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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春节将至,为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台州市已公布《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我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向您告知烟花爆竹禁放的相关事宜,并特此向您发出倡议,请您和孩子、家人自觉遵守《规定》,我们一起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首先,我们所在地区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下:
椒江区白云街道、葭沚街道、洪家街道、下陈街道、海门街道、前所街道、章安街道为禁止燃放区域,在本区域内任何时间都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务必严格遵守,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椒江区大陈镇为限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在其他时间段则严禁燃放。
当您和孩子外出到其他地区时,同样需要遵守当地的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在旅行、探亲访友等过程中,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的相关政策,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我们诚挚希望家长们积极响应倡议,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美好的假期,让这个春节成为更加绿色、文明、和谐的节日!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创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椒江区第五中学
2025年1月9日
文案:五中德育处
排版:莫曦霞
审核:卢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