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外国语学校第十二中学招聘10人公告
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财经大学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法学、理学、工学协调发展的自治区重点建设大学,现已形成本、硕、博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现有15个教学院部,另设有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1个自治区优势学科,2个自治区特色学科)。现有40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自治区重点专业、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4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秉持“经世济公、至善至诚”的校训,发扬“自强不息、严谨求实、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大学精神,培养了一大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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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9月23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3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9月23日前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专项岗位,应聘人员须为服务期满人员(2024年9月23日前服务期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各岗位专业代码请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点击下载》(附件2)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3);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10:30-2024年10月10日10:30。
2.网络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进入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xjcaijing2024.zhaopin.com)注册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提交报名材料:网络系统报名时除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外,还需要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面及背面);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扫描件;
(3)招聘岗位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3个月以内的党员证明;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院级团委学生副书记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填写附件4);
(5)其他需要上传的材料。
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在入闱面试前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纸质版原件)。
4.在报名截止时间内,应聘人员须完成网络系统报名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上传工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报考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991—7842009(程老师、孙老师),联系邮箱:rszp@xjufe.edu.cn。
(三)资格审查
报名开始后,新疆财经大学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在系统内进行考试缴费。招聘岗位及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岗位进入考试环节,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有关要求调整为1:2比例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00-12:00,地点:新疆财经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招聘岗位主要测试岗位工作相关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分数以及是否入闱下一环节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10:00开始,地点:新疆财经大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环节人选。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招聘岗位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工作业务能力及其他相关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公布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六)试工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试工人选。试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试工人员接到通知后到校试工,无故未按要求到校试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试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试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
新疆财经大学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组织试工合格人员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另选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考察
新疆财经大学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审核考察。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在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各环节,因取消资格或个人放弃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公示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已通过试工、体检、考察的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按相关规定在1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新疆财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7842205。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号码畅通有效,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和新疆财经大学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财经大学2024年第二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新疆财经大学
2024年9月23日
喀什大学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在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3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3年9月20日(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的,即1998年9月20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应聘者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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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未满服务期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7日,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7日1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1)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按要求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点击下载此附件)。
3.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发现报考多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3)应聘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内容清晰、易于辨识,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2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点击下载此附件》、《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9月)点击下载此附件》(附件4、附件5)。
(6)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三)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初审仅限于2024年10月7日14:00前提交有效应聘材料(指必交报名材料)的人员(附件3),报名结束前未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https://www.ksu.edu.cn/)上公布。
(四)考试
1.考试环节分为:线下笔试及线下面试。
2.笔试:考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时事政治、分析和写作能力。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5个工作日内,在喀什大学官网公布,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3.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性格气质、举止仪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对应聘岗位及岗位职责的认识,岗位需具备的综合能力及素养等。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加试: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未达到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7.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上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喀什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喀什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1.喀什大学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公示
经喀什大学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喀什大学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财务岗位和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此次招聘由喀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8-2899055(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20:00)。
六、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考察、公示各环节,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提出递补的,可按照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喀什大学官网主页及时进行公告。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喀什大学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咨询
喀什大学党委组织(人事)部(政策咨询)办公室电话:0998-2890228(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诚邀优秀的您加入!
