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2023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发布,今天有空,找了半天,并没有找到这份报告。我以为会有一份类似报告的东西公布。但并没有。只有一些通稿的报道。
根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的 2023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个人所得税有效发挥了调高惠低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应该解读成「我国无需缴纳个税人员占比超过七成」,显而易见是是断章取义的错误解读。注意前提条件:「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七成是这个「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的七成。而「我国无需缴纳个税人员占比超过七成」,这显而易见是另一回事。我国不需要纳税的人数肯定远超过 70% 的比例。
那么问题来了,「取得综合所得」是什么意思?「取得综合所得」的人数有多少?
先说第一个问题,在我国,「取得综合所得」 是指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四类主要收入的总和,具体包括:
1. 工资、薪金所得:这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或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奖等收入。
2. 劳务报酬所得:个人因提供独立劳务(如律师、顾问、设计师等)所取得的报酬。
3. 稿酬所得:个人因发表文章、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等取得的收入,通常还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因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无形资产授权给他人使用所取得的收入。
这些所得在一年内合并计算为综合所得,并按年进行纳税申报。
把术语和定义界定清楚,才有继续讨论的必要。否则,容易离题万里。网络上讨论数据很容易陷入这样的困境。
我们继续,「取得综合所得」这个数据,意味着要在「个人所得税」这个官方应用里进行个人申报。当然,申报不意味着必须额外交税。
第二个问题,「取得综合所得」的人数是多少?很抱歉,目前没有官方的数据公布。
那么,可以推断出来吗?根据现有的数据,很难给出可信的数据,可以尝试反推哪些数据是不可靠的。
有一个流传的说法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2022 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是 6512 万人。」 这个数据和这个说法被很多人引用,但其实并不可靠。我相信他们也都是从搜索引擎得到的结果,但是,中国统计年鉴就没披露过这个数据,不过又是以讹传讹罢了。
根据前述官方报道,2023年,我国提高了「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也就是子女教育、赡养老人和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而这项优惠政策,使得 2023 年全国约 6700 万人享受到了该政策红利。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推论:「取得综合所得」总人数,肯定超过 2.23 亿人( 6700 除以 30% 大约是 2.23 亿)。实际缴纳个税人数,至少超过 6700 万。因为:
取得综合所得总人数 = 取得综合所得但无需缴纳个税人数 + 实际缴纳个税人数
实际缴纳个税人数 = 受到优惠政策人数 + 没受到优惠政策人数
没受到优惠政策人群:他们既不需要子女教育、也不需要赡养老人、也没有 3 岁以下婴幼儿需要照顾,这个群体数量到底多少,推算不出来。但可以确定的是,青年人居多。
另一个推论,没受到优惠政策人群,可能主要是仅适用 3% 的最低档税率的群体。
根据报道内容:
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60% 以上仅适用 3% 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较少。
以上信息,除了推论的数据,其他都有官方数据(统计年鉴)或报告作为参考,欢迎指出错误或纰漏。
本文仅供参考。
这篇文章是对上一篇文章的修订,感谢读者们指出问题。为避免引起误解,上一篇文章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