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辖区易发团雾水域
1. 凡家矶水道。该水域曾多次出现团雾情况。这里的水文、气象条件相对复杂,容易导致局部水汽聚集形成团雾,对船舶航行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2. 乌江水道。该区域也是团雾的多发区域,因局部的气象和水文因素综合作用,易突发团雾,且团雾的突发性强、雾气浓、能见度低。
3. 二桥南汊附近水域。与周边水域相比,这里的地形和气流条件特殊,在特定的气象条件下,容易形成团雾。
4. 龙潭水道125-127浮附近水域。该区域水道情况较为复杂,且周边的地形和气候条件容易使水汽聚集,增加了团雾形成的可能性。
二、船舶注意事项
1.信息收集。船舶应提前了解南京段易发生团雾水域的具体位置、团雾发生的大致规律及历史情况等信息。船舶可以通过航行通(警)告、VHF、微信公众号、水上安全信息群等形式,收集所航经航段大雾预警信息,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2.船舶检查与维护。严格开展开航前自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特别要检查船舶的导助航设备、通讯设备、航行灯、雾号等,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特别是雷达,要调整到最佳状态,以便在团雾中能够准确探测周围船舶和障碍物的位置。
3.制定应急预案。船长应结合本船性能、货物装载情况以及所航经水域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团雾应急预案,明确在不同能见度条件下船舶的操作流程、人员分工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等,并向全体船员进行传达和培训,确保船员熟悉各自的职责和操作方法。
1.保持安全航速。船舶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航速规定,根据能见度情况及时调整航速,以便能够在适合当时环境和状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避免高速行驶,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应对突发情况。
2.加强瞭望。船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加强瞭望。除了利用视觉观察外,还应充分利用听觉,以便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必要时,可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瞭望人员,船首瞭望人员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3.正确使用导助航仪器。船员应熟悉本船雷达等设备特性,通过变换距离档、调整增益、雨雪抑制等,提高发现微弱目标及识别假回波能力。
1.立即报告。当船舶进入团雾水域或发现能见度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向交管中心报告本船的位置、航向、航速以及周围的情况,以便交管中心能及时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并为其他船舶提供预警信息。
2.择地锚泊。如果团雾导致能见度严重下降,无法继续安全航行,船舶应尽快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锚泊地点应远离航道、礁石等危险区域,并注意与其他锚泊船舶保持安全距离。
3.听从指挥。严格遵守交管中心发布的临时交通管制信息,按照要求进行靠离泊作业或选择锚泊等待,不得擅自闯入管制区域。
4.保持通讯畅通。船舶应保持甚高频(VHF)通讯设备的常开状态,与周边船舶、交管中心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通报本船动态信息,同时接收其他船舶和交管中心的信息,以便协调避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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