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正文:
俗语讲:“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五行八作、各有门道”。
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阎王好见、小鬼难缠。
可是,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就像经典的电视剧《大宅门》中的主人公白景琦到山东济南府办事。
即便自己堂姐的公公是提督大人,依旧少不了济南府三班衙役的“散碎银两”。
本期盘点一下辅警中三名巨贪。
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其中真实情况,大家自行揣摩。
一、江苏省苏州市某公安局辅警A
辅警A,1994年出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某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某中队从事会计工作。
上岗仅一年多就贪腐了近百万元公款,连小小的10元工本费也没有放过。
2020年8月,辅警A因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辅警A的犯罪手法并不高明,看似花样百出,但其实非常拙劣。
辅警A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贪污巨款,关键是相关制度的形同虚设和监督责任缺失。
二、浙江省金华市某公安局辅警B
2017年7月至2019年2月间,辅警B在担任金华市公安局某分局警务保障中心辅警期间。
利用处理车辆违章业务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它同伙为11名中介人员违规处理车辆违章业务。
非法收受11名中介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212913.83元。
其中,辅警B个人收受财物计人民币147663.83元。
与同伙共同收受财物计人民币1065250元。
辅警B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
三、安徽省黄山市某公安局辅警C
辅警C,从2013年起在黄山市某公安局工作期间,利用自己在黄山市某公安局任前台受理岗位和后台制证岗位。
负责办理机动车临时行使号牌业务的工作便利条件,多次违反《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关于办理机动车临时行使号牌的规定。
在无任何办理临牌资料,或者是无办理临牌资料原件只有复印件,或者是明知购车发票、合格证、车辆保险单是伪造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先后违反规定办理临牌共计4197份。
违规上传到公安网平台,通过这一方式,辅警C先后收受贿赂共计993364元。
辅警,是公安队伍的一员。
在任何时候都要守住自己底线,抵制住金钱诱惑。
牢记党性原则,时刻树牢“高压线”意识。
决不能逾越“雷池”半步,对得起身穿的这一身警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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