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预招聘公告(232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研究院2024年下半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为加快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计划10月8日—10月31日组织面向校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4名。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由新疆地质调查院、新疆地质矿产研究所、新疆有色地质勘查局地质矿产勘查研究院、新疆煤田地质局煤层气研究开发中心4家单位合并组成,为自治区地质局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机关党委(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矿产资源政策研究室、地质规划研究部、地质矿产研究部、矿产资源保护研究部、非常规油气研究开发部、地质勘查技术研究部。主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区划研究,地质科学研究,地质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理论研究,承担基础地质研究、成矿规律研究、新能源勘查开发研究、重大地质学科综合研究、境外地质矿产对比研究等工作。
二、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4年下半年面向高校开展校园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自治区地质研究院2024年校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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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校园招聘岗位,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专业、专业大类等参照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高校在读的非2024、2025年应届毕业生;(4)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赴内地高校开展专场招聘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在自治区地质局的领导和协调下,组成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刘荻任招聘组组长,在核准的招聘计划内,于2024年10月8日—10月31日,前往吉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成都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长安大学等高等院校,招聘地矿类专业人才。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的方式,委托高等院校在本校发布招聘信息,提供专场招聘会场地等,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与应聘学生现场面对面进行交流,应聘人员符合单位岗位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与应聘单位达成意向的,双方签订招聘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三方协议)。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根据达成意向情况,在当地组织考核,确定体检人选,在当地组织体检工作,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返回单位后,统一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的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一)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2)(一式两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复印在A4纸上)。报考人员可通过疆内外相应院校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自行下载资格审查表并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上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右下角本人手写签字,资格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与上述资料一并交工作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自行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查询认证页面,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形态、仪表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参加具体岗位面试的人员,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如有放弃者,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者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可以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成绩公布后,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统一组织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招聘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1.新疆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实施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考察期间,高校在读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处于择业期人员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政审或鉴定材料。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若存在不诚信行为及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
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经自治区地质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http://xjdkj.tianshanzw.cn)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地质研究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凡是与用人单位签定意向协议或就业协议(三方协议)并办理完拟录用手续出现违约者,须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应违约金。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自治区地质局机关纪委及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联系人:彭柱监督电话:0991--4856282
杨春蓉监督电话:0991--4852011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在自治区地质局指导下,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杨娜吴夏颖
联系电话:0991-48474980991-4816435
1809769091513999878537
传真电话:0991-4853185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公告、公示等事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信息网进行发布。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面试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已现场确定拟聘人选的岗位,下一场次将不再招聘。敬请应聘人员注意单位相关提示。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地质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哈密市辖区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防火宣传培训及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哈密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哈密市火灾防控、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28名(其中,哈密市本级招聘31名、巴里坤县招聘66名、伊吾县招聘31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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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政审合格,面颈部无纹身,着短袖T恤时其他裸露部位纹身不超过3cm,身体其他部位纹身长径不超过10cm;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聘用后再发现患有以上病症的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7.无吸毒史。
(二)岗位要求
详见《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表点击下载》(附件1)
《岗位表》中年龄18周岁以上是指2006年8月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日之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
3.解放军和武警退役军人及退出的优秀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人员优先;
4.取得机动车维修、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财务、审计、摄影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专业人才优先;
5.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
6.取得A1、A2、B2驾驶证人员优先;
7.体育特长生、体育院校毕业学生优先。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或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7.被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采用电脑填写并打印《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附件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全本)、2张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背景为渐变蓝)、毕业证(学位证)、近期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彩色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所在地的消防部门(附件3)递交报名材料。(材料及复印件必须确保清晰,信息准确,否则不予接收)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递交报名材料后,由各招聘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回复告知。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心理测试系统进行,根据考生答题情况由系统自动进行评判,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格检查。在哈密市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参加人员自行缴纳体检费。体格检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治考察。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每项测试项目25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
(八)面试。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体能测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九)调剂。对进入面试环节,但因各招聘岗位数量所限未能公示的人员,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各招聘单位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一次。
(十)公示。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及人数1∶1的比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对外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和入职培训。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入队后将统一到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入职集训,期间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入职训练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须补缴训练期间伙食费(每日65元)、被装费680元。
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群发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由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902-2325704;
纪检监督电话:0902-8690030。
哈密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9月29日
伊犁州2024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预招聘公告(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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