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有关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要求,畅通企业群众沟通渠道,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自7月11日启用“4008012395”全国海事服务电话。目前,服务电话接受企业群众咨询已超6.8万件,企业群众满意度高达99.9%。
今天,小编整理了近期
客服小姐姐们被问到最多的几个问题
分享给大家~
Q1
新造船需要向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进出港报告系统的账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登录。
Q2
需要,在其他种类的750千瓦及以上海船上担任相应职务满12个月,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并在客船上任相应见习职务3个月后可以消限。
Q3
根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第82条,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涉及执行军事运输任务的,应当会同有关军事机关进行调查;涉及渔业船舶的,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海警机构应当参与调查。表明军事船舶与一船货船或渔业船舶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是由海事管理机构进行事故调查,相关机构参与调查。
Q4
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称为“三无”船舶,无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三无船舶称为三无渔船。
全国海事服务电话
400 80 12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