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被家暴一案这两天开庭了,我既期待,又害怕。
谢女士希望贺某阳能死刑。
结婚2年,她说自己遭受了16次家暴。
最后一次家暴是在去年4月,她的十二指肠被打断,粪便污染五脏六腑,肠、肝、肾、胃受损。
伤口触目惊心,我都不敢放上来。
在抢救的过程中,医院多次下病危通知书,如果不是他施暴有人及时报警,说不定谢女士就死在了这次家暴中。
现在,谢女士要终身挂粪袋,左肾还在不断恶化、萎缩。
贺某阳下手的狠辣程度,不亚于杀人犯。
在以往的家暴中,谢女士不是没有寻求过帮助和保护。
第一次被家暴,她希望丈夫能被拘留,但警察说办案有流程,不是报案就要拘留的。
孕8个月时,她又一次被打。
这一次她开出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拘留丈夫的要求依旧被拒绝了。
几个月后,她被贺某阳用刀砍伤了额头,缝了四五针。
这一次,警方终于拘留了贺某阳。
要搁一般案件,至少要做伤情鉴定,甚至施暴者还可能被判刑。
但因为是夫妻,贺某阳只是被拘留了一天,第二天就被放回来了......
两年期间,她曾多次提出离婚,尝试了多种手段从婚姻中逃脱,妇联、社区、公安、市长热线……但都被当作家庭纠纷处理。
如果不是后来被殴打致重伤,如果不是舆论发酵,谢女士的诉求真不知道何时才能被正视。
她原本有很多次可以逃脱的机会,她原本可以不用伤痕累累。
但因为家暴被视作家务事,相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地和稀泥,她被困在了家庭暴力之中,最终落下终身残疾。
在和谢女士结婚之前,贺某阳还曾有过一段婚姻,第一次离婚也是因为他的家暴行为。
可直至去年4月以前,贺某阳都没有为他的施暴行为付出过任何代价。他甚至连一声道歉都没有。
这次开庭,贺某阳被控告的罪由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
谢女士希望能控告他故意杀人,“只有死刑我可以接受,其他的刑期我都不能接受。”
我希望她能如愿,但也深深知道,恐怕很难如愿。
在反家暴这条路上,我们经历过太多无奈和失望。
还记得去年被割喉杀害的小青吗?
小青和孩子曾多次遭受徐某令的家暴殴打。
徐某令还曾写下保证书。
但和所有的家暴一样,小青遭受的伤害从未停止。
她早已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但最后,徐某令居然砸开了玻璃门,闯入岳父母家,持刀捅刺伍某颈部、腹部等处数刀。
伍某的生命,戛然而止在25岁。
但哪怕入室行凶,穷凶极恶,徐某令一审不过是判决死缓。
还记得被家暴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的吕某娟吗?
她长期遭受丈夫吕某海的殴打。
去年4月,她被连着打了2天,被掌殴,被用电线抽打。
最后,她因脾脏破裂死在了床边的地上。
可罪魁祸首吕某海,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还记得因为生不出孩子被家暴致死的山东姑娘方洋洋吗?
因为生不出孩子,方洋洋被用木棍抽打,大冬天站屋外罚站......
