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91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第二医学院第三批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招聘250名工作人员公告
兵团奎屯中医院总院招聘63人公告(第二批)
巴州轮台县2024年第三批引进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14人公告
哈尔滨理工大学招聘46名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下半年引才简章
为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州战略,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和《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昌州人才发〔2024〕2号)精神,在2024年5月11日发布《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简章》的基础上,结合引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简章。
一、引进对象
符合《昌吉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C类高素质人才,即:取得国家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且毕业院校为“四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上海“软科”、英国“QS”、英国“THE”、美国“US.News”)之一居前200名的高校。医疗、教育系统可适当放宽学校条件,引进硕士研究生年龄条件可放宽至35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岁。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生干部、学生党员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在试岗期内的已引进人才);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处分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以及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八)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进需求
具体岗位需求和条件详见《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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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政策
(一)昌吉州公立医疗机构全职新引进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50万元的生活补助。
(二)免费提供“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无法入住人才公寓的博士研究生,各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最高2000元租房补助,补助期3年。
(三)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服务协议,在昌吉州落户并购房的,由州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其他原985高校、境外排名前100名高校毕业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原211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服务不满5年离开昌吉州的,按剩余服务年限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已经享受生活补助的引进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表现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关待遇。
(四)引进人才除法定节假日和休假外,引进3年内,疆内的额外享受10天休假、疆外的额外享受20天休假。配偶需要随调的,按有关规定在昌吉州范围内安排工作。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阶段入学(入园)的,由各级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安排。
(五)引进人才正式聘用后,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7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7级职员(州直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7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按规定授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聘任至专业技术岗10级,在管理岗位工作的聘任为8级职员(州直事业单位享受管理岗8级工资待遇)。
(六)每年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从工作满两年、且从事综合管理工作的引进人才中,按照一定比例确定一批优秀人才,报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建册立档”管理,根据所学专业、从事领域、发展潜力和能力特点,制定“一人一策”跟踪培养方案。根据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由各级组织部门有计划地选拔优秀引进人才担任州直部门、县市(园区)、乡镇(街道)等领导职务;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公务员。
(七)表现优秀的硕博士研究生,可纳入昌吉州“战略英才引育计划”重点培养。除享受以上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5万元,其他985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学费补贴3万元。
2.免费入住100-150平方米的专家人才公寓,服务期满后可按成本价购买。
3.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统一由州党委组织部掌握并重点跟踪培养和使用,引进第1年选派至州直综合部门跟岗学习,第2年选派至乡镇(街道)挂职锻炼,期满考核优秀的,按规定调任公务员,安排至乡镇(街道)或州县部门领导岗位工作,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4.对其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亲属安置等方面诉求按照“一事一议”统筹解决。
五、引进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政审体检、试岗考察、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11月22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zxbm.work:8013)。
按照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查询岗位表 点击查看(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以及岗位要求其他印证材料的扫描件和个人照片(2025年高校毕业生需提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在校期间的成绩单)。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能修改。考生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漏传资料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30日
2.资格审核要求: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引才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报名信息和上传的印证资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审核材料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所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参加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考核
由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采取线上面谈和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具体时间等相关要求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线上面谈重点测试责任意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的能力。线上面谈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线下面试环节。
根据线上面谈结果,按照岗位数量1:5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线下面试人选,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博格达网及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可全部进入线下面试环节。线上面谈分数不占线下面试分值。
进入线下面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按时到达用人单位指定地点参加线下面试。线下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用人单位的通知为准。线下面试重点测试专业水平、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能力。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还需进行实操测试。
线下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数量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博格达网及县(市)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四)政审体检
由用人单位通过函件等方式,向拟试岗人选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局派出所、村(社区)居委会、毕业院校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其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政治审查合格后,由各级人社部门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合格者进入试岗考察环节。
(五)试岗考察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试岗考察,时间一般为6个月。试岗3个月以上,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提前结束试岗。试岗期满后组织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通过试岗考察人员名单经审核确认后,由各级人社部门印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时间按照试岗起始时间计算。2025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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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息查询与组织实施
(一)本《简章》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昌吉州、县(市)两级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党委组织部。州本级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市)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负责政策咨询):
联系人: 0994-2321767、0994-2212309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0994-2267920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联系人: 青红艳 15123187591 0994-6736626
木垒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纪艳艳 13201028651 0994-4823120
木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马志强 18742705595 0994-4822196
奇台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刘小琴 18699486626
吉木萨尔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方 萌 18868805025 0994-6737658
王艳婷 15909948668
阜康市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杨 娜 18083956662 0994-3226220
卡吾沙尔 13094013602
昌吉市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张睿琪 13319862608 0994-2351375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余浩洋 13364756822 0994-2351375
呼图壁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马季茹 18167746938 0994-4513209
玛纳斯县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 刘玉福 15899326261 0994-6665860
(二)监督电话
昌吉州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94-12380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994-2206005
附件:
2024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暨“千硕进昌”引才工作职位表.xls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
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三批次)公告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学校定位于应用型医学院校,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3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2日(含)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招聘32人,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三批次)需求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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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试讲)、面试为考核环节。
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C001-C007)须参加的考核环节为试讲、面试。党政机关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C008-C009)须参加的考核环节为笔试、面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地址。登录https://zp.xjsmc.edu.cn/在该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起,招满为止。
3.报名要求及其资料:
需要先注册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完善报名信息,并在上传界面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查看》(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扫描件(PDF格式)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扫描件(PDF格式)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扫描件(PDF格式)考生本人身份证。
(6)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7)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8)扫描件(PDF格式)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参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考核环节。根据得分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下一考核环节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下一考核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下一考核环节者,一同入闱下一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试题,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三)试讲
试讲题目由学校指定,时间为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C001-C007)总成绩=试讲*60%+面试*40%。
党政机关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C008-C009)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并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校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应届毕业生以聘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第二医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本科学历的按照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管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按照自聘人员方式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八、待遇保障
(一)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两人一套。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
(三)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九、招聘回避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我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
关于延长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报名时间的补充公告
《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已于2024年9月26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按照公告要求,原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月22日。为方便更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报名,经研究决定延长报名时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11月2日18:00。报名方式、提交材料等所有要求均与2024年9月26日发布的《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相同。报名人员可登录哈密市政府网查询详情,并在线报名。
2.已经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无需再次报名。
3.哈密市中心医院对此次招聘入编人员,除享受《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中的引才政策外,另行给予每人15万/5年生活补助,服务期满5年后,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特此公告。
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招聘2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助力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企事业128个岗位250人,其中:事业单位103个岗位184人,企业25个岗位66人。具体岗位详见《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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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才对象
事业单位主要引进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主要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7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以此类推;
7.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哈密市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作为哈密市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事业单位引才程序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企业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可参照执行或自主确定。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查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复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考核、体检、考察在市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由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公示、聘用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月22日,应聘人员须扫描《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系统》二维码(附后),并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进行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名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核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合适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人选中调剂。
(五)考察
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但因岗位引才数量所限而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人才,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1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人社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的组织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1.哈密市人社局:0902-2232189;
伊州区人社局:0902-2251176;
巴里坤县人社局:0902-6826403;
伊吾县人社局:0902-6721820。
六、引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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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