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能量锎”案资金清退公告
夏红明等人犯集资诈骗罪一案(以下简称“能量锎”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就生效的(2019)浙01刑初102号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根据执行工作“三统一”原则,指定由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发放,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
“能量锎”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二、清退金额
本次清退金额为人民币15670838.52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受损集资参与人的清退金额以其实际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
三、清退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四、清退方式
法院通过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受损集资参与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
五、特别提醒
1.部分受损集资参与人因身份校验不通过、开户失败等原因导致案款未集中发放的,后续将另行办理发放手续。
2.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受损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帐、验资、缴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受损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5.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富阳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0571-58834027)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
特此公告。
来源: 富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