附件:
1.喀什大学2024年第三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喀什大学
2024年9月20日
吐鲁番市2024年柔性引才引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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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第一师医院医共体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同专业的工作人员数名,招聘岗位及条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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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利待遇:
面试通过且体检合格,进入试用期,待遇从优。
二、需要提供的报名资料:
1.求职简历,需详细填写学习、实习和工作经历;
2.毕业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
3.其他获得的荣誉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新疆兵团第一师医院官网投递简历
官网链接:扫码查看
联系人:周先生、冉先生
联系电话:0997-214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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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人民医院2024年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发展及科室用人需求,石河子市人民医院计划面向社会招聘10名药学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二、待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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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19日开始,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招录。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电子简历(附相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486434119@qq.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类别名称”。
现场报名: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要求同上)递交至石河子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政治素质、事业心、责任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部分岗位需要进行专业笔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环节。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等形式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核情况,经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若出现因故不能签订聘用合同,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经过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石河子市人民医院纪检办公室全程监督。
招聘监督电话:0993-2051015(纪检办公室)
招聘联系电话:0993-2051336(人力资源部)
石河子市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9日
2024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建设我校(院)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建设富有新疆特色省区级一流党校,现面向疆内外引进博士人才9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创建于1950年,前身为中共中央新疆分局地方干部训练班,1956年,更名为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2000年9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学院,与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24年3月,地址由西后街22号搬迁至延安路1230号,新校区占地面积746.83亩,总建筑面积23.89万㎡,可同时容纳2000人学习培训。
校(院)内设机构30个,其中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政治学、经济学、党史党建、民族宗教理论、法学、公共管理、文化学等教研部门。校(院)现有专职教师100人,其中高级职称50余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天山雪松、“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山文化名家及“四个一批”人才等数20人。近年来,获中组部好课程8个、全区党校系统精品课50个。2021年,获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第五届“教学管理优秀奖”。年均举办各类班次100余个、培训干部1万余人,研究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打造现场教学基地30个、现场教学点180个、精品教学路线70条,积极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主办《实事求是》、《领导参阅》、《新疆党校报》等刊物。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坚守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党校初心,以基本培训为重要抓手,深化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努力打造富有新疆特色的省区级一流党校,不断培养造就适应新疆现代化建设需要、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各民族干部队伍,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贡献党校力量。
二、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学风诚信,治学严谨。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珍惜集体荣誉。有志于扎根新疆建功立业,服务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
(四)身体健康,能满足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等工作需要。
(五)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博士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点击下载》(附件1)。不超过40周岁是指1983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8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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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具有申报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
处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范围及条件
人员范围: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史党建、民族学、宗教学、法学、文化学等相关专业。
第一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③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2位);④近5年获得省级教学优秀奖;⑤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二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主持完成地厅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③近5年获得过省级政府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及以上(排名前2位);④在省级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第一作者);⑤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三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在CSSCI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②近5年参与完成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结项等级为良好及以上;③在省级理论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④其他层次相当的条件。
第四层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取得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四、引进待遇
(一)职称待遇。在校(院)有空岗的情况下,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到校(院)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且有一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经历者,到校(院)工作当年即可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即可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且无工作经历者,符合条件次年参评副高职称,获得相应资格者予以聘任。在校(院)暂无空岗的情况下,待有空岗时以上人员优先聘任。
(二)薪资待遇
1.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办法,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协商确定相关待遇。
2.自签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之日起,提供人才公寓一套。符合条件者,积极纳入校(院)各类人才培养和支持计划,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评选。
3.积极用好自治区人才发展基金及“2+5”重点人才计划,结合引进高层次人才特点,积极组织申报“天山英才”培养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等项目,统筹用好校(院)人才专项经费,针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参照疆内高校的薪资待遇协商确定。针对青年优秀人才:给予第一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5-30万元;科研启动金12-15万元。给予第二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20-25万元;科研经费科研启动金10-12万元。给予第三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5-20万元,科研启动金8-10万元。给予第四层次青年博士一次性安家补助费10-15万元,科研启动金5-8万元。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填写《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博士人才引进申报书点击下载》(详见附件2)并与申报书附件所列相关印证材料原件扫描件(JPG/PNG/JPEG格式)一并打包成压缩文件,以“博士人才+专业+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引进岗位和需求专业详见需求计划表(附件1)。若发送邮件后三日内未收到回复,请电话联系。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拟用人部门对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专业方向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科研处对其科研业绩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申报人员应提供:
