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之家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天津宝坻分公司、天津宝坻第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线上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为做好海华之家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分公司、天津宝坻第二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退缴违法所得清退工作,现开展集资参与人线上信息核实登记,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20日
二、登记对象
经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津0115刑初690号判决,依据天津丽达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定为被海华之家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分公司、天津宝坻第二分公司非法吸收资金且造成实际损失的集资参与人(注:被公安机关依法认定为该分公司业务员和因涉该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除外)。
三、登记方式
1、线上核实登记办理流程可通过二维码(附二维码)查询。
线上确权本人操作流程
线上确权代办人操作
线上确权未报案人登记
线上确权有异议
2、集资参与人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进行信息核实登记,如有异议,及时提出,未按时核实登记而产生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集资参与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核实登记工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咨询接待时间:公告期间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咨询电话:022-67326676。
4、办公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宝平街道政融街,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楼1楼103室(核实登记处)
特此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19日
来源:宝坻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