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招录744名工作人员公告!大专可报!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即日起至10月25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0-24 19:01   新疆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喀什地区招聘675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公告

新疆大学(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24年秋季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医院(非直属)。

医院地处乌鲁木齐市南昌路,现有编制床位900张,实际开放床位1100张。医院设有3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5个职业卫生科室。

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24年下半年秋季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秋季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其中医师岗10人、护理岗12人、其他岗位1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2024年秋季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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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岗位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要求学历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卫生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8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
(八)报考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报考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 “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10月17日10︰00—10月25日24︰00
缴费时间:10月17日10︰00—10月26日24︰0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报考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考核制岗位,仅进行报名操作,无需笔试。
五、公开招聘程序
报考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考核制岗位,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入职等。
其余岗位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入职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才365网(网址:https://sy.xjrc365.com)平台报名和缴费,具体操作参考详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点击查看》(附件6)。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表点击查看》(附件1)中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根据系统提示直接缴费,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成功。
2001、2002、2003、2004岗位本次网上报名后不进行资格审查,待笔试通过入闱面试前,统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用人单位。专业条件请查阅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点击查看》(附件2)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附件3)。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
本次报名费用共计55元,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可与应聘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二)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闱比例的岗位,入闱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环节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面试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4.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参加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事科。
3.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入闱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国家规培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4)《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原件;
(5)《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5)原件,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报考人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
面试包括两个环节:集中面试及试工
面试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1.第一环节(集中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2.第二环节(试工)
报考人员须参加为期一周的试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工成绩满分100分,报考人员试工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试工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
报考岗位1001-1008考核制岗位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
其余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集中面试成绩×40%+试工成绩×60%)×7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体检应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
(七)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及入职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新进人员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入职结果的,取消入职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入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入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入职。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入职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报考人员自报名至拟入职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7919783。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进行公告。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0991-7919784
政策咨询电话:0991-7919783
技术支持电话:17799626298、17799269688
(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期间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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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2024年10月16日
喀什地区2024年公开招聘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喀战略,实施“才聚喀什·智惠丝路”秋季招才引智计划,加快集聚优秀人才,助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喀什地区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国有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675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喀什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作为喀什地区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七)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九)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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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是部分职位表截图。具体职位表请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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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惠政策

1.绿色通道直接入编。引进至喀什地区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按引进人才相关程序纳入事业编制,兑现事业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自公示期满后到岗之日起计发。

2.享受职称及岗位聘任特殊政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直接认定高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对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其业绩表现和专业水平,直接认定中级职称(国家以考代评除外);对已取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至所取得职称对应岗位。

3.给予生活、购房补助。对全职引进的双一流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分5年发放5万、15万、20万生活补贴,在喀什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且购房的,经认定后给予一次性5万、20万、40万元的购房补助。

其他人才相关政策(详见附件7点击查看)

三、引进程序

此次招才引智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考察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公示、聘用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官网、喀什地区人社局公共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自2024年10月18日开始至10月28日结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kashi.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报名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点击查询岗位表(附件1、2、3),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将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可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

(三)面试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资格审查情况,组织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试、试讲、实操等,重点了解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来喀工作意愿等。对报名人数较多岗位可组织加试进行初步筛选,加试后根据加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入围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经过面试且达成初步引进意向的,由用人单位通知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体检工作。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由拟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对前期网络报名上传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填写《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点击下载》(附件6)。

(六)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为5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不得调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聘用文件下发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加强监督。此次招才引智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肃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招才引智全过程,在招才引智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畅通信息。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凡愿意来喀什工作的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的技能人才,在公布的岗位目录中未找到合适岗位的,可在报名平台意向报名专栏处登记个人信息。对符合喀什地区高层次、急需人才需求的,由喀什地委组织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喀什地区人才发展公司综合考虑意向报名人员基本情况予以推荐相关岗位。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情况特殊如遇调整的,均以公告的时间为准。

咨询及监督电话(用人单位、县市咨询电话见附件8)

喀什地委组织部:0998—2523090

喀什地区人社局:0998—2671026

喀什地区国资委:0998—2823034

监督电话:0998—2628468

咨询时间:工作日10:30-13:30,16:00-19:30

点击下载附件:

1.喀什地区2024 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岗位表(事业单位)

2.喀什地区2024 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岗位表(教育系统)

