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399名工作人员公告!10月21日至10月24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0-21 19:00   新疆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人公告
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317名中学教师简章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公开招聘72人公告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驻新疆部队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及《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决定,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驻新疆部队退役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总队是隶属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矿山、地震、隧道、水域、山岳等事故抢险救援和跨区域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灾害现场勘查取证等工作;组织开展矿山安全技术服务和事故救援演练工作;承担全区矿山救援队伍培(复)训和业务技术指导;承担矿山应急救援物资储运工作。

二、招聘对象

驻新疆部队(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2024年退役士兵(含退出消防员)中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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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志愿加入国家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点击查看》要求;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xinjiang.gov.cn/,下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http://yjgl.xinjiang.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00至2024年10月24日19: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电脑登录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27(使用最新版本谷歌浏览器)。具体方法登录报名网址,查阅《常见问题》。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点击报名链接,注册账号,进行线上报名。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凡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3.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报名时请按照报名平台内报名表所需要信息进行上传,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蓝底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证原件扫描件;

(4)退役士兵退役证或原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退出消防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4.招聘咨询电话:0991-4152135

咨询电话拨打时间: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三)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00至10月25日12:00。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聘者需按时按要求上传各项材料,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线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0月26日10:00至10月31日18:00。

1.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在2024年10月31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考试费用共计95元。应聘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笔试缴费只支持电脑端链接打开,然后用手机微信扫码缴费;请勿将缴费二维码截图保存再转发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无法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用线下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安排:2024年11月9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及时发布。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体能测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应聘人员也可以登录招考一体化报名平台查看成绩和岗位排名。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体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不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七)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3.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截止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单。总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

(九)资格复审

1.面试合格人员携带《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2份及网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或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布。

(十)体检

1.体检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另行指定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4.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十一)考察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二)公示

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以来电、来访、来信等形式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反映,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名称。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三)聘用

1.拟聘人员须持毕业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利害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5093156。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咨询电话:400-085-0991

技术支持电话拨打时间:10:00-14:00,15:00-19:00(工作日)

附件:

1.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4年10月11日

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317名中学教师,其中高中教师282名,初中教师4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省市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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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考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体以招聘当日计算),不限户籍、不限族别。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需要。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专业要求:

详见《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6.学历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普通话水平要求:

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8.教师资格要求:

须具备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尚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2.已被2024年伊犁州面向社会公招聘中学教师第一批次录取的,或同意调剂后不到岗,逾期不报到的;

3.现役军人;

4.其他省市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5.近3年内,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招聘当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21日至22日西安文理学院(高新区校区)

2024年10月26日至27日西北师范大学(云亭校区)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考生按要求提供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

考生需本人自行报名,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完整,

每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本人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不得弄虚做假。如填报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对多报岗位、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需自行下载《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3),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专业测试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现场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由各县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按照“教什么测什么”进行。专业测试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后参加试讲。

(四)试讲

试讲总成绩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的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与试讲成绩均相同的,采取试讲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可以进入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生,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

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伊犁州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

伊犁州教育局会同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伊犁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http://jyt.xinjiang.gov.cn/

(九)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伊犁州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招聘县(市)教育局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凭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赴岗报到,证件非原件者或不全者,不予报到。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档案提交报考学校所在县(市)教育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伊犁州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违纪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得参加伊犁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各县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伊犁州伊犁州教育局、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简章》由伊犁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1.伊犁州伊宁市教育局:

13709990823

2.伊犁州奎屯市教育局:

15309925150

3.伊犁州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13369991939

4.伊犁州伊宁县教育局:

13519986266

5.伊犁州霍城县教育局:

13999392868

6.伊犁州察布查尔县教育局:

15886954596

7.伊犁州巩留县教育局:

18997582212

8.伊犁州新源县教育局:

15569270377

9.伊犁州尼勒克县教育局:

18040997758

10.伊犁州特克斯县教育局:

13519984166

11.伊犁州昭苏县教育局:

15352553200

12.伊犁州教育局:

18909996717

七、点击下载附件


1.《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2.《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3.《2024年新疆伊犁州面向其他省市高校招聘中学教师资格审查表》

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启动2024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10个岗位72名工作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4年6月26日发布的《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即时废止。现将学院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隶属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至1978年创办的乌鲁木齐第二钢铁厂技工班,1980年经自治区劳动局批准,成立自治区农垦总局技工学校,2002年更名为兵团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人,现有专任教师725名,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155人。学院占地1129亩,建筑面积30.8万平方米。学院累计培养各类专业技能人才10万余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稳定在98%以上。近年来,毕业生留疆去向落实率97.29%,内地生源留疆率95.02%,内地生源留南疆就业占比30%。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服务推进八大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兵团现代农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6个专业大类49个专业,与塔里木大学等3所高校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试点工作。

学院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4个,名班主任工作室1个,名辅导员工作室1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新时代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培养对象1人,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1人,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青年技术岗位标兵1人,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1人,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1人,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新疆工匠5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兵团优秀高技能人才2人,兵团青年岗位能手1人,兵团技术能手1人,兵团英才青年项目培养人3人。
学院以“厚德强技、爱国荣校”的校训,“和谐创新、术业专攻”的校风,“人正学勤、业精善教”的教风,“自信自律、会学会用”的学风,引导着一代又一代学生成长成才,培养了一大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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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引进方法

采取“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8.取得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以及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不作职称要求;

9.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引进待遇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照《关于印发〈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兴新职院党发〔2023〕27号)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三、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btc.edu.cn)为此次引进工作发布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四、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

(一)报名

1.引进人才引进采取绿色通道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持续引进。

2.报名方式

(1)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网查询《岗位表点击下载》(见公告附件1),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10:00—13:00、16:00—19:30)。

(2)将在收到邮件3日内予以回复。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来校考察,入职后可凭报销凭证报销前期来校考察的往返机票(火车票)及住宿费用。

(3)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825966033@qq.com(命名格式为高层次+姓名+报考学院)

①报名表word版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2)。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PDF扫描件等材料。

③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④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诚信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字后PDF扫描件(见公告附件3)。

⑤近五年来代表性学术成果(业绩总结(word版)、论文、专著、项目、获奖、专利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⑥报考人员认为必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提交报名资料3日内,学院将予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试讲)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日内组织面试。

(四)体检

面试(试讲)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引进。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学院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环节和考察环节结束后,学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以及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学院、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专业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引进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办公室和社会的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规〔2017〕35号)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六、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

(三)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报名时如实提交个人信息。

(四)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八)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附件:

1.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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