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
“皓月养殖”案件退赔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皓月养殖”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
被告人王朝渝、吴小莉、被告单位重庆皓月养殖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皓月养殖”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权益,本院现依法开展“皓月养殖”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和资金清退工作,现将退赔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依据
本案以本院(2015)江法刑初字第00362号生效刑事判决书作为退赔依据。
二、退赔对象
本院(2015)江法刑初字第00362号“皓月养殖”案件刑事判决认定的经审计报告审计确认和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的集资参与人。
退赔对象可通过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本院“‘皓月养殖’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线上登记小程序”予以验证。
三、退赔原则
根据生效刑事判决书确定的原则,本院将归集的退赔款项按照“个人受损金额与受损总金额比值”来确定退赔金额,即单个受损集资参与人受损金额占“皓月养殖”案件造成的集资参与人受损总额的比值统一退还给单个受损集资参与人。本院对所有退赔对象作统一退赔,不对单名或某一区域内的受损集资参与人作优先退赔。
四、退赔款来源
本案退赔款项来源包含公安、检察机关在案件侦办、移送审查起诉等阶段查封、冻结、扣押的被告人和案涉皓月养殖公司及关联公司的银行存款、现金等财产以及各有关生效刑事判决中涉财部分执行到位款项。
五、退赔方式
为高效、便捷、准确发放退赔款,本院已委托建设银行通过“电子存单”方式为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集资参与人在看到本院案款领取公告后,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建设银行网点领取。
六、退赔款发放时间安排
预计2024年12月完成,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在本院门户网站(http://cqjbfy.cqfygzfw.gov.cn)“执行公开”栏目中予以公告。
七、特别提醒
1.本公告发布于“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未授权其它任何渠道发布本退赔公告,如有第三方链接告知录入相关信息,请谨防上当受骗。
2.各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当注意防范电话、网络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要求受损集资参与人提供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资金清退工作、受损人员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损失登记核实工作全部在线上开展,不在线下接待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工作的咨询电话为16602350799(王先生)、16602350556(兰先生)。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因咨询人员众多,占线和不方便接听时,请发送短消息及彩信告知承办法官情况。
5.请受损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到建行领取退赔款项,具体开始可以领取时间见本院门户网站公告。
特此通告
附件:1.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皓月养殖”案件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公告
2.“皓月养殖”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线上登记小程序应用说明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关于
“皓月养殖”案件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公告
被告人王朝渝、吴小莉、被告单位重庆皓月养殖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即“皓月养殖”案,以下简称“皓月养殖”案)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本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本院现依法开展“皓月养殖”案件全国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工作,现将损失登记核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7日起至2024年12月6日止。
逾期不登记核实确认的,视为本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对本院已掌握发布的损失情况没有异议。
二、登记核实对象
损失登记核实对象为:本院(2015)江法刑初字第00362号刑事判决认定的经审计报告审计确认的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登记核实原则
1.集资参与人的损失认定,一律以“皓月养殖”案件经过审计后的数据为准。无损失的集资参与人不得进行登记;
2.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应当由其本人操作;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其代理人、继承人完成的,请认真阅读本院发布的《关于“皓月养殖”案件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中代理事宜的说明》、《关于“皓月养殖”案件集资参与人损失登记核实中继承事宜的说明》。
四、登记核实方式
本次损失登记核实工作采取线上方式开展。集资参与人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方式,输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众服务”找到相应案件公告,按提示规定进行确认操作,或者通过微信扫码本公告下方微信小程序二维码,进行损失登录核实。微信小程序启用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时。
五、登记核实流程
(一)确认损失
1.集资参与人注册、登录等操作前,请认真阅读公告,观看系统操作视频;
2.集资参与人(含代理人、继承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3.登录后,根据提示对反馈的损失金额(微信小程序反馈的后台数据来源于经过审计的数据)进行确认操作。
(二)金额异议
1.集资参与人如对反馈的损失金额有异议,可点击“我有异议”,转入“异议”审核程序;
2.针对金额异议具体问题,集资参与人需要填写异议金额和详细说明,并上传补充证据材料;
3.审核人员将根据集资参与人的申请及补充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异议的审核结果再反馈给异议人;
4.集资参与人收到金额异议审核反馈结果后,应对异议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进行下一步程序操作。
特别提示:因金额异议审核时间较长,集资参与人对平台披露的损失金额存在异议且不同意以该金额作为清退依据的,可能暂不纳入本次登记核实后的清退范围。本院对异议材料审核后,另行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三)补登记人员的登记
如微信小程序未反馈集资参与人名下有损失数据,集资参与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皓月养殖非法集资案件(补登入口)”进行补登记,填写相关金额数据和详细说明,并上传补充证据材料。
特别提示:因补登记审核时间较长,此类补登记人员可能暂不纳入本次登记核实后的清退范围。本院对补登记材料审核后,另行告知后续处理方式。
六、重要事项提醒
1.集资参与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注册、登记,如因填写数据、上传材料不实、操作错误、重复登记等,影响后续资金清退,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后果;
2.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是“皓月养殖”案件唯一资金清退平台,办案机关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对信息登记工作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集资参与人年龄较大无法完成操作流程或无智能手机进行操作的,建议向近亲属、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3.根据工作需要,在登记核实期间会不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届时将暂停服务,具体详见本院门户网站中相关公告;
4.故意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据材料、干扰损失登记核实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权益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次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后期将根据资产变现和集资参与人信息核实情况适时发布清退公告,具体时间请关注本院门户网站。
特此公告
皓月养殖案件损失登记核实系统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2
“皓月养殖”案件受损集资参与人
线上登记小程序应用说明
详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公众服务”微信小程序中公告附件 "当事人操作指引"。
来源:江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