文 ;

  • 《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政部,2015年11月,210号文),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而各地方政府、各省市相关的政策文件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表述不尽相同,采用的字样包括政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等。而对于政府投资基金在管理架构、投资流程、子基金遴选、反投标准、让利与返利、绩效评价激励与容错机制政策等方面,地方政府也有不同的表述和实践。

    今天国常会指出:“要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体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原则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金。完善不同类型基金差异化管理机制。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责任机制”。国常会讨论的内容正是国内政府投资基金面临的诸多痛点和堵点。期待后续相关政策的出台能够为促进我国政府投资基金和创投行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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