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审核情况公告
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发布了关于“融通案件”集资参与人资金返还申报公告,要求“融通案件”424名集资参与人在申报期内将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发送至RTZBTPYX@163.com电子邮箱进行申报审核。
经审核,有416名集资参与人上传资料完整,其中:本金未全部收回人员396人,本金已收回人员20人;有5名集资参与人上传资料不完整,不能完成申报审核工作(以上具体数据详见明细表)。
本次审核工作,本院委托丽江高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现发布公告要求上述人员对明细表中的信息进行核对,如表中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在申报期内将完整、准确的申报资料发送至RTZBTPYX@163.com电子邮箱进行补充申报。本次补充申报仅接受网络申报,不接受当面申报,请集资参与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补充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来源:丽江古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