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数据
2024年10月1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统计局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明确“2023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
二、实务中的变化
该通知更新了2023年12月31日浙江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中“2022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6237元”的数据。在劳动法实务中,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文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时,就要使用平均工资99722元为基数,简而言之,当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超过24930.5元(99722元/12个月*3倍)时,在为其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时,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
三、法条解析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将会受到双重限制,既要受到计算基数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限制,又要受到最高补偿不超过十二年的时间限制,该法条的立法本意是一方面充分保障劳动者的收益权,另一方面也尽可能地去限制高收入劳动者的补偿赔偿额度,以降低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从而去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设置仍有瑕疵,本文通过以下简单案例说明。
四、举例说明
劳动者A和劳动者B同为浙江某公司员工,现公司经与二人协商要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A在公司工作17年,之前12个月每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劳动者B在公司工作20年,之前12个月每月平均工资为30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A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并未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所以经济补偿金需按照实际工资水平以及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即20000元*17个月=340000元;劳动者B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已经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其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受到双重限制,即24930.5元*12个月=299166元。劳动者B的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都高于劳动者A,在离职时反而拿到的经济补偿比劳动者A少。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发现,无论是对于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上,不仅仅是简单的N、N+1或者2N的结果,还要对平均工资额度、在职年限等进行综合的分析。
五、拓展内容
关于劳动法实务中经常会提到的“N、N+1以及2N”如何适用的问题。
首先,最为常见的“N”,即为“经济补偿金”,其适用范围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其中第一款的规定是在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的行为;第五款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第六款是用人单位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形;需要强调的是第二、第三、第四款的适用均是以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为前提,即在满足第二、第三、第四款后续规定的情形时,若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N+1”,其中的“1”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规定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亦可称为“代通知金”,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并非所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都可以主张“+1”,反而是只有第四十条中规定的三种情形才有“+1”的适用。
最后,关于“2N”,即“经济赔偿金”,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2N”的适用比较简单且明确,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劳动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需要支付的是经济补偿金而非经济赔偿金。另外需要补充的一点是,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即“2N”,《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2N+1”相关的规定。
综上而言,在实务中,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配备有完善的员工录用程序、公司规章制度等,在处理员工离职相关事宜时,做到有所依据,尽量避免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形;对于劳动者来说,则是需要妥善留存入职邀请函、劳动合同等以及离职前与公司负责人员的沟通记录和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以备双方未就离职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需要通过仲裁或起诉解决争议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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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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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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