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天就是新年了。
在这个当口看到邯郸案初审结果时,我第一反应是失望、愤怒。
邯郸初中生被杀案一审判决:
可能有很多网友和我一样,都期盼一个死刑。
因为他们行凶作恶之残忍,根本不像孩子,活脱脱的恶魔在人间。
为了杀人,他们提前挖坑;
李某控制住小光,张某拿着铁锹动手杀人;
小光被找到时,头部血肿,脸部有十处刀伤、钝物的伤口,一只眼珠子翻了出来......
无法想象,小光是怀着怎样的绝望和疼痛离开的。
杀人之后,他们平静分赃,依旧正常去学校,若无其事地在家打游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受害者家属找人。
不后怕不忏悔,这些杀人小恶魔冷漠又狠戾。
作为一个母亲,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死刑,这是他们罪有应得。
哪怕是死刑,也无法告慰小光的亡魂。
哪怕是死刑,受害者家属也难以释怀。
但遗憾的是,主犯判无期徒刑,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从重惩罚。
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从轻这一点,大家可能都知道一二。
2023年,湖北一名未满12周岁的男孩,将一名4岁半的女孩推入粪缸。
2019年,大连市13岁的蔡某,在意图强奸未遂后杀害10岁的淇淇并抛尸小区灌木丛,行凶后还在班级群里“直播”现场搜查视频,毫无悔意。
2017年,15周岁的常小峰,在强奸了7岁的女孩后又将她从25楼推下摔死。
2016年,13岁的沈某杀了姐弟三人,他们年龄最大的不过8岁,最小的才4岁。
2012年,湖南一名12岁的男孩,因为不服姑姑的管教,先后杀死了表弟、表妹、姑姑三人......
这些小恶魔,残暴、变态,别说没有道德,他们身上连人性都没有。
但以上案件中,除了常小峰被判了15年有期徒刑外,其他人都没有承担刑事责任,至多不过是收容几年,还有些甚至是只接受了心理矫正。
杀人之后,他们用不了多久就能继续混迹在人群中,可能和我们的孩子坐在同一个教室,一起走在上下学的路上,也可能是我们邻居。
想一想就害怕。
和以前的刑罚相比,不得不承认,邯郸案确实已经是一种进步了。
2021年3月,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进行了修订:
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16周岁以上,犯罪承担刑责,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2-14周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残疾,情节特别恶劣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应当负刑事责任。
12周岁以下,任何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次修订之前,14周岁以下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
邯郸这次能够立案判决,多亏了这次的修订。
而即使依据修订后的《刑法》,如果严格遵守法条:未成年不适用死刑+未满18周岁从轻或减轻处罚,恐怕也很难判无期徒刑。
邯郸案也算是法律在原则之外考虑例外做出了从重的刑罚。
但这还远远不够!
《刑法》对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理论依据之一,是未达责任年龄的孩子缺乏是非对错的辨认能力或控制能力。
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现在的孩子心智发展得比以前成熟多了,有时候他们懂得比大人还多。
像大连的蔡某,杀人后在班级群里说自己“虚岁14岁”。
他分明知道杀人的后果有多严重。
他分明知道自己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可以逃脱罪责(修订前)。
因为知道,所以肆无忌惮。
这才是真正恐怖之处。
司法的变革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希望邯郸案只是一个开始,希望我们的司法能继续进步,必要时引入死刑。
刑法的意义,不仅在于事后惩戒,更在于震慑。
唯有让犯罪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才可以真正震慑未成年人犯罪者,给全天下潜在的未成年人犯罪者发出最严厉的警告。
唯有当《刑法》成为悬挂在想作恶的未成年人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不是“免死金牌”时,才能还弱小的孩子一个相对安全的成长环境。
作为一个母亲,这个判决结果真的让我觉得难过。
哪怕是死刑,失去的生命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即使新年到来,他也不会从13岁变成14岁了。
对受害者家属来说,伤痛也是永远无法抚平的。
在夜深人静时,他们可能一辈子都在懊悔、自责,如果当初再做好一点,孩子是不是就还能鲜活地站在自己面前?
孩子的骤然离去,对父母来说是一辈子的潮湿。
邯郸这起惨案,开始于校园霸凌。
如果曾有一个人发现苗头,如果事情曾经得到遏制,小光或许就还能活着。
暖暖今年换了学校,我隔三差五就要问问她在学校和同学相处得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
也借着一些机会,多次和她聊了霸凌,以及分析霸凌的各种形式:
经常性的辱骂,或者侮辱性的外号。
经常以一些阴阳怪气的话语刺激某个人,比如看见她穿了件好看的衣服,故意当众喊:“哎呀,看这个谁谁谁,今天穿得好像一只花孔雀。”穿得不好看,也故意喊:“哎呀,她是不是家里穷没钱没衣服。”
经常性地破坏某个人的东西,比如新鞋、新笔盒等,故意踩脏,或者藏起来。
纠集班上其他的同学,孤立某个人。
在欺负人之后,还威胁他不许告诉老师,不许告诉家长......
央视新闻发布的校园霸凌中的致死、致重伤率
比起身体上肉眼可见的霸凌,语言冲击、孤立等精神霸凌其实更难发现。
我郑重地告诉暖暖,如果在班上发生这些事,不管被霸凌的人是不是她,都一定要告诉我,因为哪怕这次不是她,只要有这种风气在,保不准下一个就是她。
一旦霸凌发生,我作为一个母亲,一定会尽己所能地去守护她。
勿以恶小而纵之,因为保不齐哪天,就成了一道过不去的伤。
但在不法侵害面前,孩子、家庭的力量终归是弱小的。
希望学校能够承担起相应的监管责任,让罪恶能得到及时发现和遏制。
当家庭、社会、法律能为年幼的孩子共同撑起一把保护的伞时,无辜的生命才能真正远离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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