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8000元/月!新疆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2名工作人员公告!即日起至10月15日报名!大专可报

职场   2024-10-08 19:01   新疆  

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招聘76名工作人员公告

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招聘250名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人公告

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招聘14人公告

新疆警察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第一师十三团医院妇科医生岗位招聘公告
2024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第十师北屯市(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关于兵团医联(共)体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兵人社发〔2020〕60号)等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29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76人。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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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本次公开招聘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的岗位,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方能报考。工作年限及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可免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1.师市直属医院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的岗位;

2.团场医院招聘本科生的岗位,团场医院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的岗位,人员到岗后需签订在团场服务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点击打开网站查看,科锐招考一体化平台(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13)为指定报名网站。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10:30至10月15日19: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30日10:30至10月16日19:30。

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10月17日10:30至10月17日19:3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4年10月26日。

笔试方式:线下(现场)笔试。

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方式及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网上报名

1.查询岗位

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录科锐招考一体化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1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4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考生诚信承诺书。

(3)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网上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13)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0月16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该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依据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6.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10月22日10:00至10月26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13)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需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笔试地点为第十师北屯市,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管理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共2科,笔试时间为90分钟/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或一科无成绩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

2.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岗位面试人员。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

3.面试方式

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1.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2.免笔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在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进行。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编制备案制人员同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待遇一致。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有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确定的相关内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3181570

监督电话:0906—3181595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85-0991(10:00-14:00;15:00-19:00)

附件:

附件1.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1)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4: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5:考生网上报名事项及操作说明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2024年9月27日


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招聘2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各行业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助力哈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面向全国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
本次引才共有企事业128个岗位250人,其中:事业单位103个岗位184人,企业25个岗位66人。具体岗位详见《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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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才对象
事业单位主要引进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和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主要引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人才。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引才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9月27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有关年龄的计算方法可以此类推;
7.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服务5年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哈密市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5.参加“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作为哈密市引进人才被解聘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程序
事业单位引才程序按照以下程序执行,企业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可参照执行或自主确定。其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审查由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复审。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考核、体检、考察在市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区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由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公示、聘用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月22日,应聘人员须扫描《哈密市2024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系统》二维码(附后),并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引进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证书进行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名人员,不能进入考核等后续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依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环节,考核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核总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引才岗位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确定体检环节人选。考核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报名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本岗位无合适人选的,从其他岗位符合条件人选中调剂。
(五)考察
由区县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相关组织意见;考察历届未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灵活就业毕业生应听取居住地街道和辖区派出所意见;考察已参加工作人员应听取原工作单位意见。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调剂
对资格审查、考核合格,但因岗位引才数量所限而未能进入体检环节的人才,如本人自愿,可进行调剂。根据空缺岗位的需求,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进行调剂。每人只能调剂1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由市人社局通过哈密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的组织实施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引才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才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凡拟引进人才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引进人才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确定聘用后,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宜,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咨询电话
1.哈密市人社局:0902-2232189;
伊州区人社局:0902-2251176;
巴里坤县人社局:0902-6826403;
伊吾县人社局:0902-6721820。
六、引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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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密市人民政府

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农垦科学院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兵科发电〔2024〕5号)和《新疆农垦科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院办发〔2024〕17号)等有关政策法规,新疆农垦科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新疆农垦科学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人。用人单位及需求计划详见《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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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3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良好的身体条件;
5. 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强;
6.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独立工作能力;
7. 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待遇
科研助理的薪酬费用应以货币形式按月及时足额支付,原则上,应发薪酬标准按照以下标准(含社保及劳务派遣管理费):本科生5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0元/月,博士研究生7000元/月,博士后8000元/月。
四、信息发布平台
新疆农垦科学院官网(http://xjnkkxy.com/)、石河子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z.gov.cn/)、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hr.com/)等网站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至10月10日20:00。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报考人员通过认真阅读《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等相关内容。
(2)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
(3)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3.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以上电子报名材料请按照顺序在一个文件夹中,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新疆农垦科学院招聘邮箱:xjnkkxy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代码)。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浏览新疆农垦科学院官网(http://xjnkkxy.com/),报名期间会通过电话和新疆农垦科学院官网及时反馈通过资格初审情况。
(二)资格审查
1.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至10月11日24:00。
2.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审核结果,以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中共党员、相关资格证书获得者优先进入。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时间及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首次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原则上可以续聘,但不应超过3年。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兵团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招聘电话进行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  0993-269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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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新疆农垦科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疆农垦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