3.喀什地区2024年下半年招才引智岗位表(国有企业)

4.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喀什地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7.喀什地区招才引智政策

8.用人单位、县市咨询电话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兵团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简章

经哈密恒益工程有限公司批准,S656高速公路所属收费站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40名,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不具备事业编制身份及公务员身份,全部属于派遣类人员。

一、招聘原则

遵循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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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户籍要求:哈密地区的适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国家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4、年龄要求:收费员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他岗位年龄放宽至55岁周岁以下。

5、学历、户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适应集体生活和倒班制;

3)、少数民族需持有MHK三级证书;

4)、限定哈密地区报名。

6、具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会话能力,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7、因收费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妊娠期、产期、哺乳期女性不建议报考。

8、须要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调剂。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校学生(2024年9月25日之前不能领取毕业证的,含电大、函授、自考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的人员)和现役武警、军人不得报考。

2.曾被自治区各地州公路管理局和新疆交投、地方交投辞退、开除的。

3、被原用人单位开除人员不得报考。

4、受刑事处罚尚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报考。

6、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得报考。

8、个人信誉评价差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

详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通行费征收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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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招考简章由新疆博众智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新疆人才网(www.xjhr.com)发布。

2、报名QQ群:196938427或扫码进群

3、报名截止至2024年10月25日20:00

(二)报名流程

1、如实填写《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通行费征收人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条件如实报名。

3、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

4、报考人员需要去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5、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打印或手填写均可,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

(三)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会在qq群内通知。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无犯罪记录证明、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照1张。

3、报考人员涉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迁移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限的,均截止至2024年9月25日。

4、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9月25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报考者能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书;若在约定时间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合格后,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加入后期消息通知群。

(四)政审

1、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拟聘用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提供毕业证原件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拟聘用资格。

3、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工作。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群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集中通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报名表,按通知规定的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不能证明其身份者、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不得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结束后,为避免人员聚集,通过消息通知群公布:被录取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六)体检

1、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且只复查一次。

5、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资格审查、政审、面试、体检工作结束后,经我单位领导小组确定的招聘人员,我公司通知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3天。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本人与原用工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用工单位解除相关约定。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哈密恒益工程有限公司审批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两年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3、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若试用期内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通知,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附件:

1、岗位需求表

2、《报名表》


来源:乐招新疆人才网(www.xjhr.com)
新疆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大学的前身是始创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院。抗战时期,俞秀松、林基路、杜重远等一批教育家、艺术家和进步人士,先后来学校担任领导、任教和讲学。经过一代代新大人的艰苦奋斗,新疆大学已经成为一所有着悠久办学历史、光荣革命传统、鲜明办学特色的综合性大学。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和排头兵,2017年新疆大学被列入首批一流大学建设行列,2018年被列入部省合建高校,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2021年,继续入选第二轮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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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3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8年10月16日(含)后出生。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点击下载);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点击打开》(附件2)、《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点击打开》(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7日18:00—2024年10月24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校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考核时间

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点击下载》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所有招聘岗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大学招聘网(https://rsxtr.xju.edu.cn/hr80,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注册报名,并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并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扫描件: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5)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材料的扫描件。

①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②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及政策咨询电话:0991-8585997、8582230。

③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各岗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见《岗位设置一览表点击下载》(附件1)。

④报名截止时间内,需完成网络报名和附件上传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⑤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相关费用

本次招聘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大学主页的通知公告(页面中间右侧位置)。

(三)考核

本次报考岗位均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具体事项网络报名结束后,将在新疆大学主页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1.考核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相应环节。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公布,不再单独通知。

2.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3.考核环节按照岗位性质,采取试讲、实际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选一项或者多项组合进行。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6.考核结束后,在新疆大学主页上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新疆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新疆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

新疆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体检合格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等后续环节的人员。

(五)考察

1.新疆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考察环节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公示

新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将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大学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六)新疆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8581939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大学主页(http://www.xju.edu.cn,下同)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新疆大学官网发布。

七、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大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1—8585997。

(二)有关岗位方面的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内岗位所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三)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附件:

1.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3.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下载)

4.新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大学

2024年10月16日

博乐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招聘公告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专业要求:
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保持一致或相关,师范专业优先,有教学经验优先;
其他要求:
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初中语文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招聘岗位
初中数学
初中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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