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召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专题座谈会
2024年11月26日,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光大大厦召开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专题座谈会。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陈忠杰会长、李文胜常务副会长、李柏华秘书长、杜爽、陆信来、胡秋实副会长、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孙悦庭长、唐屾副庭长、谢宏、方立达、刘凤法官参加会议。
陈忠杰会长主持会议
陈忠杰会长说:今天,沈阳市中法民二庭领导和法官亲临沈阳物协,与我们共同分析物业行业发展态势,研究探索解决物业纠纷的新路径、新方法。这是一个非常务实、非常有效的会议形式,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搭建了法院、物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交流平台,构建了多方联动的协调共治机制。通过共同研究和探讨,将碰撞出有效解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近些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不断研究解决措施,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市法院与物业协会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听证会和培训会,市政府相继出台《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和《沈阳市规范住宅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等标准和文件,对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减少物业纠纷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孙悦庭长在讲话时说:在当前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的解决物业纠纷,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良性互动,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召开本次座谈会是为了落实“一联三帮”,践行“五心”营商服务理念,有效深化“亲清会客厅”品牌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多方交流与合作,探索物业纠纷解决的新路径,构建协同联动的纠纷解决模式。
唐屾副庭长及谢宏等法官分别介绍了近年来物业纠纷案例的审理情况,并通过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分析,提出了预防和有效解决物业合同纠纷的建设性意见,对物业企业更好的化解物业纠纷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座谈会期间,市物协领导和副会长认真填写了《意见征集表》,就如何构建法院与物业协会联动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等提出建议。同时查找了目前我市物业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纠纷案件长期积压得不到处理;物业纠纷诉求立案难、判决周期长;法院判决物业费打折,对正常收费产生不良影响;部分维修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等。与会人员认真分析和讨论,各抒己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李文胜常务副会长说:通过这次座谈和案例分析,我们学到了很多物业纠纷调解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增强了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信心。我们要继续做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构建多方协作机制,有效化解物业纠纷,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不断提升服务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减少物业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陈忠杰会长最后说:这次座谈会开得非常成功,大家集思广益、科学分析、精准判断、献计献策,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有了更加明晰的思路和解决措施。下一步,沈阳物协将从两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物业纠纷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房产管理部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业主满意度。妥善化解物业纠纷,减少纠纷诉求数量,减轻政府部门负担。
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拓展纠纷调解渠道,与法院等有关部门联合,从实际出发构建多种纠纷调解模式,全方位做好纠纷调解工作。通过指导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等方式,建立起物业纠纷诉调平台,将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纳入基层网格治理体系,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