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纠纷虽小,却直接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5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由负责人孙悦带领法官杨帆、谢日恒一同前往沈阳市物业管理协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普法活动,为广大业主安居乐业、物业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市物业协会会长陈忠杰、监事长李明、秘书长李柏华以及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委员共130余人参加活动。
据市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孙悦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群众追求高品质生活的融通融合,物业服务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物业纠纷高发频发。因此,市法院民二庭积极将物业纠纷诉源治理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把握物业纠纷痛点、难点、堵点,妥善解决物业纠纷,促进形成矛盾纠纷前端化解的多赢局面。此次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矛盾纠纷在源头实质化解的效果。
“在座各位是广大业主美丽家园的‘缔造者’,希望大家能够具备‘工匠精神’,树立‘公仆意识’……”“大家要注意满足业主的知情权,民法典282条和相关司法解释均有相关规定……”
活动中,杨帆法官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构建和谐共生的院企关系,源头化解物业合同纠纷的思考与构想”为题作专项讲座。围绕“牢固树立诚挚热情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强化源头治理、构建和谐共生的院企关系”“司法实践中的物业纠纷疑难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结合实际案例对重点法条展开解读,并与参会人员互动答疑,帮助物业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减少纠纷发生,受到一致好评。
市物业协会会长陈忠杰表示,多年来,市法院对物业服务行业高度关注,本次活动又通过真实案例进行分析论证,帮助解决了许多物业纠纷的疑难问题,尤其在提高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打造标杆企业等方面提供了很好的建议。
市法院民二庭将以“抓前端、治未病”为着力点,将民法典宣传与物业纠纷源头治理相结合,为服务保障民生、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