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

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现根据工作需要,特招聘以下工作人员:

招聘岗位一及人数:临床医师8人
招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执业助理医师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岗位二及人数:临床护士4人
招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岗位三及人数:护理部干事2人
招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中级职称,有五年以上的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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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待遇:
试用期缴纳五险,试用期后按《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及《聘用人员薪酬方案》兑现待遇。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有意者将个人资料发送至邮箱(19119343676@189.com),邮件主题需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的扫描件及个人简历。
线下报名: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证明递交博乐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博乐市人民医院)行政楼4楼组织人事科,乘坐6路、9路公交车至博乐市人民医院站下车,从医院北门进入,行政楼位于医院北门西面。
联系方式:
0909—2283075(组织人事科),19119343676(张老师)。
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它工作另行通知。
截止日期:即日起招满即止。


来源:博乐市人民医院
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新疆警察学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自治区公安厅管理,自治区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是西北地区第一所公安本科院校。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新疆省人民公安学校,201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新疆警察学院(新疆公安警察培训基地),2016年5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外交部中国海外安保培训中心”“上海合作组织反恐培训基地”。为大力建设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宽人才来源渠道,现面向疆内外引进各类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携手共建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公安院校。

、引进对象

1.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学术骨干一般不超过45岁)。

2.相关专业教授及其他正高级职务,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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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条件

1.思想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个人能力条件:能胜任主要课程的讲授,具备较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学术(技术)交流能力、竞争意识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3.个人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胜任学院岗位所需。

三、引进渠道及待遇

1.行政编制引进,根据自治区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需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按照公务员招录相关程序进行。有关待遇按照国家公务员规定执行。

2.事业编制引进,可根据自治区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政策录用,并同时享受以下各项待遇:

(1)每人给予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免税)和每年最高2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连续支持3年;同时支持申请自治区“2+5”人才引进政策。

(2)住房待遇:提供学院公租房一套(五年内水、电、暖费用全免)或景馨苑政法培训中心标间一间(期限五年,期间水、电、暖费用全免)。

(3)引进的博士学历高层次人才,入校后可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参加新疆警察学院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职称评审。

(4)配偶符合学院工作条件的,以同工同酬方式解决工作,子女符合入托条件,学院帮助解决入托问题。

对工科专业的博士待遇可根据其实际能力和学院发展急需专业的需求适当提高,薪酬、科研启动经费、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可面议。

人才引进具体办法,可参照新警院党发〔2023〕51号《新疆警察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进行。

四、项目支持

可申请国家级纵向课题、有关单位横向课题以及校内科研项目,同时可推荐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类项目。

本公告长期有效。

联系方式:薛老师

联系电话:18690623321

联系邮箱:xuewul@163.com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沙路1108号

学校网址:https://www.xjpcedu.cn/

第一师十三团医院妇科医生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第一师十三团医院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现十三团团医院公开向社会招聘妇科医生1人,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及数量





妇科医生 1 名





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
2.男女不限,户籍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
3.有执业助理医、执业资格证、妇科临床工作经验者优先。
4.热爱基层卫生工作,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公共道德标准,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5.本岗位接受医疗专业应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





1.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498488718@qq.com
2.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妇科医生+姓名”。
联系人:杨院长:15292507868
            宋主任:13239971201




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宜以电话号码为首要联系方式,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须保证应聘过程中提交、填写的一切材料及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填写虚假材料及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录用后发现的,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通过人员入职报到后,需按流程办理体检、政审等工作,体检、政审未通过者不予录用。
4.如有变化,请以通知内容为准。
 
 
十三团医院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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