结婚2年,她从160斤瘦到60斤。
后来,她因被长期虐待,加上公婆用长棍殴打,最终死亡。
可一审判决丈夫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公婆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11年。
还有被长期暴打致死的董珊珊,施暴者王光宇不过是以虐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释放后他又对接下来结识的一个23岁小姑娘实施严重家暴,并且只要一提离婚就扬言杀她全家。
还有被家暴长达23年、手腕近乎被砍断的张桂芳,她的丈夫赵家民最后不过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还有的被砍伤双腿致轻伤,丈夫李某不过是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判决结果,都非常的匪夷所思。
轻判原因其实很简单,因为是家人,因为是夫妻。
对其他人施加的暴力,我国《刑罚》依据故意伤害罪定罪,但对家庭成员施加的暴力,还可能依据虐待罪。
二者量刑差距有多大?打个比方:
打别人的老婆和孩子,施暴者是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最高能被判处死刑;
打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同样的施暴行为,但可能被定性为虐待罪,最多判7年。
这就是王光宇们只判数年这样让人难以接受的结果会出现的原因。
所以,女人只要进入婚姻,就要承担这样的风险:自己所遭遇的伤害,可能变成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
一直知道法律对女性权益保护存在一些淡漠区域,但直视时,还是让人难受,非常难过和痛心。
据妇联2021年的数据,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
而面对暴行,女性要平均被虐待35次才会选择报警。
我们的社会,总是劝妈妈为了家、为了孩子忍一忍,这些无形的桎梏本来就让她们在面对暴力时,无法做到果断、勇敢地抽离。
当法律这个最后的底线也无法成为受害者真正的依靠时,无疑是将她们进一步推向了暴力的深渊。
我固然知道司法的进步是一个缓慢的过程。
但还是希望它能再快一点,再完善一点,能从方方面面进行立法和完善,救更多的妻子、妈妈于水火之中。
家暴这件事,在全球都是以女性受害者居多。
而不少国家和地区,在反家暴的路上,已经设置了相对严厉的机制和法律条文,家庭暴力就是家庭暴力,绝对不是家务事。
像在美国,双方吵架时,女性一旦报警,男方都可能被逮捕。
绝不会哪怕妻子被打得浑身是伤,还劝说床头吵架床尾和。
在中国台湾、美国、德国、法国、新加坡,一旦遭受家暴,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保护令或加急令等,一些地区甚至会根据具体情况主动给受害者发保护令。
保护令一旦生成,侵害人会被禁止接近或联系受害者。
如果违反保护令,侵害人不仅会面临高额罚款,还会被监禁数月甚至数年。
中国大陆虽然也有保护令,但还远远不够。7年,各级人民法院共签发1.5万份保护令,而人口只有2000多万的台湾,一年发出的保护令就有6万多份。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当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得到有效的推行时,相信很多家暴能够及时中止。
在英国,家暴施暴者会被列入“家庭暴力登记簿”。
刑满释放后要及时向警方上报行踪,警方会及时帮助他们新交的女友认清他们的真面目,一些企业也有权查阅这份名单。
这无异于社会性死亡,施暴者在施暴之前,势必要掂量掂量。
如果我们能有这样一份黑名单,相信很多女性在择偶的时候,也能及时了解对方的人品,并权衡是否要与他进入婚姻,可以有效地预防家暴。
而一些国家对于家暴行为划分与刑罚,也相对更细致、更有震慑力些。
美国华盛顿州,2022年曾发生了一起埋妻案件。
即使受害者最后活了下来,哪怕施暴者最后被证实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他最后还是被判处了13年零9个月的监禁,外加3年的社区服务。
在加拿大,曾有过男子因骚扰、跟踪前妻、泄露亲密照、向前妻疑似出轨对象发送死亡威胁,而被判8个月的监禁。
刑罚的意义,不在事后的惩戒,更在于震慑犯罪。
唯有让施暴者付出足够大的代价,才能阻止他们轻易挥出的拳脚。
希望谢女士被家暴案件是一个新的起点。
即使不能死刑,也希望能从重处罚。
这不仅仅是谢女士一个人的希望,还是无数个经历过,或者正处于家暴中的女性的希望。
相信此时此刻,全国上下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盯着这件事。
谢女士的困境,是无数被困在家暴中的女性的缩影。
当伤害正在进行时,有的警察会觉得这是家务事,不好插手。
在每一次报警时,她们可能都要思量,施暴者回来后会不会变本加厉。
当女方以家暴为由提出离婚时,也可能会被拒绝,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也可能因为家暴不一定证明情感破裂。
不仅是谢女士,小青在被割喉前3个月,也曾起诉离婚,但因为法庭认为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请求。
旁人漠视,本该保护受害者的相关部门不断和稀泥,离婚困难.....还有些甚至会被自己的父母、孩子劝着顾着亲情原谅施暴者,或者因为经济难题不得不忍受来自另一半的肉体、精神上的折磨。
无数道无形的禁锢,本就让她们难以逃脱家暴。
如果今天这件事依旧被轻拿轻放,被轻描淡写成“家务事”“虐待罪”,那将会是无数的希望的破灭。
唯有从重处罚,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拉紧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心中的弦。
希望恶魔能得到应有的惩罚,希望家暴能得到规制,希望所有人都能明白,家暴,就是家庭暴力,是刑事犯罪!
更希望我们对于家暴的预防和规制可以落实到方方面面,能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让她们在第一次受到伤害时,就能受到保护,而不是在经历了无数次拳打脚踢后,才能拖着破损的身躯、惊惧的灵魂,逃离这段婚姻。
个人之勇称其为孤胆,
社会之勇称其为群英,
国家之勇是法治中国。
未来,希望受害者敢于发声呼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向被家暴的人伸出援手,希望我们的法律可以成为受害者最有力的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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