1.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公章;
2.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3.申报岗位要求提供的材料;
4.学历和学位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自行查询打印)。
(三)面试考核:考核采取线下面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包括试工、试讲和专家考核。申报人员赴相关部门开展试工。试工结束,由试工部门提供是否同意进入试讲环节的书面意见。申报人员的面试按照试讲和专家考核的方式进行,校(院)专家组进行评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体检: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申报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应聘和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报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校(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有明确结论的只进行一次复查,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组织考察:自治区党委党校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能力素质、道德品质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确定人选:经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申报人员提交校(院)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认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自治区党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为0991-2660428)。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申报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申报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自治区党委党校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事项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师资职称科
电话咨询时段:工作日10:00-13:0016:00-19:00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计划表
2.2024年下半年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
2024年9月19日
乌鲁木齐外国语学校第十二中学招聘公告
乌鲁木齐外国语学校第十二中学,始建于1966年;1997年经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成立了自治区唯一一所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国办外国语完全中学(全国17所示范性外国语学校之一);2010年学校结合新疆地缘优势,开设俄语、德语等多语种教学,首创俄语+德语班;2013年经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开办国际高中课程班,2021年创办日语班。我校是乌鲁木齐市高中一批次录取学校,是“全国示范外国语学校”“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级中学”“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自治区级德育示范校”“自治区级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学校”“中俄青少年交流基地”等。
学校现有教职工270人,其中固定外籍教师1人,正高级教师3人,特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98人,一级教师106人,近三年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大赛中获奖教师达390余人次,教师队伍老中青搭配合理。经过多年的积淀,我校已拥有一支师德高、业务精、能力强、肯奉献的优秀教师团队。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增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构建并完善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格局,充分利用自身办学条件和优势,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近些年,学校每学期开设社团五十余种,包括体育运动类、文化艺术类、劳动实践类、益智动脑类、语言类、创意设计类等,从而坚持全方位育人,陶冶学生情操。经过全体师生的齐心协力、励精图治,我校综合实力在同类学校中提升最快。
招聘科目及人数
高中数学 2人
高中物理 3人
高中化学 1人
高中历史 1人
高中地理 1人
高中体育 1人
高中信息技术 1人
02招聘对象
202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知识技能扎实、身体健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03报名办法
请于9月24日前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表
04招聘流程
1.报名及简历收集阶段: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2.学校审核阶段:学校收到报名信息和简历后,将按照招聘办法进行审核。
3.考核阶段:学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通过简历审核的老师来校参加专业考核和面试。届时请携带纸质版个人简历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考核。
4.结果通知:专业考核和面试结束后学校教研室以电话形式通知招聘结果。
5.签订协议:考核通过者与学校面谈并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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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外国语】查看联系方式和报名表
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经研究,阿克苏地区检察机关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详见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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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0924】查看详细职位表及进行报名
(二)岗位职责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2.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3.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4.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5.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8日);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有法律或书记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与本院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职务的;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时间:北京时间9月21日-10月8日19:00。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可附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材料)。
5.采取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缴纳考务费,缴费标准为95元/人。缴费时间:北京时间9月21日-10月9日19:00,未在缴费截止前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北京时间10月13日11:00-13:00。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北京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11:00。
4.参加笔试人员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法学知识、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5.成绩在公告发布平台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参加面试人员分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5: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在各招聘单位。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具体计算为:
考试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技能测试
在面试结束后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计算机速打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参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速打材料的速度和准确率。测试时间为5分钟,测试开始时统一为考生分发计算机测试文章(密封)。
规定时间内考生每输入正确1个字符计0.1分,汉.族考生考察汉字输入,少数民族考生考察维吾尔语输入。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技能测试结果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按5: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达不到比例的,按参加面试的实际人员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两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1.体检当日由各院政治部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六)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七)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阿克苏检察分院官网(http://www.akesu.jcy.gov.cn/)公告栏、或登录报名网站(https://aksjc.zhaopi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五、有关待遇
新聘用书记员工资参照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按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招聘院签订聘用合同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政策咨询电话:0997-2686108、15899306158。
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 000-85054或85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