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至11月1日,市中院采取集中自学、专题研讨的方式举办“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专题学习活动。
10月31日上午,市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开展学习研讨。会议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富荣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其他与会人员提交了书面研讨材料,并认真研读了《“树立有解思维、提高工作标准、争创一流业绩”专题活动学习资料汇编》。
10月31日下午至11月1日,市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进行了集中自学,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论述。
会议要求,参学人员要端正学习态度、保证学习质量、严格学习纪律,为开展专题活动打牢思想基础。
一要学出坚定信仰和使命担当,以政策理论补课充电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学习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鼓足干劲、积极作为。
二要学出创新思维和优良作风,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树立有解思维”,紧盯专题活动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明确各项工作完成要求,认真思考,潜心钻研,保证专项活动取得切实效果。
三要学出实干担当和大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以专题学习研讨引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把党性自觉体现落实到司法审判具体实践中,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做得更实、更优。
会议强调,此次专题学习研讨为解决当前审判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思路。要以此次专题活动为契机,打破惯性思维,摒弃路径依赖,牢固树立“有解思维”的理念,破解难题,疏通堵点,以“一流工作业绩”,奋力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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